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村级班子结构,着力建设一支乡村振兴有思路、产业发展有措施、带富增收有办法、社会治理有能力的高素质村干部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村民自治有关规定,马河镇党委、镇政府决定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2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专职担任行政村文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杨营村、川口村文书。
二、选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聘对象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在陇西县(马河镇籍优先);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无违纪违法,涉黑涉恶等影响履职的其他情形;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人员;
3.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此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拟聘公示、任前培训、录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2.报名地点:马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3.报名材料: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6张及电子版。
4.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小强陈国君
(二)资格审查
镇党建办负责对报名人员报名信息、提供的有关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和复印件进行审查。初审无误后,镇党建办会同镇纪委、综治办、计生办、司法所、派出所等站所(室)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公开招录不收取考试报名费用。
(三)笔试和面试
(四)考察
(五)公示
(六)培训
重点围绕思想政治、基层党建、党风廉政、信访维稳、民政救助、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内容进行统一集中培训。
(七)聘用
四、报酬待遇
五、日常管理
公开招聘村党组织书记占村干部职数,履行村党组织书记职责。聘期与现行村“两委”班子任期一致。对聘期内不胜任现职、群众不满意的人员,由镇党委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