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属北京自学考试、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应用技术类考试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的,或者下面表格中没有注明“需要接考”的专业,考生无需办理接考手续,可以直接参加论文申报。
二、本期论文申报专业
本期可以申报的专业,共29个。
注意事项:
1.本期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名称已调整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考生仍然按照原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计划的要求进行申报。
2.考生如果申报了“需要接考”的专业:
(2)如果无法在论文申报结束前(截止到12月12日17时)办理完“接考”手续,则需要在论文申报期内申报论文,并按下面“第四条”的要求上传待审核材料。
3.除注明“需要接考”的专业外,其他专业都无需办理接考手续。
3.申报成功的标志:所申报专业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已缴费成功的不能退报。
4.考生成功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网上申报后,系统自动生成《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注:英语专业为《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核登记表》]。
四、资格审核
本次资格审核将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为主、网上人工审核为辅的方式进行。
1.系统审核
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直接缴费。
2.网上人工审核
系统自动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按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提示要求,在申报期间上传待审核材料(12月12日17时申报结束后,不能再上传和更改)。
12月13日将进行网上人工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在系统中缴费。
待审核材料有以下两种:
(1)考生须下载打印《申请毕业论文承诺书》,填写相应内容并亲笔签字后,拍照上传。
(2)下列三种情况的考生,按相应类别上传材料:
凡申报当期北京自考专科毕业且初审通过,但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毕业申请凭单》;
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已毕业考生,须上传毕业证书照片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结论为“已毕业”)。
五、联系主考学校
七、附件
1.中国人民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的管理规定和写作要求
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的管理规定和写作要求(2023年6月的供参考)
3.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的管理规定和写作要求
4.北京邮电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的管理规定和写作要求
5.北京物资学院关于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的管理规定和写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