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59公司简称:药明康德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740元(含税)(以目前公司总股本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29,306,147.92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公司治理......35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62
第六节重要事项......8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01
第十节财务报告......121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财务指标
注:公司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公司已按转增后的股数计算报告期间的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并也相应地重新计算了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营业收入
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90,238.51万元,同比增长38.50%。公司始终贯彻执行“跟随分子”的战略,整合后的化学业务(WuXiChemistry)板块,持续建设“一体化,端到端”CRDMO(合同研究、开发及生产)业务,订单需求旺盛,推动了本公司2021年全年销售收
入加速增长。测试业务(WuXiTesting)下实验室分析及测试业务和临床CRO/SMO业务、以及生物学业务(WuXiBiology),也均实现了强劲的增长。2021年度本公司通过不断优化经营效率,令产能利用率持续提升,规模效应得以进一步显现。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2.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0.38%,在公司主营业务强劲增长的同时,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资产处置收益共计人民币152,675.06万元,合计较上年同期增长人民币87,593.77万元,主要原因:(1)本报告期内可转债转股导致其公允价值增长较去年同期减少;(2)出售常州合全小分子毒素分子及连接子业务;但同时(3)投资上市公司标的的股价波动导致公司部分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净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
3、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5.09%和64.76%,主要是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幅度较大。
2020年6月,公司执行经2020年5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1,651,126,531股,共计转增660,450,612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311,577,143股。2021年6月,公司执行经2021年5月1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2,450,633,599股,本次转增共计490,126,719股,分配后总股本为2,940,760,318股。公司已按转增后的股数计算报告期间的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并也相应地调整了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九、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十二、其他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90,238.51万元,同比增长38.50%。其中,化学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1,408,722.02万元,同比增长46.93%,测试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452,511.13万元,同比增长38.03%,生物学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198,509.25万元,同比增长30.05%,细胞及基因疗法CTDMO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102,640.12万元,同比下降2.79%,国内新药研发服务部实现收入人民币125,103.99万元,同比增长17.47%。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美国客户收入人民币121.46亿元,同比增长37.1%;来自欧洲客户收入人民币37.19亿元,同比增长40.3%;来自中国客户收入人民币58.02亿元,同比增长40.0%;来自其他地区客户收入人民币12.34亿元,同比增长40.7%。公司不断拓展新客户,并通过高品质、高效率的服务,保持很强的客户粘性。公司来自原有客户收入人民币212.95亿元,同比增长28.8%;来自2021年新增客户收入人民币16.08亿元。得益于公司全球“长尾客户”战略持续发力以及其他客户渗透率继续提高,来自于全球前20大制药企业收入人民币67.33亿元,同比增长24.1%;来自于全球其他客户收入人民币161.70亿元,同比增长45.6%。公司横跨药物开发价值链的独特定位,使得公司能够“跟随分子”并实现更大的协同效应。使用公司多个业务部门服务的客户贡献收入人民币196.39亿元,同比增长36.8%。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为全球制药、生物科技和医疗器械公司提供新药研发和生产服务,属于医药研发服务行业,公司通过自身的研发和生产平台,为客户赋能,助力客户更快更好地进行新药研发。公司主营业务涵盖CRO、化学药物CDMO、细胞和基因治疗CTDMO(合同检测、研发和生产)等领域。目前,全球大多数医药研发服务公司集中于新药研发的某一阶段,如临床前CRO、临床试验CRO、CDMO等。此外,还有包括公司在内的为数不多的“一体化、端到端”的研发服务平台,可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新药研发生产服务。“一体化、端到端”的新药研发服务平台,能够顺应药物研发价值链,从早期药物发现阶段开始为客户提供服务,在能力和规模方面为客户赋能,通过高品质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赢得客户信任,并在客户项目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从“跟随项目发展”到“跟随药物分子发展”,不断扩大服务,获得持续的增长。
首先,伴随着全球各国经济的发展、全球人口总量的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科技进步、医疗开支上升以及大众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预计全球制药市场规模仍然将保持增长。
再者,中国医药产业由仿制为主向创新为主的战略转变,预计研发投入将保持快速增长。我国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上市许可人制度(MAH)、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带量采购、创新药医保谈判等一系列政策的不断推进将带动国内创新药研发生产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根据
Frost&Sullivan报告预测,中国医药行业研发投入将由2021年的298亿美元增长至2026年的55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约13.1%。
中国医药研发服务行业,尤其是有全球新药研发生产服务能力的平台型公司,有望受益于中国和全球新药研发投入和外包率的快速增长。根据Frost&Sullivan报告预测,中国医药研发投入外包比例将由2021年的39.4%提升至2026年的49.9%,全球医药研发投入外包比例将由2021年的43.0%提升至2026年的52.7%。同时报告预测,由中国医药研发服务公司提供的全球外包服务的市场(不包括大分子CDMO)规模将由2021年的985亿人民币增长到2026年的3,006亿人民币,年平均增幅约25%。根据Frost&Sullivan2021年6月的最新市场调研报告,本公司在中国药物发现外包市场,中国临床前和临床外包市场以及中国小分子CDMO市场这三个细分市场的市场份额排名均为国内第一,在全球细胞和基因治疗CDMO这个细分市场的市场份额排名为全球第四。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为全球生物医药行业提供一体化、端到端的新药研发和生产服务,在亚洲、欧洲、北美等地均设有运营基地。公司通过独创的“CRDMO”和“CTDMO”业务模式,不断降低研发门槛,助力客户提升研发效率,为患者带来更多突破性的治疗方案,服务范围涵盖化学药研发和生产、生物学研究、临床前测试和临床试验研发、细胞及基因疗法研发、测试和生产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球31个营运基地和分支机构,为来自全球30多个国家的超过5,700家活跃客户提供服务。公司始终恪守最高国际质量监管标准,自成立以来,凭借优异的服务纪录以及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全球医药研发行业赢得了公认的优秀声誉。公司所形成的服务数据在业内具备极高认可度和公信力。公司不断优化和发掘跨平台间的业务协同性并加快全球化步伐,持续强化公司独特的一体化CRDMO(合同研究、开发与生产)和CTDMO(合同检测、研发和生产)业务模式,并提供真正的一站式服务,满足客户从药物发现、开发到生产的服务需求。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34,912名员工,其中11,001名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1,302名获得博士或同等学位。按照职能及地区划分明细如下:
公司将继续通过招聘、培训、晋升、激励等方式留任优秀人才,以维持公司高水准的服务、行业领先的专业地位,持续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主营业务可以分为化学业务、测试业务、生物学业务、细胞及基因疗法CTDMO业务、国内新药研发服务业务五大板块,服务范围覆盖从概念产生到商业化生产的整个流程,服务区域包括中国、美国、欧洲及其他区域。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全球领先的“一体化、端到端”的新药研发服务平台
公司是行业中极少数在新药研发全产业链均具备服务能力的开放式新药研发服务平台,有望全面受益于全球新药研发外包服务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一体化、端到端”的新药研发服务平台,无论是在服务的技术深度还是覆盖广度方面都能满足客户提出的多元化需求。公司顺应新药研发项目从早期开始向后期不断发展的科学规律,在客户项目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从“跟随项目
发展”到“跟随药物分子发展”,不断扩大服务。公司通过在新药研发早期阶段为客户赋能,赢得众多客户的信任,在行业内享有卓越声誉,进而在产品后期开发及商业化阶段可获得更多的业务机会,持续驱动业务增长。在新冠疫情期间,公司充分发挥全球布局、全产业链布局的优势,及时通过全球联动,保障业务连续性,助力客户持续推进新药研发进程,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未来,公司将继续在中国和海外持续投资能力和规模建设,更好地赋能全球医药创新。
(二)发挥行业领先优势,持续跟踪前沿科学技术,赋能创新
公司致力于运用最新的科学技术,赋能医药研发创新,帮助客户将新药从概念变为现实。公司的服务能力和规模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有助于让公司更好地预测行业未来的科技发展及新兴研发趋势,抓住新的发展机遇。过去几年,伴随着新技术、新机理、新分子类型的不断突破,全球和中国医药生物行业实现了迅猛的发展。展望未来,公司将持续大力投入,进一步加强对于PROTAC、寡核苷酸药、多肽药、偶联药物、细胞和基因治疗等新分子类型的服务能力,抓住新的业务机遇,赋能全球医药创新。
此外,公司还通过探索包括人工智能、自动化实验室等前沿科技,力求将其早日运用于新药研发流程当中,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同时助力客户提高研发效率,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新药研发的门槛。凭借对行业趋势、新兴技术的深入理解,公司可以协助客户解读、研究最新的科研发现并将其转化为可行的商业成果,为客户赋能。
(三)基于对行业的深入理解及对客户需求的深入挖掘,通过内生和外延双方面发展,完善赋能平台
公司经过了20年的高速发展,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为国际及国内领先的制药公司提供服务,与其建立深入的合作关系,在合作的过程中持续了解最新的行业发展趋势并积累满足客户需求的经验,并通过持续的能力和规模建设,以及战略性并购增强自身业务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的服务。
在内生建设方面,公司继续在全球范围内加强能力和规模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合全药业积极推进国际化布局,于报告期内宣布在美国特拉华州建设制剂和原料药生产基地,预计将于2025年正式投入运营,将成为合全药业在美国建设的第二个基地,同时也是公司在全球范围布局的第八个研发生产基地;公司子公司药明生基于上海临港的细胞治疗及基因产品的研发生产基地投入运营,该基地面积为15,300平方米,成为公司在中国境内除无锡惠山之后的第二个细胞及基因疗法的生产基地,可向全球客户提供从菌种建库、工艺开发、研究级质粒和病毒载体生产到GMP级生产的全方位、一体化定制服务;公司子公司药明生基在美国费城基地扩建的全新高端检测实验室已正式投入运营。该实验室面积为13,000平方米,投产后使公司高端检测产能提升三倍,从而更好地满足全球客户对细胞和基因疗法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
(四)庞大、忠诚且不断扩大的客户群,构建医药健康领域的生态圈
公司拥有庞大、多样且忠诚的客户群。2021年,公司新增客户超过1,660家,合计为来自全球30多个国家的超过5,700家活跃客户提供服务,覆盖所有全球前20大制药企业。报告期内,全球前20大制药企业占公司整体收入比重约29.4%。随着公司赋能平台服务数量及类型的不断增强,公司新老客户数量稳步增长。公司的赋能平台,帮助降低新药研发门槛,提高研发效率,助力合作伙伴取得成功,并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加入新药研发行业。在这个过程中,公司持续驱动新
(五)管理层团队经验丰富,富有远见和抱负
公司拥有具备全球视野及产业战略眼光的卓越管理团队。以李革博士领军的公司管理层团队拥有丰富的医药行业从业经历,具备极强的执行力及多年医药行业投资经验、管理经验、国际化视野并在中美两地生命科学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经验丰富、视野广阔的管理团队使公司得以在全球经济运行周期及医药行业整体发展趋势方面有独到而敏锐的认知。在公司管理层的带领下,公司有能力深入理解市场及行业发展趋势、政策变化动向及其对客户需求的影响,迅速调整经营模式、提高决策速度和灵活性以匹配客户需求,带动公司各板块业务快速发展,并成为全球医药健康生态圈的领导者。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挥全球布局、全产业链覆盖的优势,各个地区联动,共同保障业务连续性,并抓住新的业务机遇,持续为客户赋能。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单项之和与合计不等为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90,238.51万元,同比增长38.50%。其中:
(1)化学业务(WuXiChemistry)实现收入人民币1,408,722.02万元,较2020年同期实现收入人民币958,766.61万元,同比增长46.93%,其中小分子药物发现(R)的服务收入人民币616,747.72万元,同比增长43.24%,工艺研发和生产(D&M)的服务收入人民币791,974.30万元,同比增长49.94%。公司充分发挥工艺开发技术优势,坚定推进“跟随分子”策略。在小分子药物发现(R)服务方面,公司在2021年完成了超过31万个新化合物合成,赋能早期小分子新药
(4)细胞及基因疗法CTDMO业务(WuXiATU)实现收入人民币102,640.12万元,较2020年同期实现收入人民币105,582.11万元,同比下降2.79%。中国区细胞及基因疗法CTDMO业务增长迅速,实现收入同比增长87%,部分缓解了美国区业务由于客户产品上市申报推迟和新冠疫情的影响。在服务平台方面,公司进一步加强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测试、工艺开发和生产的能力,为74个项目提供开发与生产服务,其中包括58个临床前和I期临床试验项目,5个II期临床试验项目,11个III期临床试验项目。上海临港新建15,300平方米的工艺研发和商业化生产中心已于2021年10月正式投入运营,新基地配备200多个独立套间和6条完整的载体和细胞生产线,为全球客户提供病毒载体和细胞疗法的一体化工艺开发、生产和测试服务。美国费城扩建的13,000平方米基地已于2021年11月正式投入运营,投产后将使公司高端细胞及基因疗法检测产能提升三倍。细胞及基因疗法CTDMO业务2022年将是个业务发展的转折之年,公司预计收入增长有望超过行业增长速度。
(5)国内新药研发服务部(WuXiDDSU)实现收入人民币125,103.99万元,较2020年同期实现收入人民币106,499.05万元,同比增长17.47%。2021年,公司为客户完成26个项目的IND申报工作,同时获得23个临床试验批件。截至2021年末,公司累计完成144个项目的IND申报工作,并获得110个项目的临床试验批件。同时,有1个项目处于上市申请(NDA)阶段,有3个项目处于III期临床试验,14个项目处于II期临床,74个项目处于I期临床。在144个已经递交临床申请或处在临床阶段的项目中,约70%的项目临床进度位列中国同类候选药物中前三位。客户产品上市后,公司将根据与客户的协议,从客户的药品销售收入中按照约定比例获得提成。国内新药研发服务部业务2022年将迭代升级以满足客户对国内新药研发服务更高的要求,公司预计收入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注:上述提及的2022年经营业绩展望以公司目前在手订单情况为基础预测,并以全球新冠病毒疫情稳定或改善、全球医药行业发展平稳、国际贸易环境和主要运营所在地国家监管环境稳定等为前提基础,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2年度整体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布的《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之三“风险提示”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毛利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毛利人民币831,012.95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32.28%;其中主营业务毛利人民币829,703.39万元,其他业务毛利1,309.56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36.27%,较去年同期下降1.70个百分点。
(一)主营业务分析
2.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90,238.51万元,同比增长38.50%。其中,化学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1,408,722.02万元,同比增长46.93%,测试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452,511.13万元,同比增长38.03%,生物学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198,509.25万元,同比增长30.05%,细胞及基因疗法CTDMO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102,640.12万元,同比下降2.79%,国内新药研发服务部实现收入人民币125,103.99万元,同比增长17.47%。公司不断优化和发掘跨平台间的业务协同性并加快全球化步伐,持续强化公司独特的一体化CRDMO(合同研究、开发与生产)和CTDMO(合同检测、研发和生产)业务模式,并提供真正的一站式服务,满足客户从药物发现、开发到生产的服务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毛利人民币831,012.95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32.28%;主营业务毛利率36.27%,较去年同期下降1.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有:(1)汇率影响:2021年美元对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大幅贬值对公司收入和毛利造成的负面影响;(2)大宗材料涨价导致的原材料价格上涨;(3)去年国内疫情期的社保费用免征的影响。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单项之和与合计不等为四舍五入造成;以上境内部分的营业收入未包括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化学业务(WuXiChemistry)报告期内,实现毛利人民币556,524.41万元,毛利率下降
1.68个百分点,主要由于美元贬值及大宗材料涨价导致的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销售收入强劲增长带来的运营效率提升部分抵消了以上负面影响。
(2)测试业务(WuXiTesting)报告期内,实现毛利人民币143,451.43万元,毛利率上升0.09个百分点。
(3)生物学业务(WuXiBiology)报告期内,实现毛利人民币76,884.27万元,毛利率下降2.99个百分点,主要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去年同期的社保费用免征导致人工成本同比增加等因素带来的负面影响。
(4)细胞及基因疗法CTDMO业务(WuXiATU)报告期内,实现毛利人民币-2,079.19万元,毛利率下降16.06个百分点,主要由于客户产品上市申报推迟和新冠疫情的影响,整体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
(5)国内新药研发服务部(WuXiDDSU)报告期内,实现毛利人民币54,922.48万元,毛利率下降3.11个百分点,主要由于外包服务费用成本上升,以及去年同期的社保费用免征导致人工成本同比增加带来的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境内客户收入同比增长40.05%,主要由于公司WIND项目吸引了较多的国内客户,对应收入增长。境内和境外客户毛利率分别低于去年同期0.49和2.11个百分点,其中境内客户毛利率下降主要受到去年同期的社保费用免征等因素带来的负面影响,导致毛利率下降;境外客户毛利率下降主要受到美元贬值,及大宗材料涨价导致的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产销量情况说明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4).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直接人工、原材料成本及间接费用。报告期内,直接人工较2020年增长
44.77%,占总成本比例由43.25%增至44.00%,主要由于服务需求及业务增长,公司加大人才建设,员工数量同比增加32.2%;原材料成本较2020年增长49.70%,主要由于收入上升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间接费用随业务收入上升同步增长,因业务构成不同而增长比率有不同的波动。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报告期内,本公司之子公司WuXiATU(HongKong)Limited收购OxfordGeneticsLimited100%股权,详见第十节、八、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65,876.3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5.9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5,977.8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4.7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3.费用
83.8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大额存单增加,相应利息收入增长,同时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幅度较上年同期放缓,相应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人民币94,224.19万元,较2020年增加
35.91%。公司致力提高研发能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投入了平台赋能建设,包括酶催化、流动化学等。并重点投入TESSA、PROTAC、寡核苷酸药、多肽药、偶联药物、细胞和基因治疗及资源排序算法开发等一系列新能力建设研发活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3).情况说明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5.现金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458,928.87万元,较上年上升15.49%,主要系本年主营业务及收款增长,但同时部分被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抵消。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483,895.30万元,较上年下降了44.86%,主要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支出的现金增加,被赎回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抵消。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2,391.39万元,而上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8,804.75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变动主要系上年完成H股配售及A股非公开定向增发所募得款项现金净流入130.30亿元。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为人民币135,626.86万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60,623.12万元,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收益同比增加所致。其中,本期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为人民币134,194.82万元,同时转出累计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人民币108,134.43万元,合计实现收益对当期利润影响净额为人民币26,060.39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人民币9,338.75万元,
包括本报告期内公司因可转债因股价波动导致公允价值上升带来损失人民币100,059.87万元。同时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时转出累计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人民币108,134.43万元,被本公司所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生物资产等市场价值上升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人民币198,855.55万元所部分抵消。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人民币3,161.45万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1,262.70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扩展,收入增长,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增加,根据预计信用损失模型计算的准备额随之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人民币3,305.61万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6,264.19万元。主要本报告期内随业务规模扩大存货量增大,存货跌价损失相应增加;而对比去年同期,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商誉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损益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人民币26,386.95万元,去年同期损失人民币768.97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常州合全向常州药明合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出售小分子毒素分子及连接子业务所致。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1)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818,963.66(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3.00%。
