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世彦LenaOlsson:人权法网上资料使用手册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重镇。她的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和最早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组。

【关键词】人权法网上资料

【作者简介】孙世彦,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LenaOlsson: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图书馆员。联系方式:sunshiyan@263.net;010-64022189。

【收稿日期】2009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莫纪宏

一、人权法网上资料概述

(一)为何要重视人权法网上资料

(二)人权法网上资料的主要内容

(三)手册使用简要说明

二、国际人权法律制度概述

(一)联合国人权制度

1、"以《宪章》为基础的机制"

2、"以条约为基础的机制"

(二)区域性人权制度

三、联合国人权资料

(一)了解联合国人权标准的范围和内容

(二)了解有关某一国家的资料:以中国为例

(三)了解有关某一专题的资料:以"教育权利"和"禁止酷刑"为例

(四)了解有关某一公约的资料:以ICCPR为例

(五)了解有关某一机构的资料:以人权理事会为例

(六)其他资料

(七)中文资料

四、区域性人权资料

(一)欧洲人权制度

(二)美洲人权制度

(三)非洲人权制度

五、中国人权网站

六、其他资料

(一)辞典和语言工具

(二)百科全书

(三)主题地图

(四)书籍和期刊

(五)有关某一国家的法律的信息

(一)为何要重视人权法网上资料?

人权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和主题,不仅具有理论性,而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不仅涉及国内领域,而且涉及国际领域。因此,当代有关人权的国际实践对于人权规则、制度具有重大的影响和作用,并极大地推动了人权理论和研究的发展。可以说,任何不考虑有关人权的国际标准和实践的研究,都是不全面的。所幸的是,绝大部分有关人权的国际标准和实践的资料都可以从网上获得。

进行人权研究和教学,必须也必然使用大量的参考资料。这些参考资料大略可以分为两类,即第一手资料和第二手资料,前者为实证性的资料,即出自上一段所说的人权实践--主要是国际人权实践--的原始材料,后者为学术性的资料,即主要指学者有关人权的的著述,也可包括其他的非正式资料,如非政府组织的文件等。

在我们将人权作为具体的、现实的而非仅仅是抽象的、理论的问题加以研究时,这两类资料的价值是不同的。实证性的资料是人权问题的最真实的展现,自身就能说明这一问题的许多实质因素和逻辑关联。因此,研究者应尽可能首先使用这些原始资料来分析和说明问题,这也是为什么称其为"第一手"资料的原因。学术性的资料则是学者对人权的主观认识、分析和判断,只能是研究中的参考和佐证,相比于原始资料是次生的,这也是为什么称其为"第二手"资料的原因。的确,在人权研究中,作为一种惯例,我们必然也必须参考第二手资料,既是为了从中汲取有用的内容和观点,也是为了作出有别于先前研究的内容或提出与之相异的、更进一步的观点,但是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这些资料仅仅只是研究者个人对人权的理解--这些理解可能在学术上很有价值甚至很权威,却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权威性,而且甚至有可能并不全面、准确。与第二手资料的派生性、个人性、主观性相比,第一手资料则具有原生性、权威性、客观性,在研究中应该得到最大的、远超过第二手资料的重视。

但是,在中国学者有关人权的研究中,过分重视第二手资料而缺乏对第一手资料的了解和运用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很多人权研究成果所依赖的资料主要是其他学者的著述,充分地使用了第一手资料的成果则不多见。第二手资料不可谓不重要,但是,我们需要摆正第一手资料与第二手资料的正确位置,即使不能做到对这两类资料的均衡使用,也至少不能本末倒置。

出现这种不够重视第一手资料的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有关人权的第一手资料"不好获得"。然而,在很多时候、对很多人而言,这种"不好获得"其实并不是一个客观的困难,而更多地是因为"不知道第一手资料到底有哪些"以及"不知道从何处获取这些资料"等主观方面的问题。本手册就是针对这些问题提供一些指导和帮助。

互联网上有无数有关人权的网站,大致可以区分为官方网站和非官方网站;前者根据机构性质的不同又可以分为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网站、区域性组织的网站、各国政府以及各部门的网站等,后者又可以分为学术机构的网站和非政府组织的网站等。此外还有大量并非专门有关人权,但包含了大量人权内容的网站。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无论是作为现实问题还是学术对象,人权都是一个综合性的领域,涉及法律、政治、社会、历史、文化等诸多方面。因此,互联网上有关人权的资料可谓浩如烟海,即使是最有经验的研究者都会发现如何查找和利用合适的资料是一个艰巨的挑战。

