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
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9〕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工作,促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定于2019年8月至11月举办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大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办。本次大赛按初赛、复赛、全国赛三个阶段进行。8—9月为初赛、复赛阶段,初赛由各技工院校组织,复赛由各省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办。10—11月为全国赛阶段,全国赛的现场评选及闭幕式定于11月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积极为本地区技工院校学生参赛创造条件。要按照大赛方案要求,组织好初赛和复赛,做好全国赛选手选拔工作。要积极稳妥做好大赛评审委员会成员组织推荐工作,并为评审委员会成员参加评审培训活动提供工作便利(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确保决赛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请各省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1名领队作为工作联系人,并将联系人信息报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9年8月5日
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方案
一、主题
创业创新成就梦想。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承办单位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协办单位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技师学院。
三、组织机构
四、大赛项目
(一)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须是全国技工院校在校生(注册技工院校学籍的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负责初审,大赛组委会负责复审。参赛人员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参赛人员3—5名(含项目负责人1名),设指导教师1—2名。大赛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参赛人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团队的比赛,指导教师不得同时指导两个比赛项目。
(二)参赛项目
1.参赛项目须是已经创业或计划创业的项目,同时应体现出创新性,重点考察参赛选手的创业创新意识、市场分析和项目转化能力。曾在2018年底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创业比赛奖项的作品不可参加本次大赛。
2.参赛项目的选题和构思设计、项目申报书的撰写均由参赛人员自主完成。项目申报书包括基本情况表和项目计划书两部分(见附件1)。
(三)全国赛申报名额
本次大赛全国赛按照2018年全国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确定各省份参赛项目申报名额(见附件2)。
五、赛程安排
(一)印发大赛通知(8月)。印发大赛通知,召开大赛工作部署会(具体通知另发),对大赛组织流程和规则进行培训。
1.初赛。鼓励参赛院校举办校级初赛。由各技工院校自行组织完成,选出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
2.复赛。支持各省份举办省级复赛,充分遴选项目。项目申报应扩大覆盖面,申报学校不宜过于集中。各省份于9月30日前完成复赛工作。
(三)全国赛申报项目初审(10—11月)。专家团队对各省份申报参加全国赛的项目进行评审,每省份成绩排名第一的项目自动晋级全国赛,其余申报项目根据评分结果选取前31名(如有省份无合格项目或放弃参赛,则按成绩排名顺延递补)参加全国赛。合计60个项目入围全国赛。
(四)组织全国赛(11月)。组织大赛现场演示(6分钟)和答辩评审(4分钟),举办创业创新成果展示,举行闭幕式。
六、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大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证书,全国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组织奖各10个。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大赛评选结果与创业扶持政策的落实相结合,获奖项目可免反担保获得创业担保贷款;所有参加全国赛的项目在入驻园区、贴息贷款、培训辅导、资金扶持等方面享受优先支持。一等奖获奖项目可作为指导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方面的依据。
七、其他事项
(一)各省份分别推荐技工教育专家、企业专家、创业投资专家各两名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全国赛评审专家从各省份推荐专家中选取(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办法及推荐表见附件3)。
(三)项目申报书的有关信息要与提交到赛事系统的项目信息一致,如出现信息不一致情况,以提交到赛事系统的项目信息为准,赛事系统中的项目信息将用于参赛资格审定和获奖证书颁发。
附件:1.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项目申报书2.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各省份参赛项目申报名额3.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办法及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