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关键严查处,盯紧“一把手”用人行为
“一把手”违规用人,即使任命了,也要撤销。去年7月,查实某产业园党工委违规研究干部任免问题后,合肥市组织部会同市纪委联合进行查处,不仅撤销了全部11名干部的任免决定,还责成产业园党工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将查处情况通报。
今年,合肥市还出台办法,市委组织部派员列席有关单位研究干部工作会议,重点列席9个县(市、区)和6个市直部门,重点审核被列席单位“选任职位职数、人选资格条件、组织考察、干部档案及征求意见”等6个方面27个风险点,加强对“一把手”用人行为的直接监督,从严把好干部职位职数、资格条件等关口。
“结合巡视、巡察工作,近年来对9个县(市、区)及43个市直单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对5个县(市、区)委书记进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离任检查,开展‘带病提拔’倒查工作,共排查受处分干部35人,对4名原科级干部选拔过程进行倒查。”合肥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
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重在抓住关键少数。各地着力织密监督网,健全制度体系,破解“一把手”用人行为监督难题。
查处是最有力、最直接的震慑。我省以严实态度查处“一把手”用人违规行为。各地全面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对“一把手”用人效果进行评估,对违规用人问题有举必查、查实必究,严肃问责。滁州近年来先后查处2个单位违规用人问题,5名科级干部任用被宣布无效,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着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攻难点治乱点,把“带病”干部挡门外
提拔干部,首先查看“特别档案”,现已成为宿州干部任用的一个前置程序。为规范动议程序,从源头把关设防,宿州市关口前移,建立“特别档案”制度,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作用,及时收集负面信息,结合干部考核数据库,建立“特别档案”。
“动议干部时,首先查阅‘特别档案’,发现问题的及时终止”,宿州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先后有8人在动议阶段就直接被排除在组织视野之外,避免刚提拔就查处的现象,有效维护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带病提拔”、跑官要官等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仅危害政治生态,而且贻误一方发展。各级组织部门积极创新,构建制度防范体系,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任人唯亲等现象,旗帜鲜明进行整治,做到“零容忍”,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
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纪检监察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各地严格执行用人原则、标准、资格和程序,用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举报查核等措施,用好巡视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等成果,力求把那些“带病”干部挡在门外。
不如实填报个人婚姻变化和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不仅会影响提拔升迁,甚至还会受到纪律处分。我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2014年以来,共抽查核实1.36万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已有多名拟任县处级及以上干部考察对象被取消或暂缓任用资格,在严把选人用人关口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让问责不再是“空口号”“橡皮筋”,使问责利剑真正举起来、落下去。2014年以来,淮北因瞒报行为共有8名干部被取消提拔任用资格,13名干部被诫勉谈话,并将6名干部报告事项可能涉嫌违纪违规线索移交纪委处理。
聚合力立明规,抓早抓小抓预防
着眼改变组织部门“单打独斗”的境况,芜湖市探索同纪检、审计、巡察、编制、公安等部门间的协作机制,通过“借力”,形成多部门密切配合。2014年以来,根据纪委对拟提拔干部个人情况回复,暂缓任用4人,取消考察对象资格3人。
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坚持时时严、处处严、事事严,将从严监督融入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之中,真正做到干部随从严管理监督成长、从严管理监督伴干部一生。
安庆市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员工作制度,从有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两代表一委员”中聘任了74名干部监督信息员,对干部的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了解干部在日常表现中的思想动态和苗头性问题。
池州市强化内部信息共享,将“碎片化信息”分类归档,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函询和诫勉等方式,及时提醒教育,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2015年以来,谈话提醒52人次,函询10人次。
抓早、抓小、抓预防,各地创新方式,多措并举,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防患于未然。亳州市为加强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有效防止“小官大贪”现象,从2013年开始,加大乡镇干部和村级组织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探索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新方式,乡镇党政正职、村“两委”正职在任中至少审计一次,离任和换届时必须审计,使监督更加及时有力、规范有效。(记者黄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