尽管存在如此之多有关人权的网站和资料,但是在当代生活中,法律是与人权联系最为紧密的领域,而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在人权方面的规则、制度和实践又对人权的发展具有最重大的影响,因此,本手册将以介绍联合国的人权资料为主,兼顾区域性人权制度的资料。

为了更加有效地使用本手册,首先需要对国际人权法律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因此本手册第二部分是对国际人权法律制度的简要介绍。这种介绍只是为使用者提供一种有关国际人权法律制度的最粗略的知识,并不能替代对国际人权法律制度的全面学习和了解。本手册的第三部分是对可从互联网上获得的联合国人权资料的介绍。这一部分是本手册的重点,其中将从方便使用的角度,比较全面系统地介绍联合国人权资料的主要内容以及查找、获得这些资料的方式和进路。本手册的第四部分是对可从互联网上获得的区域性人权资料的介绍,主要介绍在欧洲、美洲和非洲的区域性人权制度的资料。尽管各区域性人权制度的资料的数量并不见得少于联合国人权制度的资料的数量,但由于本手册的重点是联合国人权制度,因此对区域性制度的介绍要简略一些。本手册的第五部分是对某些中国人权网站的介绍。本手册第四部分是对其他一些第二手资料的介绍。

以下是一些在使用本手册时需要注意的若干细微、具体方面。

首先,本手册使用的"国际"一词是狭义的,即主要指以联合国为代表的政府间层次这一方面,部分程度上也包括区域性层次,但基本不涉及具体国家的人权资料,尽管在宽泛地使用的"国际"这一概念时,很多人经常将"外国"也包括在内。

其次,即使联合国层次上的人权资料也是范围广泛、数量繁多的,因此本手册着重介绍在编者看来对我们理解、研究和教授人权最为重要的资料,而没有--实际上也无法--穷尽地列举和介绍所有的联合国人权资料。

第三,本手册以介绍各有关官方网站上的人权资料为主,但有些学术性网站也对第一手人权资料进行了非常系统的、方便使用的整理,本手册在介绍官方网站上的学术资料时,在必要和可用之处也会同时介绍这些学术性网站上的资料。然而我们必须记住,尽管这些学术性网站上的资料有时使用起来更为方便,但从学术注释等规范方面的要求来讲,在使用这些资料时,最好能核对官方网站上的最原始出处。

第四,对我国学者研究人权来说非常不方便的一点是语言问题,即绝大部分网上人权资料是以英文形式存在的。不过,有很多联合国人权资料是有中文本的,尽管不是很容易查找。对于有中文本的联合国人权资料,本手册将尽可能予以标明,以方便使用。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某些资料的中文本作为英文本的译文,存在很多的错误,因此为保证理解准确起见,最好还是直接使用这些资料的英文本。

最后,在查阅英文资料时,应对若干常用的缩写和简称有所了解。

在国际人权制度中,联合国的人权制度无疑是最为重要、最有影响的部分。联合国的人权制度极为复杂,涉及到无数的人权文书、众多的人权机构和复杂的人权机制,几乎无法用语言进行清楚的表述,因此,一种较为直观的方法是使用图表:见StructureoftheUnitedNationsHumanRightsBodiesandMechanisms。对于联合国人权制度,一般都将其分为"以《宪章》为基础的机制"和"以条约为基础的机制"。

在"以《宪章》为基础的机制"中,最主要的是在1946年至2006年间存在的人权委员会(CommissiononHumanRights)和2006年取而代之的人权理事会(HumanRightsCouncil),还有1993作为联合国的人权事务性机构设立的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UNOfficeoftheHighCommissionerforHumanRights)。这些机构承担了联合国绝大部分的人权工作,在运作过程中对于国际人权制度有很大的推定和发展,产生了许多在学习和研究人权时应予重视的资料。

除了在其本身的框架以内建立机构、设置程序以实现联合国的人权职能以外,联合国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另一种主要方式是主持国际人权条约的起草、缔结和通过,以条约这种法律形式明确规定缔约国的人权义务及其实施机制。

