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附件1)精神,现将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5年6月8日至7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三、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
2.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实践组: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2010年6月10日之后毕业)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五、报名管理
2.账号创建:2015年6月24日以前,各高校务必将联系人信息(见附件2)发送至scgzjnds@126.com。各校明确本校大赛工作联系人后,由我厅统一创建账号信息(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给各校管理员。
3.高校管理账号权限:查看校内报名情况,进行筛选、查询、下载、项目晋级等操作。
六、有关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