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领导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方案,领导、组织各工作小组按方案要求,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实施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负责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及仲裁工作。
(二)单独招生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小组
1.宣传、综合服务组
负责部门: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团委、学生处、财务处
2.命题考务阅卷组
负责部门:教务处、安全保卫处、信息中心
3.纪检监察与责任追究组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
职责:负责资格审查、命题、考试、评卷、核分、录取等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督促检查,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等。
4.安全保卫组
负责部门: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卫生服务中心、宣传统战部。
职责:考试期间的校园其它各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校园环境卫生,考试期间校园水电安全与保障,医疗应急处理等网络安全及舆情处理。
5.资格审查、录取组
负责部门:招生工作处
职责: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成绩发布和录取工作等。
三、报名条件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院将以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与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报名体检结果为依据,不再进行单独体检。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2024年单独招生专业28个。
单独招生专业学制:3年
五、报名、资格审核与确认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月8日(9:00)-4月17日(9:00)
(二)资格审核
考生可按照规定流程在网上注册报名、填报志愿,我院会对报考单独招生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缴纳报名费,参加考试。
(三)缴纳报考费
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可登陆我院报名系统通过在线付款方式交纳报考费,交费标准为120元。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已缴纳考务费的考生不予退费,请慎重缴纳。
六、命题考试
(一)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89号),学校自主命题。
(二)考试
1.考试形式
(1)普通高考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职业适应性。
(2)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文化课+职业技能。
2.考试科目及分值
(1)普通高考考生(含中职)。
满分400分。文化课考试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适应性考试(100分),考核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
(2)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
满分400分。文化课考试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技能考试(100分),考核专业素质及创新能力。
七、录取办法
(一)总成绩构成
普通高考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300分+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100分,满分400分。
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3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100分,满分400分。
(二)录取原则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
普通高考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按照职业技能、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八、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与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与审核。
2.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成绩存在异议,可在公布成绩之后12小时内,到学校进行成绩复核,学院教务处会在纪检监察室监督下,进行查分复核工作,并与招生工作处确定最后的复核成绩。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再参加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录取。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学生住宿费收取标准8人间600元/生/学年,6人间800元/生/学年,4人间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国家(高职)助学金:由中央政府、辽宁省政府和营口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学费的减免等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十、保障条件
(一)加强工作统筹管理
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5个工作小组相互协调,环环紧扣,认真执行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我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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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命题工作应按照有助于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优质生源的原则实施,同时,要有利于考试的科学公正、安全高效与准确规范。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
第二章命题部门
一、落实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二、制订命题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选聘命题人员;
四、负责命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命题管理人员
第五条命题管理人员应当是坚持原则、作风严谨,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遵守保密工作规定,身体健康,适合封闭命题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命题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负责核对考试大纲和教材;
三、负责组建命题组,审查、培训教师;
五、负责命题的安全保密管理与监督;
第四章命题教师
第六条命题教师按学科组成命题组。命题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命题组长在教务处和纪检监察室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二、认真贯彻执行单独招生考试命题要求、工作规定、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主持本组命题,制定命题实施方案;
四、执行命题方案,做好协调工作;
五、负责试卷组配、审定工作,并对试卷质量负责;
六、做好本组安全保密工作;
七、参与试卷质量分析及有关命题科研工作。
第七条命题组每学科由2-3名命题教师构成。命题教师的主要职责包括:
二、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履行保密责任;
三、把握命题依据和范围;
四、配合组长完成命题任务;
五、制定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六、检查、校验、修改试题,保证试卷质量。
第八条命题教师由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命题专家组推荐,领导小组在推荐的名单中遴选,形成命题组。命题组长从被选出的命题教师中遴选。命题教师的推荐要做到实事求是,遴选要做到公平公正。命题教师每年应当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一定数量的更换。
第九条命题教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一、责任心强,作风正派,遵守纪律,严守秘密,能同他人合作共事;
三、熟悉本学科考试大纲,了解教学实际情况和教育测量学的基本理论;
四、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
五、身体健康,适合封闭命题工作。命题组长在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当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一定的权威,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五章命题标准
第十条命题以高中、中职考试大纲为依据,以国家和省教育厅推荐使用的国家规划教材为有关考试课程的主要参考教材。
第十一条命题要以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为主,不出偏题、怪题和难度较大的题目。要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要重点考核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专业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
第六章命题任务实施
一、命题准备阶段
(二)组建命题组。入闱前两周选聘选定命题组长,入闱前2个小时通知命题教师。
(三)落实费用预算。命题实施前一个月,由教务处根据命题任务编报经费预算,报主管领导审批,在预算审批之后方可组织命题。
二、命题实施阶段
(四)组配试卷。命题组长、命题教师根据试卷结构,从教师命制的试题中初步挑选符合要求的试题。确保基本覆盖考试大纲,不超纲。注意内容和难度搭配,要基本符合命题任务的难度要求。试题情境的选取要考虑到学科特点,既要具有人文或科学价值,还应具有学科能力考查的价值,实现能力考查的目标。
(五)试题研磨。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在学科命题组长的组织管理下,讨论组配试题,多次修改,达到所有命题教师均对试题无疑问、无争论,确保试题无政治性、公平性、科学性问题。
(八)试卷分装密封。由保密员负责拷贝数据,销毁过程性涉密材料,清空电脑。由入闱命题组长与学科命题组长一同分装试卷、答案、原稿及光盘,符合无误后密封。试卷袋封面上各项目填写正确、清晰、完整,试卷袋粘贴密封条,加盖密封章。
三、命题交接归档阶段
(一)试卷交接。命题管理人员与试卷印制负责人员办理试卷交接手续,检查准确无误后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二)答案交接。考试结束后,命题管理人员与评卷负责人员办理答案交接手续,检查准确无误后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三)入库归档。考试结束后,命题管理人员与保密员办理原稿及未使用考卷的交接手续,检查准确无误后将使用试卷的原稿与未使用的试题分类入库归档。
第七章命题工作保密管理
第十三条命题保密工作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秩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实行层级责任制管理。校教务处与纪检负责对参与命题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十七条单独招生考试命题一般采用全封闭工作形式,具体规定如下:
三、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命题工作一律在规定的命题工作间进行。除命题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命题工作间,与试题有关的物品不得擅自携带出命题工作间。
五、命题工作所需的纸张、笔记本、工作用笔、题卡、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等统一配制提供。
七、每个阶段的工作结束后,所有命题人员应对自己的房间和工作室进行保密检查,特别是仔细清理工作室,查看有无遗失试卷、材料、文件、笔记本、移动存储介质等,做到“片纸不留”。
八、启用后的试题、试卷在保密期内仍存放在工作间内。如需调用,经闱内主管领导同意可以调用。
九、遇有意外情况,必须立即向命题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汇报,以便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发现试卷、命题材料、文件等丢失或被窃,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设法挽回损失。如果遇到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执行。
附件2: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应急预案
为保证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顺利进行,现将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进行预案,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一、工作原则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听从指挥果断行动,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快速反应有效控制,重在预防处置依法。
1、在考试过程中爆发传染病,及时上报,并配合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的工作,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采取地方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3、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时,应尽力组织事态蔓延,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及时上报。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如果考生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次考试,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不允许涉案人员离开考场,并按照有关考务规定进行详细记录。
4、在考试过程中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