单位:元币种:美元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其他说明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五)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注:本栏所列投资额不包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增资。
作为搭建医疗健康生态系统的一部分,本公司成立合营联营企业,并在医疗健康生态系统内的广阔领域中有选择性地进行少数股权投资。本期对外股权投资额较上期相比增加人民币73,074.85万元,同比增加29.40%。通过上述投资,公司可以进一步接触到更多医疗健康生态系统的参与者并保持其在技术方面的前沿地位。
报告期内,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合计人民币8,774.75万元,包括为对现有合营联营公司的后续追加投资以及对新增合营联营企业大连依利特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等的投资。
另外,本报告期内公司投入人民币225,547.31万元参股新药研发、医疗器械以及医疗健康企业,主要项目介绍请参见本节“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之“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
本报告期内公司以对价9,649.16万英镑,折合为人民币87,286.31万元收购OXGENE100%股权,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八、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重大的股权投资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万元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理财产品
(1)结构性存款,是一种保本的保守产品,其收益率取决于金融市场的指示性表现和衍生产品,如利率衍生产品、外汇和商品。
(2)金融产品,主要是由高流动性和稳定收益率的收入组成的投资组合,如债券、银行间存款和票据理财产品。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
(1)GenesisMedtechGroupLimited(“Genesis”)
Genesis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高质量的医疗器械产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其股权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4.35亿元(占本公司总资产的2.60%)。
Genesis立志成为中国最大的医疗技术公司,拥有完善的产品组合和强大的销售团队,是专注于高价值医疗器械领域业务的医疗技术平台。截至2021年12月31日,Genesis整体员工数为1,782人,覆盖医院超过1,500家,其中三甲医院比例超过50%。
(2)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微科技”,上交所:688690)
纳微科技拥有单分散色谱填料的底层制备技术优势,通过十多年的持续创新,产品涵盖硅胶正相、反相、HILIC(亲水作用色谱)、手性填料,聚合物反相、离子交换、疏水层析、亲和层析(ProteinA、金属螯合、苯硼酸)、固相萃取、凝胶渗透色谱及特殊功能填料;还提供色谱柱、磁珠、标准颗粒、分析检测、分离纯化实验技能培训及分离纯化整体解决方案。纳微科技已实现大规模出口高性能色谱填料到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知名制药和色谱企业,成为世界色谱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
(3)iKangHealthcareGroup(“iKang”)
iKang(“爱康国宾”)是中国领先的体检和健康管理集团,提供包括体检、疾病检测、牙科服务、私人医生、疫苗接种和抗衰老在内的优质医疗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其股权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25亿元(占本公司总资产的0.77%)。
iKang之前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随后于2019年1月私有化。截至2021年12月31日,iKang在59个城市运营155个体检中心。iKang还与中国200多个城市的700多家医疗机构合作,提供一站式的全国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
(4)LyellImmunopharma,Inc.(“Lyell”,Nasdaq:LYEL)
Lyell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南部,是一家创收前的细胞疗法公司。主要针对细胞疗法现阶段未解决的实体瘤治疗。报告期内Lyell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其股权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04亿元(占本公司总资产的0.73%)。
Lyell拥有一个顶尖的科学研发团队,同时汇集了一系列创新研发技术,致力于解决以下三个肿瘤细胞疗法中的难题:1、Lyell的顶尖科学家斯坦·里德尔(StanRiddell)和尼克·雷斯蒂福(NickRestifo),专注于重新定义细胞免疫疗法中的细胞制备过程,使其更有效地激活人体免疫系统中的T细胞;2、调制T细胞以维持其在实体肿瘤微环境中的功能;3、通过最先进的蛋白工程方法,提高TCR-T和CAR-T细胞针对实体肿瘤细胞的特异性识别,以及提高免疫反应的安全性。
(5)北海康成制药有限公司(“北海康成”,联交所:01228)
北海康成是一家立足中国、专注于罕见病的生物医药公司,致力于研究、开发及商业化生物科技疗法。报告期内北海康成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其股权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61亿元(占本公司总资产的0.47%)。
北海康成的产品和候选产品针对一些最流行的罕见疾病以及罕见肿瘤适应症,包括但不限于胶质母细胞瘤(GBM)和II型粘多糖病(MPSII或Hunter综合征)。北海康成目前拥有13个药物资产组成的全面和差异化的管线,包括生物制剂、小分子及基因疗法解决方案。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报告期内,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或以上的子公司如下(单体口径):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的愿景是成为全球医药健康产业最高、最宽和最深的能力和技术平台,“让天下没有难做的药,难治的病”。公司为全球生物医药行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新药研发和生产服务。通过赋能全球制药、生物科技和医疗器械公司,公司致力于推动新药研发进程,为患者带来突破性的治疗方案。本着以研究为首任,以客户为中心的宗旨,公司通过高性价比和高效的研发服务,助力客户提升研发效率,让更多的新药、好药早日问世,造福全球病患。
当前,医药健康产业正步入前所未有的黄金时代,知识与数据交融,科技与医疗融合,未来的新药研发模式将迎来崭新的定义和深远的变革,一个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健康创新生态圈正在形成。在数据与技术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医生和病人将参与研发创新的各个环节。未来,公司将始终坚持:1、在全球范围内拓展业务板块的服务规模和服务能力;
2、通过内部创新与外部并购布局前沿科技领域,用全球领先的科学技术为客户赋能;3、增加客户转化率并不断开拓新客户;4、引进优秀人才,助力公司高速增长;5、加强生态圈建设、完善赋能平台。
(三)经营计划
2022年,公司将继续坚持能力与规模建设,立足前沿科技,不断完善一体化赋能平台,让任何人、任何公司都能通过药明康德的平台,实现他们自己的创新梦想。
(1)平台建设
一方面,公司将持续加强研发服务平台能力和规模的建设。公司计划在南通建设药物安全性评价和测试实验室、在武汉扩建化学实验室、在常州扩建原料药生产基地、在泰兴建设原料药生产基地、在无锡扩建制剂研发和生产基地、在美国建设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基地。此外,如果有合适的机会,公司也将通过并购增强自身CRDMO和CTDMO的服务能力。
另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发挥“一体化、端到端”的研发服务平台优势,增强客户转化,随着客户研发项目的不断推进,从“跟随项目发展”到“跟随药物分子发展”,扩大服务。
(2)客户战略
公司致力于通过高品质、高效率的服务,以及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此外,公司将继续通过多元化的渠道,不断拓展国内外的新客户,尤其是长尾客户。公司通过不断降低医药研发行业的进入门槛、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加入新药研发行业,并为更多的客户赋能,帮助他们取得成功。
(3)质量与合规
(4)创新发展
公司将继续运用最新的科学技术,赋能全球医药创新。公司拥有全球领先的新药研发平台和丰富的尖端项目经验,密切跟随新药研发科学技术发展的最前沿。公司将持续大力投入,进一步加强对于靶向蛋白降解技术(PROTAC)、寡核苷酸药、多肽药、抗体偶联药物(ADC)、双抗、细胞和基因治疗等新分子类型的服务能力,抓住新的业务机遇,赋能全球医药创新。
以此为基础,公司通过探索包括人工智能、医疗大数据、自动化实验室等前沿科技,力求将其早日运用于新药研发流程当中,帮助客户提高研发效率,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新药研发的门槛。
公司将坚定推进数字化转型,致力于充分利用数据,指引效率提升。公司将在合全药业数字化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拓展其他各个业务部门的数字化建设,并对当前实现数据的业务价值模式进行进一步的迭代、优化。
(5)人才梯队
公司将继续引进、培养并保留业内最优秀的人才。具体举措包括:1、加强奖励、激励和荣誉体系的改革力度,以结果为导向,建立公平、透明的绩效评估体系;2、提供切实的晋升机会;3、提供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培训;4、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进一步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6)企业文化
公司将继续秉承“诚实敬业,共苦共享;做对的事,把事做好”的核心价值观,坚决贯彻“客户第一、正直诚信、精益求精、高效执行、跨界合作、变革创新”的行为准则,并在“促发展,奖竞赛,迎竞争”的九字方针指引下,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医药研发服务市场需求下降的风险
公司的业务依赖于客户(包括跨国制药企业、生物技术公司、初创公司、虚拟公司,以及学者和非营利研究机构等)在药品、细胞和基因疗法、以及医疗器械的发现、分析测试、开发、生产等外包服务方面的支出和需求。过去,受益于全球医药市场不断增长、客户研发预算增加以及客户外包比例提升,客户对公司的服务需求持续上升。如果未来行业发展趋势放缓,或者外包比例下降,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医药行业的兼并整合及预算调整,也可能会影响客户的研发支出和外包需求,并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2)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3)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全球制药研发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在特定的服务领域面临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各类专业CRO/CDMO机构或大型药企自身的研发部门,其中多数为国际化大型药企或研发机构,这些企业或机构相比公司可能具备更强的财力、技术能力、客户覆盖度。
(4)业务合规风险
(5)境外经营及国际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于境外新设或收购了多家企业以推进其境外业务的发展,多年来已积累了丰富的境外经营经验。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大。公司在境外开展业务和设立机构需要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且在一定程度上需要依赖境外原材料供应商、客户以及技术服务提供商以保证日常业务经营的有序进行。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例如境外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国际关系紧张、战争、贸易制裁等无法预知的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境外经营状况受到影响,将可能给公司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6)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能否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以及研发、生产服务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如果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丧失竞争优势、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能落实、或人力资源管控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将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从而对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7)业务拓展失败的风险
公司预计客户对医药研发、商业化生产及临床开发的外包需求将不断增长。为了不断满足市场需求并把握发展机遇,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本和资源,在全球范围持续推进能力和规模的建设。公司新建业务如果因建设和监管等问题遭受不可预见的延误,或者公司未能实现预期增长,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8)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美元结算为主。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较大,2021年和2020年,公司的汇兑损失分别为13,923.47万元和41,111.62万元。若人民币未来大幅升值,可能导致部分以外币计价的成本提高,从而导致价格上涨,客户订单量或将因此相应减少,同时本公司所持美元资产以及H股配售募集的美元资金兑换成人民币资金而产生汇兑损失,进而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9)市场波动可能给公司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价值带来重大影响的风险
(10)突发事件和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风险
(五)其他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第四节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职责明确,运作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确保了公司安全、稳定、持续的发展,最大程度上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注1:上表所列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及公司承担的社保费用,未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对应的公司承担的费用。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四节、十一、(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施明女士于2022年1月起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其报告期内以首席财务官的身份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0元。
注3: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晋升施明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公司高级财务副总裁施明女士晋升为本公司首席财务官,首个任期至本公司于2023年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之日止,且经第三届董事会批准可以连任。EllisBih-HsinChu(朱璧辛)先生将作为本公司联席首席财务官及并购部负责人,专注于领导本公司的战略并购事项及药明生基(“WuXiATU”,本公司细胞和基因疗法CTDMO平台)的财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晋升施明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
其它情况说明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六)其他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其他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注: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由JiangnanCai(蔡江南)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日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由冯岱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二)薪酬政策
(三)培训计划
药明康德人力资源部干部管理学院作为公司干部和人才选拔与赋能的助推器,始终肩负着传承药明康德精神,培养和选拔企业中流砥柱的重要使命。秉承“让优秀的人发展更优秀的人”的管理理念,设置了从高潜员工到基层、中层、高层干部的培养与选拔项目,聚焦学以致用,将“作训”和“选拔”有机结合,提升干部管理能力,助力干部梯队在实战中快速成长。同时公司不断寻求各种方式,为员工提供资源,支持员工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促进员工不断努力学习,与公司共同实现“让天下没有难做的药,难治的病”的伟大愿景。
干部管理学院紧跟公司的战略方向,不仅搭建了由领导力发展与选拔项目(SLDP、FLDP、PLDP、PFMP)、专业发展定制化发展与选拔项目、新员工培训项目(SSO、NEO、NIO)以及“线上学习平台”组成的分层培训体系,而且在公司对干部拓宽视野、拓宽边界、持续拔高等要求的指引下,在定方向、建团队、拿结果等方面开展了面向全体干部的药小明成长说系列学习项目。
领导力发展与选拔项目体系:该体系中涵盖了SLDP中高层管理者领导力发展与选拔项目、FLDP中基层管理者领导力发展与选拔项目、PLDP高潜力年轻员工赋能选拔项目,以及PFMP基层管理者赋能选拔项目
SLDP(SeniorLeadersDevelopmentProgram)项目是面向公司中高层管理干部设计开发的赋能选拔项目,旨在赋能和选拔既深谙中国市场又兼具国际视野,具有使命感和创业精神的管理者,通过“训战”结合的方式,综合提升管理能力,激活干部队伍,强化“学以致用”,助力业务发展。
FLDP(First-LineLeadersDevelopmentProgram)项目面向公司的中基层管理者,明晰基层管理干部的角色定位,增强基层管理干部的管理技能,提升团队绩效,助力培养和选拔对公司愿景有坚定信仰并且能够继续学习的优秀基层管理者,为中高层管理干部队伍的搭建、识别和筛选奠定基础。
PLDP(PotentialLeadersDevelopmentProgram)是面向公司高潜力、高绩效员工设计开发的赋能选拔项目。项目采用3+X的赋能内容,涵盖“管理自我、管理业务、管理团队、创新变革”四大方面10多门课程的学习,系统提升高潜力员工的领导力技能。在赋能的同时,学院结合公司干部标准及潜力观察,对学员进行能力与潜力的全方位排名和选拔,为业务识别优秀的后备基层管理者。
PFMP(PotentialFirstManagementProgram)项目是面向公司各业务单元基层管理者需求缺口,旨在通过萃取目标岗位人才画像,建立能力模型,设计开发场景化的能力考核任务,帮助各业务中优秀的高潜力员工快速走向管理岗位,加速高潜力员工的成长,解决业务干部供应问题。
专业发展定制化项目是针对专业人才开展的具有针对性的发展和选拔项目。干部管理学院积极配合业务部门,推动开展更加契合一线员工和管理者专业发展需求的培训项目。通过需求的访谈梳理,优秀员工和团队成功经验的萃取,案例的开发,推动形成契合业务发展需求的培训课程,赋能和选拔一线员工和管理者,助推公司业务增长。
新员工入职培训项目涵盖了SSO新进高管入职培训项目、NEO新员工入职培训项目以及NIO实习生入职培训项目。
SSO(SeniorStaffOrientation)项目助力公司新入职高管快速全面系统的认识公司、融入公司,学习公司的优秀企业文化及核心价值观,了解公司业务,明确公司的管理导向和制度,搭建学习交流融入的平台,帮助新进高管快速融入,引领业务增长,为公司创造价值。
NEO(NewEmployeeOrientation)项目旨在帮助新员工融入企业文化,通过混合学习的方式,结合公司对新人培养的需求,以及新入职员工的实际情况,设置了文化融入、人力资源政策、安全与合规管理、职业软技能等课程体系,通过学员的亲身实践和切身感悟帮助其更全面系统地认识并融入公司,理解和体会公司文化价值观精髓,将公司核心价值观与员工行为相结合,更好的激情工作、快乐生活、成长发展在药明康德。NIO(NewInternOrientation)项目是为新加入药明康德的实习生伙伴量身定制,通过线上学习的方式,将企业文化、政策、安全与合规三大类内容赋能给实习生,宣导岗前应知内容和各类注意事项,帮助实习生快速适应日常工作。
未来,干部管理学院将继续围绕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握手业务部门,持续对作训选拔内容和形式进行更新和迭代,为干部的培养和识别提供更丰富、更多样化的解决方案,发展并选拔更多适合不同场景和业务的人才,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为药明康德培养优秀的中坚及后备力量。
(四)劳务外包情况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章程》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兼顾各类股东,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股东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740元(含税)(以目前公司总股本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29,306,147.92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且充分考虑到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都表示同意;本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
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其他说明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其他激励措施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单位:股
注1: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因2020年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新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注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5.53元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2.44元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请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69号)的要求,公司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对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总结公司治理经验,完成专项自查工作。经自查,公司不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
十六、其他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1.排污信息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及全资子公司苏州药明、天津药明、上海药明、武汉药明、南通药明和成都药明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具体如下: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1合全药业现有环保治理设施
2.1.1污水处理方面
合全药业污水站原有两套处理设施,采用“好氧+厌氧+好氧”工艺,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500m
/d、800m
/d,合计可处理废水1300m
/d。处理后的污水达标排放(DB31/199-2018排放标准)至市政污水管网,由新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海。
2021年合全药业污水站实施了技术改造,除了引进IC厌氧反应器预处理高浓度废水外,还增加了缺氧工艺以强化脱氮功能。经改造后1#污水站和2#污水站既可以串联运行,也可以并联运行,进一步提高了废水处理的灵活性。改造后的污水站工艺流程图:
串联运行的工艺流程
并联运行的工艺流程
2.1.2废气处理方面
①B06、B13和B19生产车间废气、储罐呼吸阀废气经“两级冷凝+两级洗涤预处理+前置洗涤塔+RTO+后置洗涤塔”处理,同时污水站高浓度废气经管路收集,经过“前置洗涤塔+RTO+后置洗涤塔”处理,一起经3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②公斤级实验废气,实验一般在通风柜内进行,并通过冷凝回流控制挥发性物质排放,其中高活性化合物生产少量废气经喷淋净化后在屋顶经25m排气筒达标;③污水处理站低浓度废气,经二级碱洗及臭氧净化后经28m排气筒达标排放。④研发大楼样品中心的小试试验加料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送至所在研发大楼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两根25m排气筒排放。⑤污水站IC厌氧反应器产生的沼气经干法脱硫后,在沼气燃烧器中混入空气进行燃烧处理。燃烧尾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报告期内工艺废气处理系统新增加了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设施,作为RTO设施的备用系统,以解决RTO突发异常或故障情况下的废气排放问题,并有效降低异常情况下的VOCs排放量。
报告期还新增了一套二氯甲烷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收集后的二氯甲烷废气接入碱喷淋+水喷淋+树脂吸附装置进行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含氯废气再并入RTO进行焚烧。二氯甲烷预处理装置预处理效率达到98%以上,不但有效地降低了RTO排放口的二噁英和氯化氢浓度,同时大大减轻了酸性气体对RTO室体的腐蚀。
与此同时,报告期内还增加了一道车间冷凝预处理装置,以降低前端浓度波动对RTO正常运行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提升了RTO装置的有效运营率。
2.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理方面
合全药业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活动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等。合全药业制定了《废弃物预处理、分类、收集、转运管理要求》,以规范各类废弃物的分类、收集与管理程序。合全药业制定了《废弃物管理程序》,规范工厂废弃物在产生、收集、分类、标签、记录、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监督与管理,避免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合全药业在南侧设置危废凉棚存放固态危废,在罐区个别储罐和ISOTANK区域密闭存放液体危废,地面均采用防渗混凝土,有专用容器存放,设置的围堰可堵截泄漏液体,危废产生部门根据要求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和包装,并张贴危险废弃物标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堆放在普利滋一般固体废物堆场。危险废物委托上海化学工业区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等具有资质的合法处置商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废钢材、木材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上海滨海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上海联欣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清运。合全药业与各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签有协议合同。