如上所述,联合国的人权条约数量很多,但其中最主要也最重要的是可以归为"核心人权条约"的如下几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两项任择议定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儿童权利公约》及其两项任择议定书、《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和《保护所有人免遭受强迫失踪公约》。这些文书除了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和方面规定人权的具体内容以外,还建立了负责监督其实施的条约机构(TreatyBodies)--即名称各异的委员会--和各种具体的监督程序。这些条约机构是: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下设的人权事务委员会(HumanRightsCommittee)

-为《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设立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CommitteeonEconomic,SocialandCulturalRights)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下设的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CommitteeontheEliminationofRacialDiscrimination)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下设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CommitteeontheEliminationofDiscriminationAgainstWomen)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下设的禁止酷刑委员会(CommitteeAgainstTorture)和预防酷刑小组委员会(SubcommitteeonPreventionofTorture)

-《儿童权利公约》下设的儿童权利委员会(CommitteeontheRightsoftheChild)

-《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下设的移徙工人委员会(CommitteeonMigrantWorkers)

-《残疾人权利公约》下设的残疾人权利委员会(CommitteeontheRightsofPersonswithDisabilities)

-《保护所有人免遭受强迫失踪公约》下设的禁止强迫失踪委员会(CommitteeonEnforcedDisappearances)

这些公约为各委员会规定的职能亦即公约的监督机制包括:

-审查缔约国提交的定期报告并提出"结论性意见"(ConcludingObservations/Comments)

-针对各公约的规定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一般性意见或建议"(GeneralCommentsorGeneralRecommendations)

-若所涉文书有此规定,接受并审议彼此作出同意的缔约国之间的"国家间来文"(Inter-StateCommunications)

-若所涉文书有此规定,接受并审议作出同意的缔约国管辖之下的个人就所涉公约所规定之权利受到侵犯的"个人来文"(IndividualCommunications)并对来文作出"最后意见"(FinalViews)

-若所涉文书有此规定,对有关缔约国进行调查或访问。

在这些机制所产生的各种意见中,"一般性意见或建议"、对缔约国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以及对个人来文的"最后意见"对于解释和发展各公约中的人权规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属于各公约规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是研究各公约及其具体规定的必不可少的参考资料。

欧洲、美洲和非洲各有自己的区域性人权标准和人权机制(人权委员会和人权法院),对于各自区域内的人权保护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于并不熟悉联合国人权制度的学习者和研究者而言,了解这一制度的第一步是对联合国人权标准的范围和内容形成基本的认识。目前,载有国际人权标准的所有联合国人权文件都能从互联网获得,至少可以有以下三种方式:

如果觉得每次点击进入不同的网页以获得主要国际人权文书的文本不很方便,则可以采用比较省力--但可能不全面--的第二种方式:在高专办主页上,在"Publicationsandresources"项下选择进入"Publication",在右侧的"Relatedlinks"下选择进入"Reference",在上面能发现三份非常有用的文件:

-ACompilationofInternationalinstruments-Universalinstruments

Chinese:Part1-Part2

English:Part1-Part1.1,Part2-Part2-1-Part2-2

-Thecoreinternationalhumanrightstreaties

Chinese|English

-NewCoreInternationalHumanRightsTreaties

English|Chinese

这些文件中所载国际人权文书的范围可能略微不同于上述"Thecoreinternationalhumanrightsinstruments"中的内容,主要是没有收入2002年以后的软法性文书。不过,这些文件一则有中文本,二则系PDF格式,因此可以下载、保存,使用时更为方便。

第三种方式是利用一个著名的学术性人权网站即明尼苏达大学人权图书馆(UniversityofMinnesotaHumanRightsLibrary):该网站除了英文界面之外,还有中文界面。无论是从英文界面的TreatiesandotherInternationalInstruments还是从中文界面的条约与其他国际文件,都可以查找或发现大量的国际人权文书的文本,而且不仅限于联合国人权文书。另外,作为世界范围内影响最大、内容最全的学术性人权网站之一,该网站还提供大量的其他人权资料。

在高专办网站上,还可以查找到有关任何一个联合国成员国在联合国人权制度内的情况的信息。下面以中国为例加以说明。

在高专办主页上,在"Countries"项下选择"Humanrightsintheworld",就会进入"HumanRightsbyCountry"的页面,在该页面的"Asia-PacificRegion"选择"China",就会进入有关中国信息的网页。在该网页的上半部,是中国与联合国人权制度的一些基本情况:

-批准条约的情况(StatusofRatifications)

-根据条约提交报告的情况(ReportingStatus)

