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采平,女,1970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兴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2005年,被山西省妇联授予山西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06年被评为吕梁市优秀共产党员,并被推选为全省检察系统唯一代表,参加了山西省委政法委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巡回报告团,同年被选为县、市两级党代表。
先后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出庭支持公诉500多次,案件的准确率达100%,没有出现一件冤假错案。2006年,在主诉一起因交通肇事后引发死者家属采取极端方法冲击肇事者家属住宅的非法侵入住宅案时,她不满足于简单的有罪指控,而是深刻剖析发案的社会根源,充分阐述了被告人之所以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法理基础,又根据多个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请求合议庭充分考虑该案复杂的社会背景予以从轻处罚。在爱人因公受重伤的情况下,家庭与事业兼顾,以工作为重,体现出一位女检察官、一名共产党员的时代风采。
陈千里:注重和谐的调解庭长
陈千里,男,40岁,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原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三庭庭长。先后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二等功,被忻州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记一等功,被评为忻州市十大优秀政法干警、优秀青年卫士。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将“公正与效率”贯穿到审判工作各个环节。在他带领下,该庭作为全院重大疑难案件主办庭,连年结案超百件,所审案件无一上访申诉,无一超审限。工作中摸索出的“缩短距离法”、“情感融汇法”、“借机灌输法”、“反弹说情法”等有效调解办法,赢得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在全院推广。在审理东北郭某诉原平王某60余万元的合同纠纷一案中,排除当地人的说情和地方保护,三上东北,行程5000余公里,查证属实案件事实,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使矛盾激化的案件得以妥善解决,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李向阳:志在挽救的劳教所长
李向阳,男,1966年1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太原市劳教所所长。2003年来,先后被评选为“太原市劳动模范”、“太原市杰出青年卫士”,被太原市委、市政府荣记个人二等功,被中央政法委、团中央、综治委授予“第四届中国优秀青年卫士”称号,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先进个人。
三年来,以“维护场所稳定,提高挽救质量”为己任,持续保持了“四防”无事故,劳教学员所内改好率达到了98.6%。对劳教学员推行三段式管理模式,探索习艺矫治教育新途径,实施解教安置就业等举措,使场所创办特色工作走在全省12个劳教所前列。关心职工的冷暖的生活,为全所250余名民警职工家庭统一办理了“平安家庭”保险,为全所170余名离退休职工送去了贴心的关怀与问候,受到了民警职工的拥护与爱戴。
刘文丰:放弃高收入的法援主任
刘文丰,男,1965年生,中共党员,现任大同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在他领导下,中心先后被授予“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先进集体”等称号。本人也被授予“山西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
2000年4月,放弃了高收入的专职律师职业,选择了意味着清贫和奉献的法律援助工作。从建章立制入手,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两年内,全市11个县区全部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2003年5月,组建了全省第一家由资深律师、法律专家组成的法律援助业务指导委员会。六年来,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00多件,没有发生过一起投诉。本人亲自办理各类法律援助维权案件80多起,为当事人追索回各类赔偿款、生活费200多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成为一名忠实的“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捍卫者”。
岳云:从严治警的亲民所长
岳云,男,1968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巨轮派出所所长。先后获“全国优秀基层单位”、“全国一级派出所”等多项荣誉称号,本人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共青团省委“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赵宏:注重普法的司法局长
赵宏,男,1964年4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垣曲县司法局局长。任职期间,该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局”、荣记集体一等功,荣获全省“十佳公正执法模范集体”、“五一劳动奖状”,本人被荣记二等功,被选为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
在全县发展普法宣传员1000名、法制教员100名,举办法制报告会500余场,编发《农村实用法律读本》1.2万册,普法覆盖面达98%;在全县树立了2个省级、14个市级、50个县级依法治理示范点,创建了60个法治示范村,1260个法制示范户,为荣获全省“依法治理先进县”做出了积极努力;组建了“12348”法律服务队和重点工程法律顾问团,开展“乡村公证上门服务日”活动;在全县建立四级民调网络,聘请1460余名人民调解员,每年调解矛盾纠纷800余起。
徐随心:创新机制的优秀所长
徐随心,男,1962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临汾市公安局尧都区分局尧庙派出所所长兼尧庙镇党委副书记。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两次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和“全省优秀派出所长”,连续两年荣获“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派出所集体跨入了“全国一级派出所”和“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行列。
任职期间,先后查破强迫职工劳动“黑砖窑”案件两起,解救被害民工40余人;打掉恶势力、霸团伙和解救被拐买儿童人质等大要案件28起;查破涉爆案件6起,端掉涉爆窝点2处,收缴各类民爆物品18吨、雷管5万余枚、导火索(导爆索)2000余米,抓获网逃罪犯11名;调解各类治安和民间纠纷281起,为国家、集体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创新派出所“3131”工作机制,使尧庙派出所整体工作走在同行前列。
焦有栋:以身作则的反贪局长
焦有栋,男,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所在的市院反贪局连续多年在省检察院考评中名列前茅,2004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反贪局”。
2002年被任命为反贪局副局长以来,带领反贪干警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30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三千余万元。在办案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吃苦耐劳,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与干警们一起分析案情,研究、制定侦查计划和询(讯)问方案。2004年,在查办晋城市中行郭某某挪用公款案时,动之以情、晓之有理,不仅突破了郭某某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而且据此顺藤摸瓜,一举破获13起贪污挪用公款案。2007年6月,在办案时发现阳城县诺威化工有限公司为推销民爆物品,有向多家有经销权的单位负责人行贿嫌疑,察觉到这可能是一起商业贿赂窝案串案。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和认真的分析研究,全市检察机关统一行动,在一周之内,突破了12起商业贿赂大要案。
赵江畔:编制规划的消防队长
赵江畔,男,1958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武警大校警衔。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2005年任支队长以来,全市未发生一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部队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带领党委一班人,在全省消防系统首推竞争上岗,32名同志脱颖而出。鼓励警力下沉,提出凡是基层干部,福利待遇一律要高于机关20%,而且可以优先晋职、晋级。积极谋划消防事业的发展,为缓解警力短缺,征召合同制消防员工作成为全国的亮点;积极编制城市消防规划,在2006年建成4个消防站的基础上,今年又建成5个消防站;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投资3000多万元,对基层中队进行改、扩建,投资1500万元建成119指挥中心,贷款3500万元购置回57辆先进的消防车,消防装备建设创历史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