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除新疆外,已有30省市发文: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省级目录,取得目录内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26省市(广东、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江西、宁夏、河北)明确:一建对应工程师职称,二建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
其中,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辽宁、贵州、云南、青海、江西等12省市明确: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备注:
1、河南文件只规定了取得一级建造师并满足条件的,可申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对于二建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2、甘肃、内蒙古文件中建造师不在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内;
3、吉林暂未列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省级目录;
2021年11月度川管理研究部整理
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2019年2月1日,人社部和工信部发布了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
官方文件链接:
01:广东
2021年8月13日,广东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
工程技术领域: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建筑师、造价工程师、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上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资格分别对应我省工程技术人才系列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
02:北京
2019年6月5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
03:河北
2021年11月17日,秦皇岛市人社局发布了河北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明确:
04:山西
2019年8月5日,山西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公布《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明确:
05:辽宁
2020年08月20日,辽宁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公布《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明确:
06:黑龙江
2018年9月26日,黑龙江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
07:上海
2020年11月24日,上海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明确:
08:江苏
2019年3月28日,江苏省人社厅发布了省人社厅关于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明确:
官方文件:
09:浙江
2018年12月24日,浙江省人社厅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明确:
10:安徽
2018年2月5日,安徽省人社厅发布了《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
11:福建
2019年1月22日,福建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
12:江西
2019年7月3日,江西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明确:
13:山东
2019年8月16日,山东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
14:湖北
2018年6月21日,湖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
15:湖南
2019年10月15日,湖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明确:
16:广西
2019年3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
17:海南
2018年9月25日,海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
18:重庆
2019年7月15日,重庆市人社局发布了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
19:四川
2018年7月24日,四川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明确:
20:贵州
2019年11月20日,贵州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
21:云南
2019年9月26日,云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确定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
22:西藏
2021年1月11日,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明确:
23:陕西
2019年4月2日,陕西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
24:青海
2019年10月21日,青海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建立我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层级的通知。明确:
25:天津
2019年08月21日,天津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
26:宁夏
27:河南
2021年7月2日,河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征求《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条件》(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明确:
28:内蒙古
2019年5月6日,内蒙古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
29:甘肃
2017年12月20日,甘肃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
30:吉林
2021年10月20日,吉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