2.1.4噪声处理方面
2.2苏州药明现有环保治理设施
2.2.1污水处理方面
2.2.2废气处理方面
2.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理方面
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活动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等。苏州药明制定了《废弃物预处理、分类、收集、转运管理要求》,以规范各类废弃物的分类、收集与管理程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纸板箱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后交由市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固体废物主要为在实验过程中或辅助活动中产生的废溶剂、废垫料、动物尸体及沾染物品和污泥、废包装容器及活性炭等。每个实验室都配有危险固废垃圾桶并张贴标识分类收集。公司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在产生、收集、分类、标签、记录、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监督与管理,避免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实验或质谱仪产生的废溶剂均用张贴了危废标识的废液桶收集并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苏州市众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无害化处置。
实验产生的动物尸体或沾染物品包装收集后交由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和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实验室废气处置装置更换下的活性炭、废水站产生的污泥、以及实验室产生的废包装容器和废垫料均交由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等进行无害化处置。
苏州药明危险固体废物存放间均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并设置了防泄露托盘和地面防渗漏处理和电气的防爆。危险固体废物存放间现场设置废弃物分类指导和危险固废存放位置标识进行现场可视化管理。
新药研发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溶剂、动物尸体、废垫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上危险废物均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2.2.4噪声处理方面
厂区噪声源主要为中央空调制冷机组、锅炉和空压机,其中中央空调制冷机组均置于机房内,锅炉和空压机均置于独立房间内,实验楼所用的实验设备无强噪声设备,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隔断、距离衰减及减震后,东、西、南侧厂界噪声昼间叠加值均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北侧厂界噪声昼间叠加值均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不会对周边环保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2.3天津药明现有环保治理设施
2.3.1污水处理方面
2.3.2废气处理方面
2021年3月31日被列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021年上半年进行了部分实验楼原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提升活性炭吸附能力,合并部分废气排口,已缩减为15个。
2.3.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理方面
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试验品和仪器器皿的第一第二遍洗涤水等均作为危险废物处理,第三遍及以上的洗涤水经下水道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实验室内各类危废分类收集,白色桶:
普通有机废液,蓝色桶:硅胶粉状固体,灰色桶:化学沾染物,其他塑料空瓶、玻璃瓶等也经分类后转移,皆作为危险废物交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或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佳威立雅”)处理。
废活性炭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并非每天产生,当更换活性炭或排出污泥时,废活性炭及污泥可连同实验产生的危废一同送至合佳威立雅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纸板箱及废旧设备,交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综合服务公司和天津滨海新区鑫悦昊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后交由市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3.4噪声处理方面
厂区噪声源主要为中央空调制冷机组和冷却水塔,其中换热站设备和中央空调制冷机组均置于机房内,冷却水塔置于实验楼屋顶上,实验楼所用的实验设备无强噪声设备,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距离衰减及减震后,东、西、南侧厂界噪声昼间叠加值均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北侧厂界噪声昼间叠加值均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不会对周边环保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2.4上海药明现有环保治理设施
2.4.1污水处理方面
实验室清洗废水经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报告期内,完成了对3号楼污水处理站和13号楼污水处理站的升级改造,其中13号楼处理工艺由原来的“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升级优化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膜”工艺,提高污水站处置能力和处置效果。
2.4.2废气处理方面
生物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气溶胶废气通过生物安全柜内部设置的HEPA高效空气过滤器进行过滤处理;化学实验室产生的微量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后由楼顶排气筒排放或高空排放。
2.4.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理方面
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试验品和仪器器皿的第一第二遍洗涤水等均作为危险废弃物处理,第三遍及以上的洗涤水经下水道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实验室内各类危废分类收集:如白色方桶:普通有机废液,红色方桶:含卤有机废液,白色圆桶:废石英砂、废硅胶等废弃固体,
以上危险废弃物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包括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及索闻特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废活性炭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并非每天产生,当更换活性炭或排出污泥时,废活性炭及污泥可连同实验产生的危废一同送至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处理。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危险废弃物均委托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具有感染性和病理性废弃物经过高压灭菌锅灭活后再委托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纸板箱、塑料泡沫及废旧设备,完成跨省转移备案后委托浙江兴舟纸业有限公司及台州碧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后交由市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4.4噪声处理方面
在采取以上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5武汉药明现有环保治理设施
2.5.1污水处理方面
报告期内,武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由原来的“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升级优化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膜”工艺,提高污水站处置能力和处置效果。
2.5.2废气处理方面
2.5.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理方面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纸板箱、废旧设备、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反渗透膜,采取分类收集存放,定期交武汉市凌云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处置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综合处置。
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为实验废液(HW06),包括液态的中间产物、副产物、废产品等;吸附挥发性有机气体的废活性炭(HW49);实验室其他废物(HW49);实验固废(HW02),包括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等。厂区设置了两处危废暂存间,一座位于篮球场旁,暂存固态危废,面积78.8
m,一座位于物流门旁,暂存液态危废,面积100.5m。用于临时存放危险废物。危废暂存库已严格按照
GB18597-2001《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计并实施,地面采用坚固、防渗、耐腐蚀的材料建造,并设计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围堰等设施。危废暂存室应该做好室内分区工作,对不同的危险废物进行分区堆放,避免相互反应。库内废物定期由专用运输车辆运至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处置。
2.5.4噪声处理方面
2.6南通药明现有环保治理设施
2.6.1污水处理方面
2.6.2废气处理方面
2.6.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理方面
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试验品和仪器器皿的第一第二遍洗涤水等均作为危险废物处理,第三遍及以上的洗涤水经下水道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每个实验室都备有四种颜色的危废桶,白色桶:有机溶剂废液,绿色桶:无机废液,红色桶:含卤废液,灰色桶:化学沾染物,其他塑料空瓶、玻璃瓶等也经分类后转移,皆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实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产生的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污水处理站污泥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其余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拟采用袋装收集,并交当地市容部门及时清运,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2.6.4噪声处理方面
厂区噪声源主要为中央空调制冷机组和冷却水塔,其中换热站设备和中央空调制冷机组均置于机房内,冷却水塔置于实验楼屋顶上,实验楼所用的实验设备无强噪声设备,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距离衰减及减震后,厂界噪声昼间叠加值均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不会对周边环保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2.7成都药明现有环保治理设施
2.7.1污水处理方面
2.7.2废气处理方面
2.7.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理方面
普通有机废液,蓝色桶:硅胶粉状固体,灰色桶:化学沾染物,其他塑料空瓶、玻璃瓶等也经分类后转移,皆作为危险废物交给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危废公司处理。
实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产生的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交给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危废公司处理处理。
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为65t/a,作为危险废物交给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危废公司处理。
成都药明已与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危废公司签订合同,成都药明产生的实验室危废、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均交三家危废公司处理。三家危废公司定期派危险废物运输专用车辆进入厂内运输实验室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并非每天产生,当更换活性炭及排出污泥时,废活性炭及污泥可连同实验室危废一同送至三家危废公司处理。
其余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交成都市市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收集,并交当地市容部门及时清运,预计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一般工业固废交至有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公司——成都蜀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2.7.4噪声处理方面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3.1合全药业
3.2苏州药明
序号
3.3天津药明
3.4上海药明
3.5武汉药明
3.6南通药明
3.7成都药明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1合全药业
合全药业于2021年10月13日更新并签署发布了《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11月2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02-310116-2021-109-H。
4.2苏州药明
苏州药明于2020年05月更新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并在2020年05月26日在苏州市吴中区环境监察大队完成备案。备案编号:320506-2020-056-L。
4.3天津药明
已制订《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9年11月6日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120116-KF-2019-173-L。
4.4上海药明
已制订《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310115-BSQ-2020-015-M。
4.5武汉药明
已制订《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12月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420111-高新-2021-044-L。
4.6南通药明
已制订《南通药明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4月16日在启东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20681-2020-14-L。
4.7成都药明
已制订《成都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9月28日在成都市温江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510123-2020-0031-L。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5.1合全药业
合全药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既定的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2021年废气、废水以及噪声部分的自行监测项目如下表所示:
5.2苏州药明
5.3天津药明
注:2021年3月31日列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并根据新地标(DB12/524-2020)更新大气污染物因子。
5.4上海药明
5.5武汉药明
5.6南通药明
5.7成都药明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1)环境管理体系
(2)污染物防治
作为以提供实验室研发、研究生产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公司只有少数附属公司涉及生产环节。公司在研发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VOCs)、臭氧消耗物质(ODS)等。公司为研发及生产场所配备相应的通风设施,确保所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研发及生产操作均在有局部通风的通风橱或排风罩内进行,并规定对各类存放化学品的容器及时加盖,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挥发。公司产生的废水排放包括生活污水、研发与生产废水。公司配置污水处理设置,对研发与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
公司重视运营活动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为确保达标排放,公司定期对废水排放、噪声、大气污染物排放等进行监测与记录。同时,公司遵守运营所在地政府部门的要求,开展废水排放在线监测设置及联网工作,不断完善排污监控与信息公示系统。
(3)废弃物管理
公司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活动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等。公司制定了《废弃物预处理、分类、收集、转运管理要求》,以规范各类废弃物的分类、收集与管理程序。合全药业制定了《废弃物管理程序》,规范工厂废弃物在产生、收集、分类、标签、记录、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监督与管理,避免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司对危险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并通过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易于降解、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减少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实现危险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4)能源管理与气候变化应对
公司的能源消耗主要包括电力、天然气、自有车辆的耗油等。能源利用也是公司产生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环节。因此,公司致力于通过优化工艺、节能技改等多项措施,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在实现降本增效的同时,降低公司运营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此外,公司在办公室、实验室倡导绿色办公理念,通过倡导减少用纸、随手关灯、随手关门、规范空调温度等将节能减排融入每个员工的行动中。
(5)水资源使用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1、武汉药明于2021年上半年度开展了废气环保治理项目,增加碳箱及活性炭容量,优化排风口,该项目已完成并投入使用,项目改造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较改造前下降46%。
2、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污泥干化项目,2021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每年可减少含水率90%的湿污泥960吨。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在报告期内,公司碳排放经济强度较去年下降8.7%,主要措施及效果如下:
1、南京美新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动物房实验室采用热管、热回收的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该项目于2021年上半年度完成,2021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每年减少用电量38.4万Kw*h。
2、无锡合全药业有限公司冷冻泵及冷却泵变频改造项目于2021年上半年度完成,2021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每年可节电4.5万Kw*h。
3、无锡合全药业有限公司空调箱安装热管改造项目于2021年上半年度完成,2021年6月下旬正式投入使用,每年可节电8万Kw*h,节约蒸汽400吨。
4、合全药业冷却效率提升项目于2021年上半年度完成,2021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每年可节电37.8万Kw*h。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并出具了《2021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备注1: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GeLi(李革)及Ning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备注3:实际控制人关于减持事项的承诺
GeLi(李革)及Ning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承诺: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本人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一、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二、各持股平台和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应遵守下列规则:
2、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2%;
3、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保证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四、如果法律法规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如果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有新的规定,则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规则。
五、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应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函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因本承诺函任一方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其他方承担法律责任,违反本承诺函的一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备注4: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一致行动人关于减持事项的承诺
G&CVI(群云VI)、G&CIVHongKong(群云IV香港)、G&CV(群云V)、嘉兴宇祥、G&CVII(群云VII)、上海厚燊、嘉兴宇民、嘉兴厚毅、嘉兴厚毓、嘉兴厚咨、嘉兴厚锦、上海厚雍、上海厚溱、上海厚辕、上海厚玥、上海厚尧、上海厚嵩、上海厚菱、Fertile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Eastern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L&C投资有限关于减持事项承诺:
“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不存在违反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本企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一、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二、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应遵守下列规则:
2、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合并计算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2%;
3、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保证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四、如果法律法规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如果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有新的规定,则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规则。
五、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应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函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因本承诺函任一方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其他方承担法律责任,违反本承诺函的一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备注5:实际控制人的委托投票方(上海瀛翊)关于减持事项的承诺
上海瀛翊关于减持事项承诺:
一、委托投票方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委托投票方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二、委托投票方承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应遵守下列规则:
2、委托投票方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各持股平台、一致行动人及委托投票方合并计算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2%;
四、如果法律法规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如果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有新的规定,则委托投票方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规则。
