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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关于加快“市民云”集成系统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政务服务
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和《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关于加快互联网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党发〔2019〕18号)文件精神,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从根本上解决业务专网多、系统不能通、数据不共享的问题,打造便民、亲民、利民的网上办事渠道,尽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让群众办事“零跑腿”,全力打造“掌上办事之城”“无证明之城”,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系统应接尽接。所有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网上办事系统(涉密类除外),应与“宁夏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政务服务网)并网整合,实现统一入口。所有窗口审批业务系统,应与“银川市政务事项综合窗口受理平台”(以下简称综窗受理平台)、银川市政务服务综合效能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效能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2.事项应上尽上。凡是自治区基础事项库内群众需要申报办理的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网和综窗受理平台,互联网上“一网申报”,后台受理“一网审批”,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一网通办”。
3.资源应迁尽迁。将系统整合与数据迁移结合,与云服务结合,所有政务数据资源(除涉密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原则上必须迁入银川“市民云”数据信息集成共享交换系统平台(以下简称“市民云”平台),最大化实现系统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网络互通。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依托自治区事项基本目录(四级四同事项目录)统一事项标准,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银川市本级1258项,各县市区6810项,涉密或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全部做到“一张网”申报(宁夏政务服务网),“一个平台”受理(银川市政务事项综合窗口受理平台),“一个平台”监管(银川市政务服务综合效能监管平台),“一个平台”集成(银川“市民云”数据信息集成共享交换系统平台),实现标准统一制定、过程统一监管、数据统一管理、证照统一归集、结果统一评价。积极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通过业务整合、信息共享、应用标准化和服务节点网络化,把地理上分散部署、网络环境各异的政务服务设施一网连接,最大限度统筹服务资源、提高协同能力、压缩决策链路,大幅提升政务服务全过程运行效率,形成响应速度和节奏更快、灵活度和适应度更高、效能和效果更优、群众和企业体验感获得感更强的政务服务体系。
阶段目标:
1.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引入技术开发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业务需求工作,启动“宁夏政务服务网”优化并网行动以及“银川市政务事项综合窗口受理平台”、“银川市政务服务综合效能监管平台”、“银川‘市民云’数据信息集成共享交换系统平台”建设工作,2021年2月底前全部建成运行。
2.2021年3月底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线上一网申报,线下一窗受理”,线上线下全面融合,从申报到办结“一网通办”,其中100个高频事项可“全程网办”“全程掌办”。
3.2021年6月底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60%实现“全程网办”“全程掌办”,自治区确定的22项主题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4.2021年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全程掌办”,实现市、县(区)、乡(镇)线上与线下事项办理人数基本达到各占一半,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无需到窗口,在家即可办”的便利性。
(三)实施路径
第一步:统一全市事项标准。依照国家标准事项目录(四级四同事项),统一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
第二步:实现线上“一网”申报。互联网申报端,整合各部门线上申报入口,统一在宁夏政务服务网进行事项申报,并实现电子表单申报。
第三步:实现线下“一窗”受理。线下窗口受理端,建设覆盖市、县、乡镇(街道)、社区的“银川市政务事项综合窗口受理平台”,实现全市服务窗口“一个平台”受理;建设“银川市政务服务综合效能监管平台”,实现全过程“一个平台”监管。
第四步:系统联通,数据“上云”。后台数据管理端,建设“银川‘市民云’数据信息集成共享交换系统平台”,逐步打通、整合公积金、社保、税务、市场监管、发改、审批、住建、公安、民政等各类专网办理业务系统,在“市民云”平台集成自然人、法人、不动产三大基础数据库,归集沉淀政务数据,实现电子材料集中归档,数据信息集成共享交换。
第五步:业务梳理,流程再造。完成部门事项流程再造,无失信记录用户可以使用不见面方式(传图片,PDF文档等形式)提交材料;有电子证照或共享数据电子材料的,无需群众提交;适用告知承诺的材料,可以采用网页表单的形式,由群众网上承诺,无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第六步:加强培训,积极推广。集中开展平台操作培训和应用推广工作,督查考核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平台使用和推广效果。
二、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集中梳理,统一事项标准
1.统一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对照自治区下发市本级事项基础目录,全面梳理市本级1258项政务服务事项,制定统一标准,实现市本级各单位办理事项,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事项类型、统一事项依据、统一事项要素、统一办理流程。建立事项动态管理机制,统一事项调整和管理权,并按照事项办理频次,划分“高频”“低频”“僵尸”事项,分类进行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市审批局
配合单位:市本级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
2.统一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对照自治区下发县区事项基础目录,全面梳理各县(市)区6810项政务服务事项,制定统一标准,实现县(市)区各单位办理事项,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事项类型、统一事项依据、统一事项要素、统一办理流程。标准统一后,县(市)区事项的调整,按照事项动态管理机制,统一由市级责任单位统一管理。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审批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单位
