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教师〔2022〕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体系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23〕31号),着力推动我省教师教育振兴发展,努力打造党和人民满意、适应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队伍,为加快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对教师队伍的新要求,以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健全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加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数量、素质、结构协调发展,教师队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5年,深化教师专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设10个省级师范教育基地,培养一批硕士层次中小学教师和教育领军人才。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较2022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区域间教师能力素质差距明显缩小,教师队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到2035年,构建开放、协同、联动的具有海南特色的教师教育体系,建立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教师队伍规模、结构、质量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业务能力、信息化素养、国际化视野明显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显著提升,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二、具体措施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基础教育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师风养成
1.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师培养培训课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必修课程,开展常态化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海南省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措施清单》,强化价值引领,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充分发挥高校红色文化和思政平台作用,引导广大师范生、教师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强化师范毕业生思想政治考察,健全标准、程序,把好第一道关口。加强师范院校、中小学党组织、团组织建设,做好在优秀师范生、中小学教师中发展党员、团员工作。(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各市县)
2.持续推进师德师风养成教育
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将各类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必修内容。创新师德教育方式,通过榜样引领、情景体验、实践教育、师生互动等形式,提升教师思想境界,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使用全过程,在资格认定、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持示范引领和底线管控相结合。健全覆盖大中小幼常态化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引导教师自觉践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健全师德违规行为监测、核查、处理、通报一体化机制,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加大优秀教师典型选树和宣传表彰力度。(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各市县)
(二)服务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健全完善具有海南特色的教师教育体系
3.优化教师专业发展体系
4.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
5.实施高素质教师人才培育计划
6.加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
7.推进师范教育改革试点
8.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
(三)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持续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
9.优化教职工编制配置
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有关政策精神,按照标准及时核定各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考虑高考综合改革、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小规模学校等因素,科学合理配置编制资源。各市县要在总量内盘活用好现有事业编制资源,优先满足中小学教育发展需要。创新编制管理,综合需求变化情况,加强人员和编制的动态调整,统筹本级存量空编资源,建立“分级统筹、保障重点、周转使用、定期核销”的中小学教师周转编制管理和使用机制,不断提高使用效益。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或人员总量,采取多种方式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委编办,各市县)
10.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
11.深化教师职称岗位改革
完善岗位管理制度,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学段、不同区域的差异性合理设置岗位,适当提高中小学校的高级岗位比例。教师职称评审晋级突出师德表现、学科性质、教学工作量、工作实绩和基层工作年限等条件,符合要求的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可自行选择参加定向或非定向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受各市县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开展学校自主评审职称试点,探索逐步将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给省一级学校和省级示范学校,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给市县和省一级甲等学校。加大教学实绩、育人业绩在考核评价和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与绩效工资、职称评聘、奖励评先、优化配置工作挂钩。建立职称层级竞聘制度,全面落实《海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管理办法》,大力推行“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任用机制。(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人社厅,各市县)
12.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
13.加强教师工资待遇保障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落实好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及时足额发放,民办幼儿园、中小学参照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合理确定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中小学教师教龄津贴。健全中小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核定向乡村小规模学校、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等倾斜,以实绩和贡献为依据,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向优秀教师、班主任、学科团队、管理干部、特殊教育教师等倾斜。建立乡村教师差异化补助制度,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乡镇工作补贴制度,乡镇工作补贴发放与工作岗位、绩效考核相挂钩,使优秀教师更愿意留在基层安心任教。(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各市县)
(四)聚焦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重点任务,强化教师精准培训和能力素质提升
14.优化培训方式
15.加强骨干人才培养
16.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信息化
推动用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将系统应用于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教师资格注册管理、教师培训管理、教师调动与交流轮岗管理、师德考核、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指标监测和教师减负等工作。建立系统定期更新制度,逐步实现教师信息伴随式采集。通过探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管理优化新模式,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信息化决策和便捷化服务支撑。建立校本化为主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模式,推广人工智能教学应用,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科学素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三、实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
建立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工作协调制度,推动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各市县及有关高校要建立强师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方案实施监测、评估和调度。要深入细致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良好氛围。要将强师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
(二)政策保障
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和标准,健全海南自由贸易港教师激励支持政策,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将依法依规落实教师待遇保障作为底线要求,支持服务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三)经费保障
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进一步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严格落实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