五、委托投票方应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函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因本承诺函任一方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其他方承担法律责任,违反本承诺函的一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备注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持事项的承诺
GeLi(李革)、EdwardHu(胡正国)、张朝晖、NingZhao(赵宁)作为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XiaomengTong(童小幪)、YibingWu(吴亦兵)、JiangnanCai(蔡江南)、刘艳、娄贺统和张晓彤作为公司董事,SteveQingYang(杨青)、ShuhuiChen(陈曙辉)和姚驰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事项承诺: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备注7:Glorious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司)、SummerBloom(萨摩布鲁姆投资(I))、WXATBVI(药明康德维京)、ABG-WXHolding(HK)(汇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嘉世康恒、HCFIIWX(HK)(HCFII无锡(香港)控股)、上海金药和平安置业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其他持股比例在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关于减持事项的承诺
GloriousMoonlightLimited(简称“Glorious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司)”)、SummerBloomInvestments(I)Pte.Ltd.(简称“SummerBloom(萨摩布鲁姆投资(I))”)、WuXiAppTec(BVI)Inc.(简称“WXATBVI(药明康德维京)”)、ABG-WXHolding(HK)Limited(简称“ABG-WXHolding(HK)(汇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嘉世康恒(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嘉世康恒”)、HCFIIWX(HK)HoldingsLimited(简称“HCFIIWX(HK)(HCFII无锡(香港)控股)”)、上海金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金药”)和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平安置业”)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其他持股比例在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关于减持事项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3)减持股份的价格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备注8: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公司股价措施作出以下承诺。其中,实际控制人还将促使G&CVI(群云VI)、G&CIVHongKong(群云IV香港)、G&CV(群云V)、嘉兴宇祥、G&CVII(群云VII)、上海厚燊、嘉兴宇民、嘉兴厚毅、嘉兴厚毓、嘉兴厚咨、嘉兴厚锦、上海厚雍、上海厚溱、上海厚辕、上海厚玥、上海厚尧、上海厚嵩、上海厚菱及Fertile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Eastern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L&C投资有限履行以下承诺: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一)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120%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二)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应当在3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在与各方协商的基础上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本企业/本人承诺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依照以下法律程序配合实施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一)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满足时,若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二)由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且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2、如果公司股价自公司股份回购计划披露之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加权平均价格=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交易日股票交易总数量)高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方案。如在一年内两次以上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则公司应持续实施回购股份,年度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三)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
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促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实际控制人承诺促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总和的30%,但不高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100%。如果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五)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在公司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在聘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选用上述股价稳定措施时应考虑:
(1)不能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不能迫使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备注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备注10: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滥用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侵占公司的资金、资产。
3、本人同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备注11: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GeLi(李革)及NingZhao(赵宁)、刘晓钟和张朝晖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规范本人、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控制的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以下简称“本人及关联企业”)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作出以下承诺:
“1、在不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人及关联企业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关联企业将与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并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公允定价的原则实施。
4、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或从事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5、本人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非法侵占公司利益。
6、本人保证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7、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及产生的法律责任。”
备注12: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FertileHarvest(沃茂投资有限公司)、EasternStar(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和L&C投资有限,其他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GloriousMoonlight(光辉月光有限公司)、SummerBloom(萨摩布鲁姆投资(I))、WXATBVI(药明康德维京)、ABG-WXHolding(HK)(汇桥-无锡控股(香港)有限)、嘉世康恒、HCFIIWX(HK)(HCFII无锡(香港)控股)、上海金药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在不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企业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与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并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公允定价的原则实施。
5、本企业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及产生的法律责任。”
备注13: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GeLi(李革)及Ning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承诺:
2、本人、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承诺将不会:(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不会直接或间接控股、收购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以下简称“竞争企业”),或以其他方式拥有竞争企业的控制性股份、股权;(3)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财务上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3、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人不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公司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公司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4、“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该其他企业或实体的下属企业。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阶段,为进一步明确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或分别控制的WuXiBiologics(Cayman)Inc.(以下简称“药明生物”)、WuXiNextCode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明码”)以及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医明康德”)各自的主营业务,促进各方合规健康发展,避免各方公众股东/股东利益受损,实际控制人就药明生物、明码以及医明康德与发行人之间的业务划分事宜作出进一步的承诺:
3、本人确认,医明康德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正在及未来将从事临床检测产品或服务的研发与开发、医疗健康科技等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临床医学检验的核心业务(以下简称“医明康德核心业务”)。医明康德核心业务和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属于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两者各自分别运营、独立发展,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医明康德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4、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之前提下,本人将行使作为药明生物的实际控制人的权力,通过本人及本人所控制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以及一致行动人、委托投票方的表决权等方式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药明生物的业务经营范围围绕药明生物核心业务进行发展,以免药明生物(1)单独或连同第三方,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直接或间接控制、控股、参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企业(以下简称“竞争企业”);(3)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实质性的业务或财务支持。如果出现药明生物及其控制的企业拟从事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新业务的情况,本人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之前提下将通过本人及本人所控制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以及一致行动人、委托投票方的表决权等方式,对需要药明生物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该等业务发展之议案投反对票。
5、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之前提下,本人将行使作为明码的实际控制人的权力,通过本人及本人所控制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以及一致行动人、委托投票方的表决权等方式行使股东权利,确保明码的业务经营范围围绕明码核心业务进行发展,以免明码(1)单独或连同第三方,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直接或间接控制、控股、参股竞争企业;(3)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实质性的业务或财务支持。如果出现明码及其控制的企业拟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新业务的情况,本人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之前提下将通过本人及本人所控制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以及一致行动人、委托投票方的表决权等方式,对需要明码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该等业务发展之议案投反对票。
6、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之前提下,本人将行使作为医明康德的实际控制人的权力,通过本人及本人所控制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以及一致行动人、委托投票方的表决权等方式行使股东权利,确保医明康德的业务经营范围围绕医明康德核心业务进行发展,以免医明康德(1)单独或连同第三方,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直接或间接控制、控股、参股竞争企业;(3)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实质性的业务或财务支持。如果出现医明康德及其控制的企业拟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新业务的情况,本人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之前提下将通过本人及本人所控制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以及一致行动人、委托投票方的表决权等方式,对需要医明康德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该等业务发展之议案投反对票。
7、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人不再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2)本人不再是药明生物(仅就本承诺函第4条而言)、明码(仅就本承诺函第5条而言)、医明康德(仅就本承诺函第6条而言)的实际控制人时;(3)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发行人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4)国家法律法规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本承诺函的任一条款终止、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的情况,均不影响本承诺函任何其他条款的效力或可强制执行性。
8、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发行人公众股东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备注14:认购对象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于2020年9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购对象MacquarieBankLimited、DeutscheBankAktiengesellschaft、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UBSAG、MerrillLynchInternational、CreditSuisse(HongKong)Limited、中意资产-定增优选33号资产管理产品、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浦发、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型(个分红)委托投资管理专户、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铁路壹期陆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杭州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汇升多策略2号私募投资基金、洪涛、高进华承诺其:
“所认购的股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三、违规担保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四)其他说明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具体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十二、5“关联交易情况”。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二)担保情况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其他情况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3.其他情况
(四)其他重大合同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2、根据H股可转换债券转股及发行而增发公司H股股份
3、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份上市
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5、2018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份上市
6、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7、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份上市
8、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9、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份上市
11、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2、2018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2021年6月,公司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2,450,633,599股,本次转增共计490,126,719股,分配后
总股本为2,940,760,318股。公司已按转增后的股数计算报告期间的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并也相应地调整了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
本报告期间,员工行权数量为2,685,627股以及完成注销限制性股票690,999股。
单位:元/每股币种:人民币
注:2021年同口径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2021年不发行股份的情况下计算。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注1:根据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任何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所有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禁售期届满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注2:根据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任何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特别授予部分除外)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所有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特别授予部分除外)在禁售期届满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于2019年9月17日公司向香港联交所申请3亿美元于2024年到期之零息可转换债券完成发行,详见第九节、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2,955,826,899股,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一、股本变动情况”之“(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注1: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户数235,677户,其中:A股235,619户,H股登记股东58户。注2: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229,074户,其中:A股229,018户,H股登记股东56户。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1:HKSCCNOMINEES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2自然人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GeLi(李革)及Ning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四人通过签署有关一致行动的协议,约定其作为本公司股东和董事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就所有决策事宜保持一致行动,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外,实际控制人之GeLi(李革)与FertileHarvestInvestmentLimited(沃茂投资有限公司)、EasternStarAsiaInvestmentLimited(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L&CInvestmentLimited亦签署了有关一致行动的协议,约定FertileHarvestInvestmentLimited、EasternStarAsiaInvestmentLimited、L&CInvestmentLimited应当无条件与GeLi(李革)保持一致行动,按照GeLi(李革)的意见行使发行人股东权利;同时GeLi(李革)与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投票委托书,约定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所持发行人全部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GeLi(李革)行使。根据上述安排,截止报告期末,GeLi(李革)及Ning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共同控制本公司合计25.0377%的表决权。GeLi(李革)及Ning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七节、四、(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FertileHarvest全称为FertileHarvestInvestmentLimited,L&C全称为L&CInvestmentLimited,EasternStar全称为EasternStarAsiaInvestmentLimited,上海瀛翊全称为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转债发行情况
每份可转债面值200,000美元,按面值的100%发行,票面利率为零。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111.8港币,2020年6月4日起调整转股价为每股79.85港币,2021年6月8日起进一步调整转股价为每股66.17港币(港币对美元固定汇率为HKD7.8439=USD1.00),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累计转股22,020,731股。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面值为201,20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1,282,790,840元)的可转换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导致可转换债券负债部分减少人民币1,223,677,642.74元,可转换债券的选择权衍生工具部分减少人民币1,890,632,646.84元。详见第十节、附注七46、应付债券。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金总额为90,100,000美元的可转换债券按每股H股79.85港币转换为8,850,778股普通股,本金总额为111,100,000美元的可转换债券按每股H股66.17港币转换为13,169,953股普通股,合计累计转股22,020,731股。
(四)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五)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负债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163.70亿元,其中流动负债129.85亿元,非流动负债33.85亿元。资信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三大全球评级机构穆迪(Moody's)、标普全球评级(Standard&Poor'sGlobalRatings)、惠誉(FitchRatings)对企业主体的信用评级分别为Baa2、BBB-和BBB,信用评级展望均为稳定、正面、稳定。未来年度还债安排:
(六)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1)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的总额为3亿美元的可转债所得募集资金净额为2.9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0.79亿元,以发行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7.073折算),其中,人民币15.47亿元(占可使用募集资金的
70.40%)计划用于业务拓展与并购,人民币5.32亿元(占可使用募集资金的25.60%)计划用于公司日常运营活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完毕H股可转股债券所募集的资金。
(2)H股可转债对股份摊薄的影响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可转债仍未偿还本金总额为0.99亿美元。倘若按照经进一步调整后转换价(每份H股66.17港币)转换为所有未偿还的H股可转债后,本公司将发行的H股最大总数为11,711,913股H股(按港币对美元固定汇率为HKD7.8439=USD1.00)。下表在列若可转债悉数转换时公司的股权架构情况(经参考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股权架构及假设本公司无进一步发行股份):
(3)H股可转债的会计处理
于可转债发行时,负债、转换选择权衍生工具和提前赎回选择权衍生工具均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
后续计量时,可转债的负债部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转换选择权衍生工具和提前赎回选择权衍生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转股时,应将转股部分对应的负债成份以及转换选择权衍生工具和提前赎回选择权衍生工具成份进行终止,按照转股日公允价值评估后转入权益。
具体的会计处理,详见第十节、附注七46、应付债券。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2)第P01475号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减值
1、事项描述
审计报告(续)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减值-续
2、审计应对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对该事项执行了以下程序:
效性;检查管理层将商誉分摊至资产组的依据并评价其合理性;复核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估值模型以及未来现金流、折现率及长期平均增长率等关键参数的合理性;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历史数据及其他支持性证据进行核对,并考虑其合理性。
(二)客户定制服务(Fee-For-Service,以下简称“FFS”)的收入确认
(二)FFS的收入确认-续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易和事项。
(6)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
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虞扬
中国上海(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汤寅
2022年3月23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GeLi(李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GeLi(李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瑾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度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本公司前身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系由江苏太湖水集团有限公司、JohnJ.Baldwin与ChinaTechsInc.于2000年12月在江苏无锡投资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过数次股权变更,本公司变更为股东WuXiAppTec(BVI)Inc.(“AppTecBVI”)在江苏省无锡市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WuXiPharmaTech(Cayman)Inc.(“WuXiCayman”)为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于2007年8月,WuXiCayman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纽交所”)挂牌上市,并于2015年12月退市。本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经营期限为50年,原注册资本为20,00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155,029,234.82元。根据本公司2016年2月23日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的规定,并经无锡市商务局锡商资审[2016]3号批准,本公司以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528,507,239.48元及盈余公积人民币77,784,458.14元转增资本,其中人民币744,970,765.18元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861,320,932.44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00,000.00元。
根据2016年3月14日股东AppTecBVI与32名受让方签署的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规定,AppTecBVI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1%股权分别转让给G&CVLimited等32名受让方。2016年3月17日,该事项已获无锡市滨湖区商务局锡滨商外[2016]22号批复同意。2016年3月23日,该事项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900,000,000.00元。
根据本公司2016年12月9日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7,787,000.00元,已由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沄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6名投资者于2016年12月27日及之前一次性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7,787,000.00元。
根据2017年2月17日的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全体出资人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并更名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以截至2017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人民币3,249,774,976.95元,按1:0.2886的比例折股937,787,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余额人民币2,311,987,976.95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其中包含本公司于股改基准日当日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人民币282,472.57元)。据此,股份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937,787,000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7,787,000.00元。本公司于2017年3月1日换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0724183068U的营业执照,现法定代表人为GeLi(李革)。
2018年4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678号《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04,198,55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18年5月2日,本公司完成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4,198,55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60元/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1,985,556.00元。
2018年10月31日,本公司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拟定的激励对象发放股权激励,共有1,353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6,281,330股。上述交易完成后,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8,266,886.00元。
2018年11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1792号《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核准本公司新发行不超过211,461,7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2018年12月13日,本公司完成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16,474,200股,发行价格为港元68.00元/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4,741,086.00元。2019年1月4日,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部分行使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招股说明书所述的超额配售权,本公司额外发行5,321,2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0,062,286.00元。2019年6月18日,因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要求,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1,34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0,030,939.00元。
2019年7月2日,本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转增468,012,375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8,043,314.00元。
2019年9月1日,本公司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拟定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9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478,82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2.44元/股。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8,522,136.00元。
2019年9月20日,因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要求,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38,34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由本公司回购注销。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8,183,787.00元。
2019年12月4日,本公司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拟定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965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12,942,74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2.44元/股。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1,126,531.00元。
2020年6月4日,本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转增660,450,612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11,577,143.00元。
2020年8月19日,因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不符合《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公司回购注销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97,96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78,884,579.00元。
2020年8月24日,本公司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0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向拟定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有17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认购383,24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此外,2020年8月24日,根据本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共有1位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合计申购62,720股。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79,330,539.00元。
2020年9月8日,本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690,29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13元。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42,020,829.00元。
2020年12月17日,因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贵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回购注销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36,00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41,684,821.00元。
2021年1月27日,根据本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共有1位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合计申购98,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2,441,782,821.00元。自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4月20日,公司发行的300,000,000美元于2024年到期的零息可转股债券转换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合计发生8,850,778股,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2,450,633,599.00元。
2021年6月8日,本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转增490,126,719股,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2,940,760,318.00元。
自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30日,根据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进行申购合计1,714,57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此外,自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29日,本公司300,000,000美元于2024年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合计6,519,781股。上述事项完成后,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2,948,994,677.00元。
自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8月16日,本公司300,000,000美元于2024年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合计3,556,243股。此外,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17日,根据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合计422,38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此外,2021年8月18日,根据本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共有1位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合计申购56,448股。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2,953,029,755.00元。
自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31日,因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不符合《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公司回购注销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90,99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述交易完成后,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2,952,338,756.00元。
自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合计394,21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此外,自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300,000,000美元于2024年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合计3,093,929股。上述事项完成后,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2,955,826,899.00元。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GeLi(李革)及Ning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四人通过签署有关一致行动的协议,约定其作为本公司股东和董事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就所有决策事宜保持一致行动,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外,实际控制人之GeLi(李革)与FertileHarvestInvestmentLimited(沃茂投资有限公司)、EasternStarAsiaInvestmentLimited(东星亚洲投资有
本公司的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已于2022年3月2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详见附注八及附注九。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2021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于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提供劳务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欧元、英镑及韩元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5.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当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一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需追加合并对价时,本集团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确认为一项负债,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若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将予以确认并对原计入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其他情况下发生的或有对价变化或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计量,发生的变化或调整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商誉减值损失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且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购买日作为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独立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详见附注五21.3.2。
本集团根据共同经营的安排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9.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按当月月初的市场汇价中间价计算确定。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9.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10.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0.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其他非流动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10.1.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0.1.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0.1.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0.1.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0.2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租赁应收款及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0.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2)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本集团认为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含)30日,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0.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10.2.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对于金融资产与租赁应收款,信用损失应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10.2.4减记金融资产
10.3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针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针对被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因资产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在收到时确认为负债。
10.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0.4.1金融负债的分类及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0.4.1.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中,除衍生金融负债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本集团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该金融负债所在的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本集团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的金融负债,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负债,且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0.4.1.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0.4.2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3权益工具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0.5衍生工具与嵌入衍生工具
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集团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准则规定。
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
(2)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集团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除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以外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0.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0.7可转换债券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附注五10.2。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3.应收款项融资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5.存货
15.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及合同履约成本。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26,合同履约成本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39。
15.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及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15.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有关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0.2。