(二)搭建平台,线上线下“一网通办”
3.引入技术团队,启动并网行动以及“三大平台”建设。引入技术力量强、政务理念新、事项业务熟的开发团队,制定长期合作资金预算和效能评估机制,签订绩效目标导向的服务协议,实施部门互联网申报页面向政务服务网并网行动,启动综窗受理平台、效能监管平台和“市民云”平台开发工作,为实现统一服务设计和开发、统一提供协同服务、统一用户身份核验、统一流程整合和统一组织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网信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批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20日
4.夯实对接基础,获取专网接入许可。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单位,需根据本单位受理事项使用的系统,落实系统对接配合机制,做好行政衔接,保障技术开发团队间对接顺畅。对系统开发权和数据管理权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对接,确保获得系统和数据对接许可,提供现用网上申报页面和审批专网系统主管单位负责处室、技术开发公司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为实现互联网统一申报,专网系统融合提供行政保障和技术衔接通道。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民委、市科技局、市档案局、市地震局、市国安局、市粮储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政管理局、市体育局、市通信行业协会、市统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统战部、市文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烟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网信局、市审批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5.开展并网行动,统一互联网申报入口。完成互联网申报端页面整合,将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官网、人才网、中国卫生人才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中国人事考试网、审计数字在线网、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等17个线上申报平台页面统一集成到宁夏政务服务网(如有本次未能统计到的互联网申报平台,也须纳入并网范围),实现区、市两级政务服务网事项同源发布、统一用户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化表单申报、数据同标准共享。在政务服务网上,设置主题专区,提供出生、死亡、就医、就业、开店等22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民委、市科技局、市档案局、市地震局、市国安局、市粮储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政管理局、市体育局、市通信行业协会、市统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统战部、市文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烟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月20日
6.建设“银川市政务事项综合窗口受理平台”。综窗受理平台需集成区域综窗受理子系统、“一件事”主题管理子系统,连接“市民云”平台和全区统一电子证照库,并对效能监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可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申报,均可通过“一个平台”受理,“一个平台”出结果,实现统一标准管理、统一电子材料归档、统一办件数据归集、统一过程效能分析、统一共享数据和电子证照应用、统一服务“好差评”管理。同时,协调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改革办公室,统一综窗受理平台应用范围,明确综窗受理平台在银川市(包括三区、两县、一市)统一应用,平台汇集数据满足国家标准,实时向自治区推送。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网信局、市审批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2月25日
7.建设“银川市政务服务综合效能监管平台”。集成全市政务服务人员统一管理,线上线下办件量实时统计,办件全过程数据实时归集,事项受理超期预警,“好差评”数据分类统计,流程效率大数据分析等统计分析功能,实现通过图形化数据统计分析展示窗口,实时动态展示政务服务运行情况、事项限时办结情况、网上办事整体水平情况,群众服务评价情况和效能数据指标达标情况,对全市政务服务系统运行进行动态监测预警,通过数据指标进行优化调整。
(三)联通专网,“市民云”上集成共享数据
8.建设银川“市民云”数据信息集成共享交换系统平台。在“市民云”平台集成自然人、法人、不动产三大基础数据库和市本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自然人基础数据库,沉淀全市300万用户个人身份、婚姻关系、学历学位、职称资质、户籍成员、出生死亡、社保缴费、低保信息、个人诚信九大类基础数据。法人基础数据库,沉淀全市30万法人用户工商登记、108类资质许可、企业诚信数据,并实现与全区电子证照库关联。不动产基础数据库,沉淀全市人员房屋、车辆包括基本信息、产权交易、契税缴纳等基础数据。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联通公安、税务、人社、民政、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关键部门数据,联通自治区统一电子证照库,实现数据底层共享交换。通过集成“三库一平台”,“市民云”平台实现政务数据统一归集、各单位共享数据集中清洗和标准化,提供质量可靠、信息准确、更新及时的大数据支撑服务,保障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数据校验质量要求。在“市民云”的数据服务支撑下,由政务服务网和综窗受理平台统一提供标准化的数据共享服务和电子证照应用场景。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网信局、市审批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3月20日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网信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四)流程再造,全面实现政务事项“全程网办”
10.设立标准,实行清单销号制。明确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5大标准。
事项范围标准:流程再造事项以自治区基础事项库(四级四同事项库)为标准,事项库内市本级和县(市)区事项全部纳入优化范围,实际在办但未列入事项库中的事项,必须对应在本单位承接的四级四同事项下,以事项办理情形的方式,接入政务服务网和综窗受理平台进行办理。
材料数量标准:通过数据共享校验以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压减证明材料数量。个人办理事项要求申报办理材料最多不得超过5个,法人办理事项材料最多不得超过10个。涉及公共安全的事项不受限制,但需要向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报备说明原因。原则上,凡是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材料,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或通过共享数据校验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材料归档标准:原则上群众提交材料一律以电子材料的形式通过综窗受理平台进行统一归档,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不得强制要求无失信记录的个人或企业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需要手写签名的一律可通过电子签名替代,需要企业签章的一律可通过电子签章或法人(股东)通过APP实名认证替代。