-邀请"特别程序"访问的情况(OpeninvitationtoSpecialProcedures)

在该网页的下半部,则是中国与"以《宪章》为基础的机构"和"以条约为基础的机构"有关的信息。在"ChinaandUNCharter-basedBodies"栏下,对于研究最有参考价值的是访问中国的"特别程序"的各种报告和文件(CountryvisitsbySpecialProcedures);点击最下面的FulllistofdocumentsintheCharter-basedbodiesDatabase,则会得到"以《宪章》为基础的机制"中,所有与中国直接有关或提到中国的资料,其中部分有中文。在"ChinaandUNTreatyBodies"栏下,特别是点击FulllistofdocumentsintheTreatyBodyDatabase,就会得到"以条约为基础的机制"中与中国有关的资料,包括中国向各条约机构提交的报告(StatePartyReport)、各委员会向中国提出的问题清单(ListofIssues)及中国的回复、各委员会审议报告的摘要记录(SummaryRecord)和结论性意见(ConcludingObservations/Comments)等。

-中国批准人权条约的情况(Ratifications)

-中国向条约机构提交报告的历史(ReportingHistory)

-中国向条约机构提交的报告的内容(StateReports)

-中国向条约机构提交的核心报告(CoreReports)

-条约机构就中国的报告准备的问题清单(ListsofIssues)

-中国对问题清单的回复(RepliestoListsofIssues)

-条约机构讨论中国所提交报告时的摘要记录(SummaryRecords)

-条约机构对中国所提交报告的结论性意见(ConcludingObservations)

-条约机构就中国所提交报告采取的手续行动(Follow-up:StateReporting)

通过这一方式也可以查找"以条约为基础的机制"中任何其他国家的资料。需要注意的是,就任何接受了某一条约规定的个人来文程序的国家,所包括的资料中还有一项"Jurisprudence",而由于中国没有接受任何这样的程序,因此在"China"项下,并没有这一栏目。

1、在高专办主页右侧的"Quicklinks"下,点击NationalHumanRightsInstitutions,就能进入"OHCHRandNHRIs"的网页。

2、在"OHCHRandNHRIs"网页右侧的"UsefulInformation"下,点击HRCNationalHumanRightsInstitutionsPage,就能进入人权理事会有关国际人权机构的网页。

3、在"OHCHRandNHRIs"网页的最底端,提供了一个NationalHumanRightsInstitutionsForum的网址,这是高专办于2003年建立的一个网址,提供所有现存国际人权机构的网址以及其他与国际人权机构有关的信息。

在高专办网站上,还可以查找有关任何具体人权或人权问题的资料,下面以"教育权利"和"禁止酷刑"为例介绍几种路径和方法。

1、在高专办主页上,在"Publicationsandresources"项下选择进入"Publication",在右侧的"Relatedlinks"下,排列了多种联合国的人权出版物,其中涉及了很多具体人权或人权问题:

-人权基础(HumanRightsbasics)

-人权概况(Factsheets)

-特别事项(Specialissues)

-参考资料(Reference)

-培训和教育(Trainingandeducation)

例如,在"人权概况"中,就能发现"No.4CombatingTorture(ChineselEnglish)"以及"No.17TheCommitteeagainstTorture(ChineselEnglish)"这些有关禁止酷刑的基本读物;在"培训和教育"中,则能发现很多有关人权教育的资料。

3、在高专办主页上,在"Humanrightsbodies"项下选择"AllHumanrightsbodies",就会进入"HumanRightsBodies"的页面,在"Charter-basedbodies"之下,点击"人权理事会的特别程序"(SpecialProceduresoftheHumanRightsCouncil),进入页面之后,选择点击左侧"Mandates"之下的"专题职权"(Thematicmandates),就会进入目前由人权理事会取代人权委员会承担的所有"专题机制"的列表,从中即能找到有关"教育权利"和"禁止酷刑"的专题机制的资料。

以这种方法获得的资料与前第2种方法获得的资料有很大的重复。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述方法获得的有关具体人权的资料一般都是在"以《宪章》为基础的机制"之内的资料,如果这些权利还规定在人权条约中,则需要在有关人权条约的资料中查找。

