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总体安排,本学期教学工作于2024年9月9日开始,至2025年2月28日结束。现将有关教学教务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做好日常教学组织及管理工作
(一)做好教材订购和发放工作
各教学站点按照学期开课目录开展教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8号)文件要求及各专业课程教材信息,为自愿购买教材的学生征订教材。
(二)做好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聘任及管理
教学学院和教学站点按照《关于印发<西南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西南科大继教字〔2024〕23号)和《关于印发《西南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西南科大继教字〔2024〕22号)的要求,根据本期辅导答疑安排,教学学院选派线上授课教师,教学站点推荐线下授课教师,并按要求配置管理人员,填写本期教师和管理人员信息,于9月30日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教学点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报送学院教学教务中心备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育校外教学点辅导教师和管理人员信息统计表模板》在学院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此表报送2024年全年教师及管理人员信息。)。
(三)做好各年级授课安排
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要求,线上授课教师按时完成课程通知、在线作业、主题讨论发布、课程答疑及批改作业等教学内容,具体教学要求另行通知。线下授课教师进行线下面授教学,做好过程记录与考核,具体教学要求另行通知。各教学站点于10月15日前将本学期授课教师及课表报送学院教学教务中心。
(四)加强教学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各教学站点应严格按照各专业开课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开展教学活动,根据教学进度安排,加强对教师教学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做好学生学习过程监督,督促学生完成网上学习平台课程学习、在线自测及在线作业等学习活动,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可为学生提供丰富的线下学习交流活动,提供多样化助学手段,不断提升教学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习支持服务水平。同时,按照人才培养要求,将课程思政融于教学全过程,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
(五)做好教学资料的建档工作
二、2023级毕业论文工作
三、2023级及2024级学生学习
(一)线上课程学习
(二)线下学习课程
(三)职业素养课及素质教育课学习
2024级学生在工作室中选择职业素养课进入公共平台自由选择小模块课程,具体见职业素养课程学习操作指南,按照课程要求,浏览授课视频,完成测试,成绩同步至教学教务管理平台,如成绩合格,则获得相应学分。2023级学生素质教育课若未完成学习需及时补修学习。
(四)课程考核
课程全部实行结构评分,即课程总成绩包括过程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核成绩。
2.终结性考核成绩,即期末考试成绩。学期末采用在线考试或笔试形式完成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暂定2024年12月20日——12月23日,具体考试形式以期末考试通知为准。
请各教学站点通知学生按时完成相应的课程网上学习任务,本学期课程学习平台于2025年2月28日关闭。
三、教务工作
(一)上学期成绩上报工作
各教学站点应于开学后一个月内,将上学期2023级线下课程平时成绩及2023、2024级实践课成绩上报至教学教务平台。
(二)学籍异动工作
(三)毕业图像采集工作
各教学站点务必组织和通知2023级及之前年级未完成毕业照片采集的学生及时完成图像采集工作。各教学站点需根据所在省市新华社安排,按时完成2025届毕业生的图像采集工作。按照学信网要求,自2021年1月起,所有拟毕业学生必须同时具有录取照片和毕业照片,并且人像比对为“同一人”的,才能进行学历注册。请各教学站点高度重视学生图像采集工作,避免延误学生的正常毕业。
(四)考试组织工作
(五)学位管理工作
请各教学学院、教学站点加强教学教务管理,认真按时落实上述各项工作,做好教学教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