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研究院、中国民兵等官方报道,各单位陆续举行了军队文职干部改转军官并授衔仪式。
军队编制体制改革后,明确军队人员由军官、军士、义务兵和文职人员组成。
随着改革的深入,军队原来编制的军队文职干部通过改转、退役等方式逐渐退出军队编制序列,必须保留的部分文职干部转任专业技术干部授予专业技术军衔进入军官行列。随着军队各单位陆续进行的文职干部改任军官并授衔工作,军队原编制的军队文职干部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近日,陆军某部举行文职干部改任军官仪式,联勤保障部队14名同志晋升(授予)专业技术少将军衔。
军队文职干部退出,军队文职人员进入。
曾经为军队建设做出贡献的军队文职干部退出了,我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做为一以崭新的力量,军队文职人员来了,将担负起神圣的历史使命!
一、军队文职人员的前世今生
一些年轻朋友对于军队文职岗位的工作不了解,不知道军队文职是什么?什么是军队文职干部?什么是军队文职人员?
军队文职人员岗位一直存在于军队的发展历史中。从工作内容的角度看,军队一直就有相应的编制岗位,只是其名称不同。现在编制的军队文职人员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大致与过去编制的军队工薪制职员相当,而军队文职技能岗与过去的军队职工编制相当。
从人民军队诞生开始,在军队内部就一直有部分人从事关专业性较强的工作。
建国后的1955年,军队开始实行军衔制,并同时实行了军队职员制度。军队职员也即工薪制职员,是军队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之一。
1960年后,我军又陆续分批将编制内职员改为现役军人,其中有40种岗位的职员改为“专业军人”,不授军衔,佩戴专业符号。
1965年6月1日,我军取消军衔制,同时,军队工薪制职员全部改转为现役军人。至此,军队的工薪制职员退出军队编制。
1988年,我军再次实行新军衔制。除指挥干部授予军衔外,大批专业技术干部改为文职干部,不穿军装但保留军籍。当时,文职干部也有专业技术与非专业技术岗位的区分。
人民军队始终围绕着“能打仗、打胜仗”的总目标进行建设、发展和改革,非战斗编制序列的人员逐渐退出了军队编制。但是,军队的建设发展还必须有一些专业性较高的人员从事一些不直接参与作战的工作。为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为军队建设服务,同时弥补军队现役编制人员的不足,2005年6月23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38号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2017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89号发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之后,军队面向社会招考文职人员进一步规范和科学,“军队文职人员”的称呼也更加严谨,不再突出“非现役”三个字。
军队文职的管理和使用越来越规范,军队文职制度越来越被军队和社会接受,军队文职人员岗逐渐成为广大青年学生追捧的新岗位。
二、军队文职干部与军队文职人员比较
文职干部是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办事员级以上职务,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是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
1999年《文职干部条例》第八条规定:文职干部的编制范围:(一)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教学、新闻、出版、图书、档案、文化艺术、体育等单位的部分专业技术干部职务;(二)机关、院校、医院等单位部分从事行政事务、服务保障的干部职务;(三)其他需要编制文职干部的职务。第九条规定:师以下作战部队、试验训练部队和保障部队,原则上不编制文职干部。
文职干部制度实行以来,较好地改善了军队人员编成和组织结构,保留了专业技术人才,稳定了科技干部队伍,促进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文职人员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2017年新修订的《文职人员条例》颁布后,从2018年开始,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补充了大量的文职人员。军队面向社会招考文职人员进一步规范和科学,“军队文职人员”的称呼也更加严谨,不再突出“非现役”三个字。
与此同时,军队文职的管理和使用越来越规范,军队文职制度越来越被军队和社会接受,军队文职人员岗逐渐成为广大青年学生追捧的新岗位。
三、队文职人员岗位的未来
回顾历史我们发现,军队文职与军队改革发展相伴相生;展望未来,军队文职也将与军队一起步入新的阶段。
1.实行文职制度是世界各国军队通行做法
军队文职人员制度本就是随着军衔制的建立伴生的。为适应随着军事科技迅猛发展的要求,各国军队普遍通过雇用文职人员而从事相应专业工作,逐渐建立起军队文职人员制度。
普遍来讲外军文职人员由官员、职员和工人三部分组成,与我军现在实行的军队文职人员管理岗、专业技术岗、专业技能岗相当。
可见,文职人员在军队力量构成中普遍占有重要地位,是现役军人的助手和补充。一般来讲,现代化装备比重越高,军队文职人员比例越大。
2.实行文职制度是我军发展客观要求
军队改革需要压减非作战人员的编制,但部队的建设发展还必须有相当部分的非作战岗位需要专业人才。所以,无论什么称呼,这些专业人才是部队建设需要的,也必然会与部队一起长久存在。
3.着眼于文职制度长远发展,国家和军队设计了完善的条例制度
为保证军队文职制度在部队得到良好的落实,为了充分的挥招入的军队文职人员能够在部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也为了保障军队文职人员的切身利益,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军队也配套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管理规定或标准,从制度层面保证了军队文职人员在军队的长久发展。
每个文职人员、每个有意报考军队文职岗位的年轻朋友,应对军队文职职业的前景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