(四)了解有关某一公约的资料(以条约为基础的机制):以ICCPR为例

2、人权事务委员会发布的一般性意见(GeneralComments)。联合国不定期更新所有条约机构通过的一般性意见或建议的全文,获取办法是:(1)在InternationalCovenantonCivilandPoliticalRights的网页上,点击该页面左侧的HumanRightsCommittee(CCPR),就会进入人权事务委员会的主页;在左侧的"TheCommitteeanditswork"下点击GeneralComments,就能得到人权事务委员会迄今为止发布的所有33份一般性意见的列表和全文。(2)在高专办主页上,在"Humanrightsbodies"项下选择"AllHumanrightsbodies",就会进入"HumanRightsBodies"的页面,在右侧最下方的"GeneralComments"之下,就是6个条约机构(CCPR、CESCR、CERD、CEDAW、CAT、CRC)截止2008年5月发布的所有一般性意见或建议的全文:

-HRI/GEN/1/Rev.9(Vol.I)CCPR&CESCR中文English

-HRI/GEN/1/Rev.9(Vol.II)CERD,CEDAW,CAT&CRC中文English

一般性意见是理解ICCPR的重要参考资料,其重要性仅次于约文本身。但是,联合国提供的上述文件中的中文本中错误很多,对于准确理解人权事务委员会的意见不利,因此,就第1-31号一般性意见,推荐参考学者的中文译文。

3、缔约国向人权事务委员会提交的定期报告、人权事务委员会审议这些报告的摘要记录和结论性意见,以及人权事务委员会审议个人来文之后的结论性意见。所有这些信息均可从以下渠道获得:(1)在人权事务委员会的主页(HumanRightsCommittee)寻找并点击相应的链接;(2)使用以上介绍过的Treatybodydocumentsearch搜索。但是,这两种方法都非常麻烦,找到的结果也不方便使用,因此利用学术网站可能是更为便捷的方式:

明尼苏达大学人权图书馆网站(UniversityofMinnesotaHumanRightsLibrary)。在其主页上点击OtherUnitedNationsDocuments,在进入的页面上寻找并点击HumanRightsCommittee的页面,其中列举了与人权事务委员会的工作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1)HumanRightsCommitteeJurisprudence,点击进入就能获得按会期排列的,从1977年以来人权事务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个人来文的资料;(2)HumanRightsCommitteeCommentsonCountryReports,点击就能获得按国家排列的,从1992年以来人权事务委员会对所有缔约国定期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TheUnitedNationsHumanRightsTreaties。进入该网站之后,在左侧选择"ByCategory",得到的信息中将包括有关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的如下信息:

-报告历史(ReportingHistory)

-缔约国报告(StateReports)

-对缔约国报告的问题清单(ListsofIssues)

-对缔约国报告审议的摘要记录(SummaryRecords)

-对缔约国报告的结论性意见(ConcludingObservations)

-审议个人来文的案例(Jurisprudence)

点击任何一项之后,都可以根据条约或国家查找;点击"ByTreaty",然后选择"CCPR",就会获得与ICCPR有关的资料;其中最值得推介的是其有关人权事务委员会审议个人来文的案例的网页(Jurisprudence-CCPR),其上对案例做了非常方便查找和使用的分类:

-对所有来文的决定的完整清单(Completelistofdecisions)

-对于来文可否受理问题的决定的清单(Listofalladmissibilitydecisions)

-合并来文的决定的清单(Listofalldecisionstojoin)

-终止审议来文的决定的清单(Listofalldecisionstodiscontinue)

-所有对来文实质问题作出决定的最后意见的清单(Listofallfinalviews)

-按ICCPR的条款分列的所有个人来文的清单(ListofAlltheCasesoftheCommitteebyArticle)

-个人来文的最后结果的图表(OutcomeChart)

4、人权事务委员会审议的个人来文对于理解ICCPR以及人权事务委员会如何解释ICCPR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些来文的数量较大,不易全部阅读。对此,除了利用上一点所介绍的学术性网站上个人来文的分类资料(ListofAlltheCasesoftheCommitteebyArticle)以外,还可以仅阅读比较重要的个人来文案例。在此方面,联合国已经作了一些筛选工作,即从1985年开始出版"SelectedDecisionsoftheHumanRightsCommitteeundertheOptionalProtocol"(英文本),迄今为止已经出版了9卷,其中后7卷均能从高专办的网站上获得。在高专办主页上,在"Publicationsandresources"项下选择进入"Publication",在右侧的"Relatedlinks"下选择进入"Reference",即能发现:

