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河南理工大学始建于1909年,是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河南省属重点高校。历经焦作路矿学堂、福中矿务大学、私立焦作工学院、国立西北工学院、国立焦作工学院、焦作矿业学院和焦作工学院等重要历史时期,2004年更名河南理工大学。2011年成为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20世纪上半叶,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工矿泰斗孙越崎、地质学家翁文灏和张仲鲁、张清涟、张伯声等众多学者执校任教,引领学校承载起培养工矿高级技术人才的历史责任,为民族工业振兴、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作出了特殊贡献。历经时艰形成的“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办学精神和“明德任责”校训、“好学力行”校风更是生生不息、薪火相传。
百年栉风沐雨,世纪锦绣华章。站在新的起点上的河南理工大学,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传承兴学育人、强校报国的价值追求,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奋力推进内涵、质量、特色协调发展,续写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未来的壮丽诗篇!
河南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报考条件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研究生,但不接收同等学力人员跨专业报考。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各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条件1、2适用于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我校只招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
四、录取类型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需在报名时填写清楚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五、学制及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或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为学制加1年,因创业或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研究生,其最长学习年限为学制加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学制加2年。
六、学习方式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1.学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年·人;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为4.2万元/人,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3.5万元/人。学费按学年缴纳。
2.奖助政策
(1)学校设立优秀生源奖,对于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优秀考生给予一定奖励,奖励金额为2000-24000元/生,具体见《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修订)》(见研究生院网页)。
(2)我校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6000元/学年·生)和学业奖学金(4000~12000元/学年·生),并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20000元/学年·生);所有研究生均有机会获得朱训奖学金(2000元/生)、创新性成果奖励(发表论文最高奖励40000元/篇、专利最高奖励6000元/项、竞赛最高奖励12000元)等。此外,部分学院还设有学科建设基金、学科发展基金、院士奖学金、英才奖学金等。
(3)学校设有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限额12000元/学年·生)、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和“三助”等奖助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进行资助,我校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生确保做到“应贷尽贷”。
(4)学校支持研究生参加国际交流活动。研究生短期访学最高资助30000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最高资助15000元,国(境)外高校攻读博士奖励10000元,国际英语认证考试(雅思、托福、gre、gmat)最高资助3000元。
八、其他
1.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各专业招收的推免生名额不超过招生人数的50%,拟招收推免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3.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来函、来电或发邮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河南理工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官网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目录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