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陶筠报道:近日,记者从劳动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悉,2003年秘书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将正式启用新的国家职业标准。新的国家职业标准共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原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原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原高级)和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也有所变化。
此次出台的新秘书考试标准从考核方式上做了调整,出现了如情景录像问题等模式,而且在二级考试中还有论文答辩,考生需提交论文,还要对考生进行现场实际操作考评,这些都表明此次改版更着重考查的是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申报条件: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二年以上。
2.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
4.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六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
考核内容:
(一)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以《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和《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为依据。
(二)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基础业务素质、案例分析、工作实务等四个基本内容。
(三)涉外秘书增加外语考核部分,秘书职业资格二级增加业绩评估部分。
考核方式:
(一)书面应答:考生对标准化书面试卷上的问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题型分为单选题、选择题二种题型。
(二)情景模拟:考生根据所观看的情景录像,就书面问题进行笔答;均有两段录像,每段录像考15个知识点。
(三)任务解决:考生对书面提出的工作任务进行书面回答。
(四)综合测试:涉外秘书的英语考试包括听力题、选择题、写作题。
(五)业绩评估:专家对考生提供的个人工作业绩记录进行综合评审。
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五级秘书不少于220标准学时;四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三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二级秘书不少于150学时。
成绩计算:
(一)各级秘书考试的整体及其中各组成部分均按满分的60%计算及格分数线,有一项不及格即视为秘书总成绩不及格。
(二)总成绩不及格,且仅一项成绩不及格者,其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有效,保留期内可自愿申请参加一次不及格科目所在考试段的补考。
(三)证书成绩计算按理论知识成绩和操作技能成绩两部分折算,即五级、四级和三级秘书中的各项及格成绩相加÷2后的分数为理论知识成绩和操作技能成绩。秘书二级中的各项及格成绩相加÷3后的分数为理论知识成绩和操作技能成绩。涉外秘书的外语成绩单独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