-SelectedDecisionsoftheHumanRightsCommittee-Volume3English

-SelectedDecisionsoftheHumanRightsCommittee-Volume4English

-SelectedDecisionsoftheHumanRightsCommittee-Volume5English

-SelectedDecisionsoftheHumanRightsCommittee-Volume6English

-SelectedDecisionsoftheHumanRightsCommittee-Volume7English

-SelectedDecisionsoftheHumanRightsCommittee-Volume8English

-SelectedDecisionsoftheHumanRightsCommittee-Volume9EnglishandCorr.1

(五)了解有关某一机构的资料(以《宪章》为基础的机制):以人权理事会为例

在"以《宪章》为基础的机制"中,最重要的机构是于2006年成立、替代此前已经存在了60年的人权委员会的人权理事会。人权理事会的所有资料均可从高专办的网站上获得:在"Humanrightsbodies"项下选择"AllHumanrightsbodies",就会进入"HumanRightsBodies"的页面,在"Charterbasedbodies"下选择HumanRightsCouncil,进入人权理事会的主页。在人权理事会的工作中,对于人权学习和研究比较重要的有以下内容:

1、关于理事会的成立过程和基本情况,可以见其主页左侧"HumanRightsCouncil"之下的文件:

-GAresolution60/251establishingtheHumanRightsCouncil

-HRCresolution5/1:HumanRightsCouncilInstitution-buildingpackage

-Membership

-HumanRightsCouncilElections

另外也可以阅读右侧理事会的年度报告(AnnualReportsoftheHRC)以及委员会各次例行届会(Regularsessions)和特别届会(Specialsessions)的情况。

2、关于理事会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不同于原人权委员会的职能,即普遍定期审查(UPR)机制,可以点击理事会主页左侧"UniversalPeriodicReview"之下的Mainpage,进入"UniversalPeriodicReview"的主页,在右侧的"Seealso"之下,能查找到:

-Documentation:从中能搜索每个受审议国家的情况:报告内容、其他信息、工作组的报告、审议的结论等,很多文件都有中文本。例如,选择"China"就能得到有关中国的信息,包括审议中国报告的现场录像:Relatedwebcastarchives

-Backgrounddocuments:有关UPR的背景性文件

-BasicFactsabouttheUPR:对UPR的解药介绍

-NGOsandNHRIs: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如何参与UPR

3、理事会从人权委员会接收的职能和程序,在主页左侧的"CHRmandatesandmechanismsassumedbytheHRC"之下:

-Specialprocedures:在此可以进一步查找国别机制(Countrymandates)和主题机制(Thematicmandates)

-WorkingGroups

-Complaintsprocedure

1、联合国网站(英文、中文):在中文网站上,点击人权,即能进入联合国网站的人权事务中文主页;点击国际法,即能进入联合国网站的国际法事务中文主页(包括国际法委员会和国际法院)。这两个网页都提供一些有用的中文信息,但进一步点击链接往往会进入英文网页。

3、很多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工作也与人权有关,其中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国际劳工组织(ILO)。

除了以上介绍中提到的中文资料以外,还应指出高专办有一个中文网页,提供了一些有用的链接,尽管进一步的点击往往同样会进入英文网页。

提供免费英译中翻译的另一网址是:www.systransoft.com/index.html.还可以使用www.worldlingo.com/en/products_services/worldlingo_translator.html,这一网址可以让你进行设定以辨认某一特定领域内的词语:点击showadvancedoptions、然后是subjectglossary、然后是legal。

1、书籍

可以搜寻出版社和提供者的数据库,但通常这不如查找诸如Westlaw等覆盖了整个领域的专业目录有效。不过,对出版社和提供者的数据库进行在线查找要比一一查看有关期刊的目录要更为有效。

