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在线学习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47号)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助力抚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现就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形式
本年度公需科目培训通过“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www.lngbzx.gov.cn)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专区开展,采取“在线学习”形式进行。
三、培训内容
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在线学习内容分为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
必修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课程(12门);
(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胜任力的培训系列课程(14门);
(三)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系列课程(9门);
(四)新冠肺炎防疫安全系列课程(6门);
(五)弘扬企业家精神系列课程(10门);
(六)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系列课程(14门);
(七)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系列课程(15门);
(八)中医药健康与疾病防控系列课程(12门);
选修内容:学员本人根据自身实际,从辽宁干部在线学习网“课程超市”中选择课程完成学习。
2020年4月16日至11月30日(注:已有账号学员可以开始学习;由于省里网络调试,新注册学员的学习可能有所延迟)。
五、培训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均应参加学习,各单位应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学时完成情况记入其业绩考核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六、培训报名和学习档案打印
培训报名工作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市属单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县(区)所属单位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县(区)所属单位人员报名,以县、区报名方式为准(县区联系方式见附件1)。
同一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个账号,2017年和2018年已报名,并在“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www.lngbzx.gov.cn)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专区注册学习人员继续使用原有账号学习。在学习中,账号、密码等出现问题,可联系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七、有关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切实把此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设计筹划,把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抚顺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