17.持有待售资产
18.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9.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0.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1.长期股权投资
21.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21.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1.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21.3.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1.3.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1.3.3通过风险投资机构持有的联营企业
对于通过下属风险投资机构持有的联营企业,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将该类投资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1.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2.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上。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预计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24.在建工程
25.借款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生物资产
本集团的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26.1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及领用投入实验而持有的实验用食蟹猴及猕猴。实验用食蟹猴及猕猴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出售或领用投入实验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其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
26.2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实验用食蟹猴及猕猴的繁衍用食蟹猴及猕猴。繁衍用食蟹猴及猕猴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有确凿证据表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本集团对其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其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
27.油气资产
28.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使用权、软件及其他、客户关系和专利及专有技术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30.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和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32.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4.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率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预计负债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股份支付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36.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职工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36.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8.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采用产出法确定部分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或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本集团采用部分投入法确定其他履约进度,即根据本集团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集团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9.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取得合同的成本和履行合同的成本。
取得合同的成本
履行合同的成本
4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41.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41.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1.3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42.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42.1.1租赁的分拆
42.1.2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42.1.3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42.1.4税项
42.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42.2.1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42.2.2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42.2.2.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3.1其他重要会计政策
43.1.1套期会计
为管理外汇风险、利率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本集团指定某些金融工具作为套期工具进行套期。满足规定条件的套期,本集团采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本集团的套期包括现金流量套期。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本集团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处理。
本集团在套期开始时,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记录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包括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原因分析以及套期比率确定方法)等内容。此外,本集团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地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进行评估。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将等于本集团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本集团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集团将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对已经存在的套期关系中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套期比率重新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集团将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套期关系不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
现金流量套期
本集团将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以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
较低者确定: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本集团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本集团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况的现金流量套期,本集团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本集团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集团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予以保留,并按照上述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3.2重要会计估计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43.2.1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做的重要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作出了以下重要判断,并对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产生了重大影响:
收入确认
本集团与不同的客户签订各类不同的合同,本集团管理层对合同条款及对手方客户信息进行分析与评估,并判断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所有权或提供服务的对价的收回可能性,是否满足收入确认的先决条件。
43.2.2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做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商誉的减值
本集团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债务人内部信用风险评级对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各类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确定相应的损失准备的比例。减值矩阵基于本集团历史逾期比例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重新评估历史可观察的逾期比例并考虑了前瞻性信息的变化。该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将随本集团的估计而发生变化。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七、5及七、10。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根据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金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的预计未来可实现净值为判断基础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当存在迹象表明存货的预计可实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时需要确认存货跌价准备。识别存在跌价迹象的存货以及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需要运用判断和估计。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间的存货的账面价值。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于2021年10月31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编号为临2021-089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注1:2018年3月2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2017年税务(修订)(第7号)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或“利得税两级制”),引入利得税两级制。《草案》于2018年3月28日签署成为法律并于次日公布。根据利得税两级制,符合资格的香港公司首个2,000,000港元应税利润的利得税率为8.25%,而超过2,000,000港元的应税利润则按16.5%的税率缴纳利得税。同一集团的关联企业只可提名一家企业受惠,本集团下属WuXi(HongKong)Limited适用该政策。
注2:WuXiAppTecKoreaCo.,Ltd.2020及2021年适用二级超额累进税率,税基级数分别为0-2亿韩元、2-200亿韩元。
注3:WUXIATU(IRELAND)HOLDINGLIMITED,根据爱尔兰税法,应税经营利润的税率为12.5%,应税其他利润的税率为25%。
注4:根据瑞士税法,联邦税率为8.5%,州税率为10%。
2.税收优惠
子公司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于2020年11月18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31005869),子公司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12月16日颁发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证书编号:20193101150121),子公司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继续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
子公司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于2020年11月18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1004736),子公司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
子公司上海合全药物研发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于2018年11月27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1003126),子公司上海合全药物研发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该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并于2021年重新申请办理。截止至本财务报表报出日,办理结果已经公示,公司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12月16日颁发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证书编号:20193101150180),子公司上海合全药物研发有限公司继续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
子公司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于2020年12月2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2011120),子公司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
子公司上海合全医药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于2019年12月6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1005876),子公司上海合全医药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
子公司辉源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于2018年11月27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1003362),子公司辉源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该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并于2021年重新申请办理。截止至本财务报表报出日,办理结果已经公示,公司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31006248),自2021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12月12日颁发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证书编号:20193100000175),子公司辉源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
子公司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湖北省税务局于2018年11月15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2000782),子公司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该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并于2021年重新申请办理。截止至本财务报表报出日,办理结果已经公示,公司被继续认定为高新
技术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商务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和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10月15日颁发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证书编号:20194201000017),子公司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继续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
子公司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2019年12月6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2008114),子公司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被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和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12月24日颁发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证书编号:JF20183205000047),子公司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继续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
子公司南京美新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2019年12月5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2007166),子公司南京美新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
子公司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于2020年10月28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12000999),子公司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根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12月27日颁发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证书编号:20191201160019),子公司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继续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
子公司上海药明津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于2019年12月6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1003865),子公司上海药明津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
子公司广东春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于2020年12月1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44002882),子公司广东春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
子公司南通药明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和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12月21日印发的苏科高发〔2020〕340号文件,子公司南通药明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
子公司南京明捷生物医药检测有限公司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2018年11月28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2003126),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该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并于2021年重新申请办理。截止至本财务报表报出日,办理结果已经公示,公司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32001904),自2021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
子公司上海明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于2020年12月4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1007245),子公司上海明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
子公司成都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务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1日颁发的《技术先进行服务企业证书》(证书编号:20215101150001),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
子公司无锡生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截止至本财务报表报出日,办理结果已经公示,公司被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认定有效期3年。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证券账户资金、股权激励计划专户资金、保函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3、衍生金融资产
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形成原因及会计处理详见附注七、83。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5).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6).坏账准备的情况
(7).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3).坏账准备的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于2021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包含合同资产)的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029,368,635.88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827,022,231.77元),占应收账款(包含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8.71%(2020年12月31日:19.29%),对应坏账准备的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352,159.41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872,276.63元)。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6、应收款项融资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超过1年以上的预付账款主要是预付的材料采购及外包服务费,待采购和服务完成时结算。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于2021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的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19,453,630.99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72,368,445.48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9.44%(2020年12月31日:41.18%)。
8、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2).重要逾期利息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注1:详见附注七、8、(6)。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4).坏账准备的情况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9、存货
(1).存货分类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11、持有待售资产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13、其他流动资产
坏账准备
其他说明注:2020年9月本集团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领式期权外汇合约协议,协议约定期权到期日为2021年12月31日、交割日为2022年1月5日,本集团将已到期待交割期权应收款作为其他流动资产。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17、长期股权投资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且预计持有期间超过一年的长期资产。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三节、五、(五)、3-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清理
2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其他减少主要为转入无形资产,转入长期待摊费用以及汇兑损益。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4、油气资产
25、使用权资产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27、开发支出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2).商誉减值准备
为减值测试的目的,本集团在报告期内将商誉分摊至11个资产组,分别为检测分析业务-药代动力学检测业务(XenoBioticLaboratories,Inc.)、实验室CRO业务(AbgentInc.)、临床试验现场管理业务(上海津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细胞及基因疗法研发生产和医疗器械检测服务(WuXiAppTec,Inc.)、化学合成业务(CreluxGmbH)、检测分析业务-药效评价与检测业务(辉源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临床研究业务(WuXiClinicalDevelopment,Inc.)、临床研究数据统计分析服务(Pharmapace,Inc.)、实验用生物资产养殖业务(苏州康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药物质量研究及生产放行解决方案服务(南京明捷生物医药检测有限公司)和细胞及基因疗法产品开发及生产服务(OxfordGeneticsLimited),其中实验室CRO业务对应的商誉已于2016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超过该五年期的现金流量采用以下所述的估计增长率作出推算。报告期内集团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如下:
