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20〕67号)要求,由大赛组委会提交的《2025年安徽省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暨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安徽赛区选拔赛赛项规程》,经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审定通过,现将赛项规程予以公布。大赛组委会要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各项竞赛组织工作。请各高校按照规程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赛。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2025年安徽省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暨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安徽赛区选拔赛
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2025年安徽省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暨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安徽赛区选拔赛
英语名称:2025AnhuiCollegeStudentsEngineeringPracticeandInnovationAbilityCompetition&ChineseCollegeStudentsEngineeringPracticeandInnovationAbilitySelectionMatchinAnhuiProvince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安徽工程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一)组织委员会
主任委员:
储常连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委员:
高原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丁立健合肥工业大学副校长
王成军安徽工程大学副校长
委员:
安徽省各高校分管校领导
(二)专家委员会
赵韩合肥工业大学教授
苏石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竺长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
田杰合肥工业大学教授
邵文生安徽工程大学现代技术中心主任
来自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的领域专家
(三)仲裁委员会
付铁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王志海武汉理工大学教授
管琪明贵州大学教授
郭广春安徽工程大学纪委副书记
(四)秘书处
秘书长:
副秘书长:
疏达安徽工程大学教授
秘书:
张志刚安徽工程大学现代技术中心
郝亚安徽工程大学现代技术中心
鲁张祥安徽工程大学现代技术中心
赵冲合肥工业大学工程素质教育中心
三、竞赛目的和任务
面向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需求,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理论实践结合、学科专业交叉、校企协同创新、理工人文融通,打造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工程实践与创新赛事,建设引领世界工程实践教育发展方向的精品工程,构建面向工程实际、服务产业发展需求、校企协同创新的实践育人平台,培养符合新质生产力要求的卓越工程技术后备人才,打造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体系。
四、竞赛主题和内容
(一)竞赛主题
交叉融合工程创新育新质,立德树人强国建设勇担当。
(二)竞赛内容
大赛设3个赛道9个赛项:
1.新能源车赛道,包括:太阳能电动车、温差电动车;
2.“智能+”赛道,包括:智能物流搬运、生活垃圾智能分类、智能救援;
3.虚拟仿真赛道,包括:飞行器设计仿真、智能网联汽车设计、工程场景数字化和企业运营仿真。
五、竞赛方式
各赛项按照国赛规定的方式进行竞赛。
六、竞赛日程
1.2024年6月25日发布关于举办2025年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的预通知;
4.安徽赛区竞赛暂定于2025年4月11日-13日在安徽工程大学线下举行;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
对校赛参赛队伍数不做限制。
各校报名参加省赛的队伍数量限制如下:
(1)新能源车赛道:太阳能电动车赛项不超过4队、温差电动车赛项不超过4队;
(2)“智能+”赛道:智能物流搬运赛项不超过4队、生活垃圾智能分类赛项不超过4队;智能救援赛项不超过4队;
(3)虚拟仿真赛道:工程场景数字化赛项不超过5队、企业运营仿真赛项不超过5队;
(4)飞行器设计仿真、智能网联汽车设计赛项不限项。
(二)报名要求
所有参加省赛队伍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赛前准备
(四)成绩公布
八、奖项设定
1.竞赛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10%、20%、30%,根据国赛组委会确定的参赛名额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国赛;
2.获得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
3.根据各校的参赛作品数和获奖作品数,综合评出优秀组织奖,获奖比例为参赛校总数的20%;对竞赛承办单位颁发承办纪念奖。
九、赛事安全
安全筹备和运行是赛事的核心目标。大赛承办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师生、专家评委、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参赛学校要为前往参赛的师生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大赛秘书处在赛前组织专人对竞赛现场、交通保障进行考察,严禁与参赛无关的易燃易爆以及各类危险品进入竞赛现场。
参赛队伍有干扰比赛和违反赛事安全的行为,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已取得成绩者,成绩无效并取消其获奖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参赛队伍所在学校将禁止参加下一年度的比赛。
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规定追究责任。
十、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参赛队对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以提出申诉。
2.仲裁
(1)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2)参赛队不得因提起申诉或对申诉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比赛不因申诉事件而组织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