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由黄山市教育局、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附件3)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市直岗位笔试成绩于黄山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当地教育局人事科留存材料备查,黄山市教育局汇总本市所辖各区县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教育考试机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六)专业测试
市直岗位专业测试工作由黄山市教育局会同黄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