上述假设反应了管理层对于本集团在当前集团战略与综合市场形势下对未来的预期。管理层认为上述假设发生的任何合理变化均不会导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合计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截至本期期末,未发现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风险。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的本期增加包括企业合并新增人民币4,124,454.23元、第三方采购新增及汇率变动人民币12,064,338.04元,其余为在建工程转入。本期摊销金额中,扣除汇率变动影响后的变动金额为人民币194,183,425.47元,其余为汇率变动影响。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注:上述银行大额存单均为3年期的银行大额存单,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其到期日分别是2023年4月、2023年10月、2023年11月和2024年1月。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上述交易性金融负债为本集团收购Pharmapace,Inc.确认支付的或有对价,本期减少系为支付第二期或有对价,已于2021年5月全部支付。
34、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40、应交税费
41、其他应付款
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注:主要系本公司向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激励对象向公司缴付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本公司就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义务全额确认负债并计入库存股。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2、持有待售负债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系集团收购苏州康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京明捷生物医药检测有限公司的现金对价于未来一年内需支付的部分。
4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说明:
后续计量时,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可转债的负债部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可转股债券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参考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进行确定,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详见附注七、52其他非流动负债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可转债持有者累计转股22,020,731股,相应转出其对应的应付债券部分金额人民币1,223,677,642.74和衍生金融工具部分金额人民币1,890,632,646.84元。
本年可转股的债务部分和衍生金融工具的变动情況如下:
转换情况:
债券换股价:转换后发行H股之价格初步为每股(H股)111.80港元,但在(其中包括)合并、分拆或重新分类、利润或储备资本化、资本分配、供股或发行股份期权、其他证券供股、以低于当时市价的价格发行股份及发生控制权变动的情况下会作出调整。
66.17港币,自2021年6月8日起生效。
赎回情况:
到期赎回:除非先前根据条款及条件规定赎回、转换或购买及注销,否则本公司将于到期日按债券未赎回本金额之106.43%赎回各债券。
转股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金总额为90,100,000美元的可转换债券按每股H股79.85港币转换为8,850,778股普通股,本金总额为111,100,000美元的可转换债券按每股H股66.17港币转换为13,169,953股普通股,合计累计转股22,020,731股。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47、租赁负债
48、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0、预计负债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注2:本报告期内集团发行5年期可转股债券,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部分在其他非流动负债-衍生金融工具列示。报告期末,公司对可转股债券公允价值部分进行评估。
53、股本
(3)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4)2021年6月8日,本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490,126,719股。同时,由于本公司也向公司股东(包括限制性股票持有者)进行了现金股利分配。上述交易完成后,股本增加人民币490,126,719.00元。
(5)本公司已于2019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本次回购专用账户,并于2021年8月18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8月31日完成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81人(《2018年激励计划》和《2019年激励计划》项下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有部分重复),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90,999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6,852,673股。其中,人民币690,999.00元计入股本。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55、资本公积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本溢价:
本年增加主要系:
(1)员工限制性股票计划禁售期到期、达到归属期或行权将已计入资本公司-其他资本公积的人民币503,192,699.12元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本报告期间根据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2019年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且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101,789,847.74元。本年减少主要系:
(1)2021年6月8日,本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660,450,612股。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90,126,719.00元。
(2)本公司通过上海药明及其控制的合全投资管理间接享有的合全药业持股比例从2021年初的
97.70%增加至2021年12月31日的98.29%。转让对价与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人民币65,007,318.05元调整资本公积。
(3)本公司对苏州药明博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药明博锐”)的持股比例从2021年初的60%增加至2021年12月31日的71.43%。转让对价与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人民币285,141.32元调整资本公积。
(4)本公司已于2019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本次回购专用账户,并于2021年8月18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8月31日完成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81人(《2018年激励计划》和《2019年激励计划》项下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有部分重复),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90,999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6,852,673股。其中,人民币690,999.00元转回股本,人民币12,601,229.91元转回资本公积。
(5)本公司已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奖励信托计划,并通过授予2,444名参与者,股份数量为5,498,666股H股。根据计划授予的第一个奖励归属期为2021年12月2月至2022年12月1日。自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累计已归属股份1,528,625股,减少资本公积125,004,172.60元。其他资本公积:
本年增加主要系归属于母公司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增加其他资本公积552,659,264.85元,详见附注十三。本年减少主要系员工限制性股票计划禁售期到期、达到归属期或行权将已计入资本公司-其他资本公积的人民币503,192,699.12元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6、库存股
(2)本公司已于2019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本次回购专用账户,并于2021年8月18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8月31日完成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81人(《2018年激励计划》和《2019年激励计划》项下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有部分重复),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90,999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6,852,673股,转回库存股13,292,228.91元。
(3)本公司已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奖励信托计划,并通过授予2,444名参与者,股份数量为5,498,666股H股。根据计划授予的第一个奖励归属期为2021年12月2月至2022年12月1日。自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累计已归属股份1,528,625股,转回库存股125,004,172.60元。
(4)本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2020年度股利0.3267元每股(税后),对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进行调整,转回库存股4,597,698.66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59、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3).履约义务的说明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9,099,189,942.45元,其中:
22,986,491,817.64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63、销售费用
64、管理费用
65、研发费用
66、财务费用
67、其他收益
68、投资收益
2020年度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为本公司将持有的JWCayman股份从权益法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所确认的投资收益351,490,829.38元。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1、信用减值损失
72、资产减值损失
73、资产处置收益
本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常州合全向常州药明合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出售小分子毒素分子及连接子业务实现处置收益人民币273,715,783.48元。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75、营业外支出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2).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83、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2021年期间,本集团购买远期外汇合约及领式期权外汇合约以管理境内及境外子公司以美元结算的预期销售的外汇风险敞口。本集团将远期外汇合约及领式期权外汇合约指定为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套期无效部分主要来自基差风险、现汇及远期市场供求变动风险以及其他现汇及远期市场的不确定性风险等。本年度和上年度的套期无效的金额并不重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及公允价值套期工具的详细情况如下:
注:如果即期汇率在到期日等于或低于交割价格1,集团有权利但没义务以交割价格1卖出美元名义本金买入可交割人民币,如果即期汇率在到期日处于交割价格1和交割价格2之间不进行交割,如果即期汇率在到期日等于或高于交割价格2,集团有义务以交割价格2卖出美元名义本金买入可交割人民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税前现金流量套期储备余额为: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1年3月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WuXiATU(HongKong)Limited(以下简称“ATUHK”)向OxfordGeneticsLimited原股东收购其持有的100%股权,包括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OxfordGeneticsIncorporated,对价为96,491,611.61英镑,折合为人民币872,863,118.62元。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公司收购OXGENE的合并成本公允价值按照北京朴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ATUHK完成对英国基因治疗技术公司OXGENE的收购,作为药明生基在欧洲的首个研发生产基地,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CTDMO的一体化平台能力,通过赋能全球客户加速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的开发、测试、生产和商业化进程,不断推动更多创新疗法早日进入市场。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于购买日OXGENE除无形资产以外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上述被合并方于购买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按照北京朴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反向购买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报告期新设子公司11家,注销3家。新设子公司主要业务性质参见附注九。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注1:详见附注九、1、(2)。注2:系报告年度内设立之子公司。注3:系报告年度内收购之子公司,详见附注八、1。注4:系报告年度内注销之子公司。注5:间接持股比例系本集团在被投资方持有的权益份额。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2021年,上海药明康德以人民币50.12元/股的价格向其子公司合全药业增资41,453,626股。2021年,上海药明康德以人民币50.12元/股的价格收购其子公司少数股东271,762股;以人民币
53.59元/股的价格收购其子公司少数股东882,628股。经过上述交易,本公司通过上海药明及其控制的合全投资管理间接享有的合全药业持股比例从2020年末的97.90%增加至2021年12月31日的98.29%。股权收购对价与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人民币65,007,318.05元调整资本公积。
2021年3月,上海药明康德对其子公司苏州药明博锐增资,经过该交易,本公司通过上海药明康德间接享有的苏州药明博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从2020年末的60%增加至2021年12月31日的71.43%。增资对价与取得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人民币285,141.32元调整资本公积。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本报告期内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累计向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077,655,735.12元,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累计对价人民币60,920,745.96元。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向苏州药明博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50,000,000.00元。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其他说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集团转移资金的能力不存在重大限制。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付债券、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七)。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所有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1市场风险
1.1.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和港元有关。本集团的主要采购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为美元和港元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主要以各主体的记账本位币计价结算。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本集团内部公司间的外币余额如下:
汇率敏感性分析
敏感性分析既包括外部的应收款项,也包括对本集团境外子公司的应收款项,这些应收款项以债权人或债务人所用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计价。假设所有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且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年损益和所有者权益的税后影响如下:
1.1.2.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因利率变动而引起的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于2021年12月31日,未进行利率风险套期的变动利率借款的金额为人民币49,092.89万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7,252.09万元)。
于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倘若所有其他因素维持不变,利率上调/下调50个基点,则财务费用净额会分别相应增加/减少人民币93.19万元、57.23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
本集团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借款的实际利率范围如下:
1.1.3.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的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可转股债券嵌入衍生金融工具。
其他价格风险敏感性分析
敏感性分析是基于期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权益价格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可转股债券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其他价格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1)股价上下波动5%,在估值模型其他输入参数不变的情况下,集团内利润总额增加/减少:
1.2信用风险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已安排专门团队负责确定每个客户的信用期、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应收账款。同时本集团使用客户公开的财务数据、历史还款记录等对客户及其他债务人进行评级,根据其违约风险之程度对其进行分类。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集团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余额(包含合同资产)分别为人民币1,029,368,635.88元及人民币827,022,231.77元,占应收账款总余额(包含合同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71%及19.29%,前五大应收账款单位的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人民币4,352,159.41元及人民币1,872,276.63元。
本集团信用风险评价框架包括如下类别
就减值评估而言,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其他应收款中的金融资产信用风险较低,主要因为该类金融资产的对手方主要为关联方及声誉良好的公司。基于对方的历史实际信用损失率并考虑了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本集团认为该些公司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于2021年12月31日的预期信用损失不重大。
1.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的目的在于持续取得资金及通过计息贷款提供之灵活性以维持平衡。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保持并维护信用,与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一层公允价值计量指以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报价所进行计量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第二层公允价值计量是指以第一级报价之外的资产或负债的可观察输入数据,无论是直接(价格)或者间接(价格推算)所进行的估值方法所进行计量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第三层公允价值计量是指运用并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只资产或负债输入数据(不可观察输入数据)的估值方法所进行计量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因ImmunocoreLimited于2021年2月5日上市,可从公开活跃市场上获取未经调整的报价,故本集团将其由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转入第一层级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因AdageneInc.2021年2月9日上市,可从公开活跃市场上获取未经调整的报价,故本集团将其由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转入第一层级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因NRXPharmaceuticals,Inc.于2021年6月25日上市,可从公开活跃市场上获取未经调整的报价,故本集团将其由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转入第一层级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因LyellImmunopharma,Inc.于2021年6月17日上市,可从公开活跃市场上获取未经调整的报价,故本集团将其由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转入第一层级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因AmbrxBiopharma,Inc.于2021年6月18日上市,可从公开活跃市场上获取未经调整的报价,故本集团将其由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转入第一层级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于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财务报表中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银行大额存单、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债券等。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说明注1:公司董事(包括报告期内曾任职的董事)兼职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或该企业控制的企业。
注4: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该企业自2021年9月2日起已不再是实际控制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自2022年9月2日起,本集团不再将上述公司作为本集团的关联方披露。
注5: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自2020年11月17日起,本集团将上述公司作为本集团会计准则下认定的关联方披露。
注7:本公司构成重大影响的企业。
注9: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或该企业控制的企业。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承租明码上海的房屋,已确认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人民币5,945,732.21元和租赁负债账面价值6,670,554.17人民币元;2021年确认使用权资产摊销费用人民币4,852,238.47元,租赁负债利息费用人民币568,971.09元。本公司对承租众创空间的房屋,已确认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人民币8,877,000.28元和租赁负债账面价值人民币9,562,748.96元;2021年确认使用权资产摊销费用人民币2,382,768.81元,租赁负债利息费用人民币464,790.25元。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其他关联交易
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2020年11月17日本公司的全资子企业WuXiFundI等投资者与D3签署购股协议,根据当时认购意向,包括本集团之关联方HodgeLake、BrightAngel以及其他投资者合计7位投资者亦参与D3的A系列投资。截止本报告期末,WuXiFundI已认购21,000,000股A-1系列股分总对价为21,000,000美元。因HodgeLake为本公司执行董事NingZhao(赵宁)女士控制的企业,BrightAngel为本公司执行董事GeLi(李革)先生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投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2).应付项目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1、WuXiCayman2007年股份激励计划
