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是一个涉及应用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学科,研究信息与通信系统及网络的组成原理、体系构架、应用协议、性能评估以及各类信息系统中信息的获取、变换、存储、传输、应用等处理环节的算法与体制、物理实现、性能评估、系统应用等内容,在国民经济和国防的电信、广播、电视、声纳、导航、遥感遥测、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本学科自1984年开始进行“光纤传输及应用”的研究,其研究成果是国家科技委员会的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是国内较早从事光纤通信技术研究的单位之一。1998年获通信与信息系统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信号与信息处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获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目前,本学科是浙江工业大学“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重点建设学科,建有浙江省通信网应用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以及通信与信息系统、光纤通信与信息工程、智能系统与机器人三个研究所。本学科共有硕士生导师38人,其中教授15名,副教授20名。近5年来,本学科承担包括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及企业合同项目等共计100余项,部分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多项科研成果在产业化中获得应用和推广。在信号与通信工程领域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和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
二、培养目标
三、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最短不少于两年。
当研究生完成全部学业,论文工作优秀的,可以要求提前毕业,或因故延长学习年限时,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具体意见,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执行。
培养方式:
1、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和研究生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提倡建立
研究生指导小组,旨在使研究生处于良好的学术集体中,博采众长,并有利于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协作精神。
2、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培养研究生刻苦钻研的学风、
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求索创新的钻研精神、诚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的合作精神。
3、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突出能力的培养,注重培养研究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
能力,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
4、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应贯彻教学相长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可采用讲授、自学、课堂讨
论、专题报告、写读书笔记等多种方式进行。提倡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为主的教
学方式。教学中既要重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
既要使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使他们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课程教学应注重实效,严格考核。
5、加强研究生培养的目标管理,严格管理和加强检查各个教学环节,包括:课程教学、
开题报告、学术活动、指导小组的确定、培养计划的制订和执行、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等,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6、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根据培养工作需要,可以以研究室为主体成立
导师为首的指导小组或指定专人协助导师指导。在需要和可能条件下,可与国内外同行高水平专家或条件好的科研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导师负责硕士研究生学习全过程的指导和把关,对硕士研究生的质量全面负责。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
*全校公共选修课
CourseSummaryforCommunicationandInformationSystemsGraduates
学分要求:
硕士生课程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应修满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9学分。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研究生本人情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学,鼓励研究生适当选修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并要求研究生至少选修一门跨一级学科的课程(含公共选修课)。
1.学位课≧19学分
●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第一学期,2学分)。
选修课《自然辩证法概论》(第一学期,1学分)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
方法论》(第二学期,1学分)。要求两门选修课程必须二选一。
第一外国语4学分,要求硕士生能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
的听说和写译能力。
●专业基础或专业课:≧12学分;应覆盖本学科范围内若干研究方向的基础理
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要注重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
2.非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学位课总学分之和≧30学分)
●公共选修课:≧2学分
第二外国语:2学分;
管理学原理:2学分;
英文科技论文写作与投稿:2学分
英语口语:1学分
硕士英语高级班:2学分
●专业选修课:包括各研究方向的选修课程。
3.必修环节,2学分,所有硕士生必须完成。
●实践活动:实践活动以教学实践为主,也可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择社会实践活
●开题报告:硕士生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0.5学分。
学术报告: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5次校内外公开举办的学术活动,其中主讲学术报告至少一次,1学分。
五、实践环节
课程中的实验、导师安排的教学实践。
六、学位论文工作
1、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和研究生本人的具体情况确定研究方向与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经学位点负责人审定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