本手册只是有关如何在互联网上查找人权法资料的初步尝试,必然有颇多错误、疏漏、不当之处,恳请批评、指导。

THE END
1.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七项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密山市法院网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网虎林市法院网鸡西市鸡东县法院网鸡西市城子河区法院网鸡西市滴道区法院网鸡西市麻山区法院网鸡西市梨树区法院http://jxhs.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23076
2.联合国宪章(中文版)电子书籍.pdf全文免费联合 国宪章(中文版) 电子书籍.pdf,序言 我联合国人民同兹决心 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 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 创造适当环境,俾克维持正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 促成大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9/0131/6150101213002004.shtm
3.联合国文件真的是中文版本的最薄吗?第二步:点击联合国官网 第一个就是联合国官网地址,点击它。第三步:选择语言 官网左侧选择语言。点击“中文”第四步:找到宪章 联合国概览--宪章第五步:打开全文 点击阅读“《联合国宪章》全文第六步:复制到Word看字数、页数 复制中文版的联合国宪章全文到Word中https://www.kuaijitoutiao.com/article/303414
4.《联合国宪章》中文版.docx联合国宪章中文版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的基本法律文件,它规定了联合国的组织形式目的职责和权力等基本内容。下面是联合国宪章中文版的详细介绍。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规定了联合国的目的,即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第二条规定了联合国的原则,包括主权平等不干涉内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259741721.html
5.《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中文版全文(附英文版)政策法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中文版全文(附英文版)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英文) 【标题】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英文) 【分类】 国际海事 【时效性】 有效 【颁布时间】 1982.12.10 【实施时间】 1982.12.10 【发布部门】 蒙特哥湾 目录 第Ⅰ部分 用语和范围https://www.waizi.org.cn/law/7550.html
6.联合国宪章签字的史实李也白<正>联合国宪章的签字,是世界人民一件大事。《世界历史一本通》写道:"按照大会商定的程序,中国代表团第一个在宪章上签字。正午时分,一位温文尔雅、嘴巴上蓄有两捋胡须、令人起敬的中国老人走上了签字台,用毛笔代表中国签上了‘董必武’三个刚劲有力的楷体字。接着,各国代表陆续走到台前完成了签字。"以上这段https://www.zhangqiaokeyan.com/academic-journal-cn_biting-words_thesis/0201247489207.html
7.《联合国宪章》中文版爰由我各本国政府,经齐集金山市之代表各将所奉全权证书,互相校阅,均属妥善,议定本联合 国宪章,并设立国际组织,定名联合国。 第一章 宗旨及原则 第一条 联合国之宗旨为: 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 http://www.360doc.com/document/16/0920/16/36074950_592293066.shtml
8.科学网—[小资料]联合国宪章规定“汉语?“汉语?Chinese chinois китайский chino”是联合国同等有效官方语言之一。并且是1945-06-26签字确认的“中文、法语、俄语、英语、西班牙语”5种官方语言之一。 联合国宪章规定,所有官方语言都具有同等的效力(同一作准,equally authentic)。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107667-1397220.html
9.(完整版)联合国宪章英文版(完整版)联合国宪章英文版WE THE PEOPLES OF THE UNITED NATIONS DETERMINED to save succeeding generations from the scourge of war, which twice in our lifetime has brought untold sorrow to mankind, and to reaffirm faith in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in the dignity and worth of the human person, https://www.360docs.net/doc/882886887.html
10.2024年8月7日版全文《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根据《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的规定,本公约应自第四十份批准书、接受书、核准书或加入书交存之日后第九十天起生效。其中,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交存的任何文书均不得在该组织成员国所交存文书以外另行计算。 序言 本公约各缔约国, 铭记《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暂定] 注意到信息和通信技术虽然具有促进社会发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21496065.html
11.联合国宪章(CharteroftheUnitedNations)《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它既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联合国宪章》除序言和结语外,共分19章111条,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组成部分。 《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26日在旧金山会议上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697377448788462
12.第68届联合国大会中方立场文件(中文英文法文版)中国支持安理会通过必要、合理的改革,增强权威和效率,更好地履行《联合国宪章》赋予的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职责。安理会改革应优先增加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在安理会的代表性,使中小国家有更多机会轮流进入安理会,参与其决策,在安理会发挥更大作用。安理会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应继续进行民主、耐心协商,兼顾各方利益和关https://www.kaosee.cn/home/news/article/id/1535.html
13.降地球上的和平尊严与平等——联合国宪章(全文)接受原则,确立方法,以保证非为公共利益,不得使用武力, 运用国际机构,以促成全球人民经济及社会之进展, 爰由我各本国政府,经齐集金山市之代表各将所奉全权证书,互相校阅,均属妥善,议定本联合国宪章,并设立国际组织,定名联合国。http://www.sxhhy.com/21/6796.html
14.上海合作组织宪章重申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其他有关维护国际和平、安全及发展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与合作的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 遵循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的各项规定; 商定如下: 第一条 宗旨和任务 本组织的基本宗旨和任务是: 加强成员国间的相互信任和睦邻友好;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96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