实名认证标准:有实名认证标准的事项,原则上一律通过手机APP完成,必须通过现场实名认证的,经书面请示银川市政府说明理由并获得批准后,可以要求群众到窗口现场实名认证。
流程整合标准: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标准,对一个主题需要跨部门、跨系统办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项,由第一个环节的事项主管单位牵头负责流程总体设计优化,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一链办理”,构建跨部门横向联通的审批服务流程,建立跨层级纵向联动的服务模式,可同时办理的事项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
实行清单销号制。按照自治区基础事项库中的事项,责任单位对照标准,完成一项向牵头单位报备一项,由牵头单位通知技术开发团队,将优化后的流程、材料按要求固化在综窗受理平台,按照优化后的新标准,通过效能监管平台进行效能监管。按照事项清单总数,流程优化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直到本单位事项全部销号完成为止。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民委、市科技局、市档案局、市地震局、市国安局、市粮储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政管理局、市体育局、市通信行业协会、市统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统战部、市文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烟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各县(市)区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民委、市科技局、市档案局、市地震局、市国安局、市粮储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政管理局、市体育局、市通信行业协会、市统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统战部、市文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烟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各县区审批局
完成时限:2021年7月1日完成事项总数的60%
2021年底全部完成
13.依托“我的宁夏”和“i银川”政务APP实现全程掌办。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支持,所有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可“全程网办”以及“我的宁夏”政务APP可“全程掌办”事项全部向“i银川”APP进行拓展,上线一批向“i银川”同步部署一批。支持手机端电子表单申报,通过“市民云”平台数据支持,政务APP可提供个人数据自动填入、个人电子证照和电子数据材料系统自动带出等功能,让群众通过手机办事有“淘宝购物”一样的体验,真正感受到便利、体验到快捷、竖拇指点赞。
牵头单位:市网信局
配合单位:各流程再造责任单位
(五)培训督查,全面推进“一网一窗”平台应用
责任单位:市网信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审批局
配合单位:市直各业务受理单位,各县(市)区审批局
完成时限:2021年9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民委、市科技局、市档案局、市地震局、市国安局、市粮储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政管理局、市体育局、市通信行业协会、市统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统战部、市文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烟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各县市区审批局
16.设立特殊用户群体网上申报帮办代办专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民生服务中心以及部分有条件的社区便民服务站,均须设立网上申报帮办代办专区和自助服务专区,对老年人、残疾人及其他文化层次较低的特殊用户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确保所有群众都能感受到便捷、高效、有温度、有热度的政务服务。
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各县(市)区审批局,各政务服务大厅(中心)管理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7月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推进改革中涉及的各方面工作。
组长:李鸿儒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斌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候文莅市政府副秘书长
井胜市审批局局长
余晓平市网信局局长
组建技术支撑、流程再造、沟通协调、督查督办四个专项工作组。
1.技术支撑工作组:负责引入技术团队,统筹安排信息化建设资金,对系统优化和平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申请必要的“云”资源,集中采购必要的硬件设备。
组长:刘斌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副组长:余晓平市网信局局长
王川市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2.流程再造工作组:负责针对本单位受理事项按照标准全面优化流程,精减办事材料,提升办事效率。
组长:井胜市审批局局长
工作组成员: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民委、市科技局、市档案局、市地震局、市国安局、市粮储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政管理局、市体育局、市通信行业协会、市统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统战部、市文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烟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以及各县(市)区审批局主要领导。
4.督查督办工作组:负责督查各事项承办单位流程再造,系统对接推进情况,通报推进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
副组长:候文莅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如实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杨慧玲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二)经费保障。市财政局、市网信局负责保障工作的资金支持,可以采用项目建设或者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应用开发后的使用效果进行合理评估,按实际见效情况给予技术开发单位必要的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