2015年12月10日,WuXiCayman从纽交所退市,收购方为NewWuXiLifeScienceHoldingsLimited(“NewWuXi”)。经NewWuXi董事会批准,对于本集团员工持有的WuXiCayman尚未到期的限制性股票的原股份支付计划替换为NewWuXi的新计划。根据新计划,授予员工的受限制股票的份额与原计划一致,结算方由WuXiCayman转换为NewWuXi。对于一部分员工,行权条件与原2007年股份激励计划的条件不变,本集团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继续确认取得的服务;对于另外一部分员工,被立即授予权益工具,本集团作加速行权处理。根据新计划,NewWuXi以5.75美元/股或等值人民币的价格与员工结算,该结算价格由2015年12月10日WuXiCayman在纽交所交易的股票的收盘价所得。由于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不变,因此本集团仍按照原2007年股份激励计划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修改后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1)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WuXiCayman2007年股份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是以WuXiCayman在纽交所交易的股票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并考虑了行使价、预计波动率以及无风险利率等参数后,按照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的最佳估计数;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是以授予日WuXiCayman在纽交所交易的股票交易价格决定。
(2)上述股份支付交易对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人民币元
2、2015年合全药业员工股份激励计划
中国籍员工股票期权计划:
经合全药业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全药业向其165名中国籍员工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5月13日,共授予5,400,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6.04元/股,有效期为10年,包括等待期2年和行权期4年。若达到该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在四个行权期(依次为等待期满之日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等待期满之日起一年、等待期满一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等待期满之日起两年、等待期满两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等待期满之日起三年、等待期满三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等待期满之日起四年)依次可行权数量为该计划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20%、20%、20%与40%。本集团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后续计量。
经合全药业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合全药业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元。根据计划约定,在派息的情况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除息后调整为人民币25.04元/股。
经合全药业2017年6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将该计划的结算方式从直接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变更为合全药业向激励对象认购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股权基金等合规金融产品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或直接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其他行权条件不变。每份股票期权通过上述方式购买一股合全药业股票的权利。
经合全药业2017年9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合全药业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2017年11月7日已实施完毕。根据计划约定,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该计划授予数量从5,400,000份调整为16,200,000份,行权价格从人民币25.0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8.346666666元/股。
经合全药业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合全药业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全药业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根据计划约定,在派息的情况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除息后调整为人民币7.996666666元/股。
外籍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经合全药业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全药业向合全投资管理员工持股平台定向增发合全股份共计2,110,000股,合全药业7名外籍员工通过持有合全投资管理财产份额的方式间接持有合全2,110,000股股份。上海药明投资管理担任合全投资管理普通合伙人。该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5年6月2日,该等员工通过合全投资管理间接取得合全股份的价格为5.38元/股,有效期为10年,包括2年锁定期和3年解锁期。若达到该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在四个解锁日(依次为锁定期满之日后的首个交易日、一年后的首个交易日、两年后的首个交易日及三年后的首个交易日)依次向上海药明投资管理申请解锁股票上限为该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的20%、20%、20%与40%。达到解锁条件后,该等员工可将其持有的且已经解锁的
(1)报告期内与上述股份支付有关的各项权益工具变动情况表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在外的与上述股份支付有关的各项权益工具的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3)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股份激励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是使用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计算,授予中国籍员工股票期权和外籍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在授予日的重要参数如下:
2015年度授予批次
2019年度授予批次
2020年度授予批次
(4)上述股份支付交易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3、2016年合全药业员工股份激励计划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在外的与上述股份支付有关的各项权益工具的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股份激励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是使用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计算,授予中国籍员工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重要参数如下:
(3)上述股份支付交易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外籍员工股票增值权计划:
经合全药业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全药业向外籍员工实施2016股票增值权计划。激励计划分两批授予,其中第一批的授予日为2016年5月23日,共授予13名受激励对象357,000份合全的股票增值权;第二批的授予日为2017年7月17日,共授予6名受激励对象93,000份合全的股票增值权。该股票增值权计划行权价格为26.04元/股,有效期为10年,包括等待期2年和行权期4年。若达到该计划规定的股票增值权的可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在四个行权期(依次为等待期满之日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等待期满之日起一年、等待期满一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等待期满之日起两年、等待期满两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等待期满之日起三年、等待期满三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等待期满之日起四年)依次可行权数量为该计划获授股票增值权数量的20%、20%、20%与40%。达到行权条件后,由合全药业向激励对象支付行权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额。本集团将计划认定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经合全药业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合全药业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全药业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元。根据计划约定,在派息的情况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除息后调整为人民币25.04元/股。经合全药业2017年9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合全药业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2017年11月7日已实施完毕。根据计划约定,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该计划授予数量从450,000份调整为1,350,000份,行权价格从人民币25.0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8.346666666元/股。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在外的与上述股份支付有关的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2)报告期末现金结算工具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股份激励现金结算工具的公允价值是使用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计算,授予外籍员工股票增值权在报告期末现金结算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如下:
4、2017年合全药业员工股票增值权计划
经合全药业2017年7月12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全药业向其5名员工实施股票增值权计划。该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7年7月17日,共授予41,000份合全药业的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26.04元/股,有效期为10年,包括等待期2年和行权期4年。若达到该计划规定的股票增值权的可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在四个行权期(依次为等待期满之日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等待期满之日起一年、等待期满一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等待期满之日起两年、等待期满两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等待期满之日起三年、等待期满三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等待期满之日起四年)依次可行权数量为该计划获授股票增值权数量的20%、20%、20%与40%。达到行权条件后,由合全药业向激励对象支付行权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额。本集团将计划认定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经合全药业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合全药业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全药业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元。根据计划约定,在派息的情况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除息后调整为人民币25.04元/股。
经合全药业2017年9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合全药业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2017年11月7日已实施完毕。根据计划约定,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该计划授予数量从41,000份调整为123,000份,行权价格从人民币25.0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8.346666666元/股。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在外的与上述股份支付有关的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
限
(2)报告期内年末现金结算工具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股份激励现金结算工具的公允价值是使用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计算,授予员工股票增值权在报告期各年末现金结算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如下:
5、2018年首期A股员工限制性股票计划
经2018年8月22日召开的本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向1,353位员工激励对象授予首期A股员工限制性股票计划(“2018年首期A股员工限制性股票计划”)。2018年9月至2018年10月期间,本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协议约定了每个激励对象具备获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上限,激励对象最迟需在2018年10月29日前将拟认购资金缴纳至本公司指定专门资金账户,每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5.53元/股,激励对象实际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根据其实际缴纳的认购资金确定。截止2018年10月31日,本公司收到激励对象缴付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共计人民币285,988,954.90元,累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数量合计6,281,330股。根据2018年首期A股员工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约定,2018年首期A股员工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18年11月12日起至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2018年首期A股员工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
月。在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当期限制性股票,本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每年限售期满之后设置有额外6个月的禁售期(以下简称“禁售期”),即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任何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所发行的权益性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是基于授予日本公司A股股票的市场价值,并采用布莱克-斯克尔斯期权定价模型确定禁售期的影响。下表列示了所用模型的输入变量:
6、2018年A股员工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权益
股员工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权益的约定,2018年A股员工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权益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19年11月7日起至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2018年A股员工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权益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在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当期限制性股票,本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每年限售期满之后设置有额外6个月的禁售期(以下简称“禁售期”),即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任何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计划:
7、2018年A股员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本公司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018年A股员工股票期权计划”),共授予287,000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9年7月19日,行权价格为64.88元/股。2018年A股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股票期权有效期自其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2018年A股员工股票期权计划授予各批次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其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达到该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在三个行权期(依次为等待期满之日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等待期满之日起一年、等待期满一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等待期满之日起两年、等待期满两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等待期满之日起三年)依次可行权数量为该计划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40%、30%与30%。激励对象根据2018年A股员工股票期权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020年6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数量及预留授予部分期权行权价格、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合计为401,800份,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46.34元/股。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数量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为前提,对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合计为289,296份,行权价格为38.62元/份。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在外的与上述股份支付有关的各项权益工具的行权价格的范
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股份激励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是使用布莱克-斯克尔斯期权定价模型计算,授予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重要参数如下:
8、2019年A股员工限制性股票计划
9、2019年A股员工股票期权计划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数量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为前提,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数量进行调整,行权价格为38.62元/份。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发行在外的与上述股份支付有关的权益工具的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
同剩余期限
股份激励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是使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计算,授予中国籍员工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重要参数如下:
10、2019年H股员工股票增值权计划
2020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6月4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2019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51.43港元/份,授予数量为406.1639万份。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6月8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2019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42.86港元/份,授予数量为204.9342万份。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在外的与上述股份支付有关的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股份激励现金结算工具的公允价值是使用布莱克-斯克尔斯期权定价模型计算,授予员工股票增值权在报告期各年末现金结算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如下:
11、2019年A股员工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权益
12、2020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
2021年7月2日,董事会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34,654股(增发转股前)H股奖励股份(相当于24,780,000.00港元的奖励),各批次H股股票的归属期分别为受雇本集团公司之日起届满1年,受雇本集团公司之日起届满2年,受雇本集团公司之日起届满3年,受雇本集团公司之日起届满4年。各批次行权比例分别为0%、25%、25%及50%。在约定期间内未申请归属的H股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归属的当期H股股票,本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取消
授予。本计划下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股份应属于选定参与者,且不得转让,任何选定参与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收费、抵押、设押或在授予股份之上为他人创造任何利益,或订立任何处置的协议。
2021年11月10日,董事会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93,677股H股奖励股份(相当于11,570,533港元的奖励),各批次H股股票的归属期分别为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2024年7月31日以及2025年7月31日。各批次行权比例分别为25%、25%、25%及25%。在约定期间内未申请归属的H股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归属的当期H股股票,本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取消授予。本计划下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股份应属于选定参与者,且不得转让,任何选定参与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收费、抵押、设押或在授予股份之上为他人创造任何利益,或订立任何处置的协议。
13.2021H股信托授予计划
2021年12月2日,董事会向3,261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1,664,074股H股奖励股份(相当于1,907,060,804港元的奖励),各批次H股股票的归属期分别为2022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3日、2024年11月23日及2025年11月23日,各批次行权比例分别为25%、25%、25%及25%。在约定期间内未申请归属的H股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归属的当期H股股票,本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取消授予。本计划下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股份应属于选定参与者,且不得转让,任何选定参与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收费、抵押、设押或在授予股份之上为他人创造任何利益,或订立任何处置的协议。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本公司于授出日期的H股股票的市场价值确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授出奖励股份的加权平均公允价值为每股154.50港元(约等于每股人民币126.78元)。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2).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五个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五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化学业务(WuXiChemistry)、测试业务(WuXiTesting)、生物学业务(WuXiBiology)、细胞及基因疗法CTDMO业务(WuXiATU)、国内新药研发服务部(WuXiDDSU)。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业务性质为基础确定的。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2、其他应收款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3、长期股权投资
(1).对子公司投资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5、投资收益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