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农牧厅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自治区农牧厅所属事业单位拟通过竞争性比选补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和数量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专技岗8个,内蒙古自治区植保植检中心专技岗1个,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技岗2个,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专技岗5个,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专技岗1个,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信息监测中心专技岗2个,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专技岗1个。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
自治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央和国家机关设在我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比选条件的工作人员也可报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有2年以上现单位在编(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在岗工作经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含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在公务员考录、遴选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转任、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调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
四、比选方式
比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岗位匹配度。
(一)比选岗位的报名成功人数与拟比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副高级以下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测察方式开展。副高级及以上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开展。
(三)比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各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进入试用期后离岗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实施步骤
本次竞争性比选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示与岗位试用、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3.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附件2)。
4.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名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报名推荐表》报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二)资格审查
3.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比选人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最低开考比例的,将减少比选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10月17日15:00-17: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三)笔试
2.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采用闭卷考试,不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素养、文稿写作能力等。笔试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均按零分处理。
3.报名人员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1.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副高级及以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比选计划人数比例为3:1,如未达到比例,将核减比选人数或取消开考。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五)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岗位匹配度。
3.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满分为100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比选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分数合格线,合格分数线为65分。
5.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人选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开展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副高级及以上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七)考察
1.按照2:1的比例差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
2.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形式,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取。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和不得比选调动等情形,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比选人员的主要依据。
3.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和需求,按1:1比例择优提出拟调动人选。无合适人选则不录取,取消该比选计划。
(八)公示和岗位试用期
(九)办理调动手续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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