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台州学院
台州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内容一起来了解
一、培养目标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或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及学制
台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招生考试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该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提前完成所学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良好、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三、招生类别及规模
2025年台州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为3人,最终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规定。
3.报考部分专业须满足台州学院招生学院及专业所列特殊要求(详见《台州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要求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台州学院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该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
4.考生应按台州学院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学校招生学院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当符合教育部有关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台州学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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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台州学院考生须仔细阅读台州学院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复试前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
3.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
3.考试大纲及命题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台州学院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应按台州学院要求及时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招生学院可以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专业体检要求。
十、录取
(一)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学校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十一、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二)奖助体系
台州学院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台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以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以上各项奖助政策的详细内容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台州学院还设立各类基金和项目,资助优秀学生开展科学创新研究和参加各类学术交流。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台州学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2025年台州学院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以复试前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报名时所见的拟招生人数均不是最终计划数。
(五)联系方式
1.台州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学科处
学校代码:10350邮编:318000
Email:xkc@tzc.edu.cn
2.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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