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5月10日18时截止报名!一、招生对象具有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优秀和创新潜质突出、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二、报名条件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并且具备专项条件所列之一。㈠基本条件1.考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2.考生《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体质
一、招生对象
具有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优秀和创新潜质突出、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并且具备专项条件所列之一。
㈠基本条件
1.考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2.考生《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体质等级”必须达到及格。
㈡专项条件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会)、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全国中学生地球科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地震学会、中国地球物理学会、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世界机器人大会青少年电子信息智能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电子信息智能创新大赛,中国电子学会)、少年硅谷——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教育成果展示大赛(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中国科协)、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中国航空学会)、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中国科协)、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发明协会)、全国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中国天文学会)、“地球小博士”全国地理科普知识大赛(中国地理学会)、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环丁青少年环保创意大赛(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全国青少年航天创新大赛(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科协)、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比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决赛(中国禁毒基金会)、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决赛(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专业方向,中国老教授协会)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高中阶段语文成绩较好,在高三三次模拟考试中至少一次成绩不低于120分,并且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国写作学会)、“语文报杯时代新人说”全国中学生征文大赛(中国语文报刊协会)、全国中学生环境保护优秀作文征集活动(中华环保联合会)、新概念作文大赛(中国福利会;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北京大学等)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5.高中阶段英语成绩较好,在高三三次模拟考试中至少一次成绩不低于120分,并且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国日报社)、全国创新英语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北京大学等)、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测评(NEPTS,国际英语外语教师协会中国英语外语教师协会、中国人生科学学会语言教育专业委员会;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NEPCS,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6.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或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以上条件所对应的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应在2022年5月10日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22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表中各组别招生专业仅供参考(招生专业按首选科目、再选科目分组,考生应根据本人选考科目情况,选择符合选科科目要求的专业报考),高考后正式填报综合评价志愿时,请查询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招生计划”专栏,以公布的专业(类)及计划为准(考生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所选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应与本人选考科目相匹配,否则志愿无效)。
四、报名流程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须提交的材料(其中材料⑴⑶⑷应在中学公示):
⑴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⑵考生自己手写的个人陈述材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自身学科潜质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800字左右;
⑷经中学学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
⑸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⑹中学公示证明材料(考生所在中学将⑴⑶⑷公示后,出具证明:XXX同学综合评价报名材料已公示。中学落款、盖章)。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流程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五、选拔程序
1.学校通过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政策,让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和选拔办法。
2.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22年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教育考试院,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3.面试或线上考核
4.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面试(或线上考核)成绩高低,分别以不超过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5倍,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6月22日前,将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我校2022年综合评价入选考生人选。
六、志愿填报与录取政策
1.志愿填报
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人选仍需参加2022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须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
其中,报考英语类专业(英语(师范)、翻译、商务英语)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
2.计算加权综合评价分
对填报我校志愿的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考生,将高考文化分、面试(或线上考核)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分进行折算、赋分,加权计算得加权综合评价分。
加权综合评价分计算方法:
上述三项得分直接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价分。
3.录取规则
根据加权综合评价分,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总分不低于相应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如线上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加权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加权综合评价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七、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措施
1.收费标准
根据价格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告栏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也将告知具体收费标准。
2.奖助学金
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生设立奖助学金项目20余项、校友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70余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和伯藜助学金、校友助学金等社会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帮助(助学金、助学贷款等申请办法可在《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扬州大学学生手册》等材料中查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选拔考试招生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9〕6号)等文件精神,扬州大学2019年继续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具有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优秀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突出的江苏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对照报名条件,由本人申请、经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后可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
二、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9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260人左右)。
三、报名条件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等级或“合格”等级;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总表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中获得2个及以上“A”等级,其中“运动与健康”项为“A”或“B”等级。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语文成绩较好,在高三第一次或第二次模拟考试成绩在115分(含)以上(以Ⅰ卷满分160分计,不含Ⅱ卷附加分),并且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高中阶段英语成绩较好,在高三第一次或第二次模拟考试成绩在95分(含)以上(以满分120分计),并且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4.思想道德类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或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5.农科学科潜质类热爱农学学科类专业,立志服务三农,在高三第一次或第二次模拟考试中成绩在年级前30%,或高中阶段化学或生物成绩有三个(含)以上学期位于年级前20%。
以上条件所对应的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应在2019年4月20日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并且具备专项条件所列之一,其中报考1381代码文理科的,须具备专项条件1-4项之一;报考1382代码理科的,须具备专项条件1-5项之一。
四、招生专业、计划
表中各类别招生专业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专业(类)、计划以我校正式公布的为准。
五、报名流程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缺一不可。
须提交的材料:
⑴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⑷经中学学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表复印件;
⑸经中学学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总表;
⑹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邮寄书面材料:申请人将五-2中所列⑴-⑹材料〔(报名申请表、陈述材料、成绩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通知单、综合素质评价总表等为原件(盖章的复印件视为原件),获奖证书、特长佐证材料、身份证等为复印件〕以“报名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不需要用文件夹等其他方式包装),于2019年4月21日12时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或顺丰快递方式寄至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邮编:225009)。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寄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不接收EMS、顺丰之外的其他快递方式)。
六、选拔程序
1.学校将通过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政策,让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和选拔办法。
2.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9年5月1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教育考试院。
3.面试报到
4.面试
5.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于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以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300%的比例,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6月22日前,将入选考生名单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在中学、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我校2019年综合评价入选考生人选,并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志愿填报与录取政策
1.志愿填报
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人选仍需参加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须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所有考生均须报满六个专业志愿,因不报满六个专业志愿而未被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2.计算加权综合评价分
对填报我校志愿的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将高考文化成绩、选测科目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面试成绩四项成绩进行折算、赋分、加权计算得加权综合评价分。
上述四项得分直接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价分。
3.录取
根据加权综合评价分,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总分一般应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对于综合评价考核表现突出的少数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10(含)分。
高考文化总分高于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15分(含)以上的,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八、监督机制
1.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设立专门的招生监督组,对考试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面试过程严格遵循“五随机”原则(即:参加面试的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产生,考官进入的考场随机生成,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生成,考生进入的考场随机生成,考生面试试题随机确定)。
4.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5.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录取事宜,不进行综合评价面试培训,请勿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九、联系咨询方式
传真:(0514)87991362
2.招办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大学生活动中心N501。
4.电子信箱:ydzb@yzu.edu.cn。
十、本章程以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发布为准,并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或江苏省对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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