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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锦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锦政发〔2007〕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2-14
施行日期:2007-02-14
时效性:已失效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在深入实施“五点一线”发展战略过程中,市委、市政府积极寻求经济发展的突破点,决定把锦州建设成东北地区最大光伏产业(包括硅材料、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及其产品应用等领域)发展基地,促进经济结构尤其是产业结构调整,在锦州湾整体开发中实现率先突破。为尽快壮大我市光伏产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光伏产业的必要性
(一)机遇难得
光伏产业是绿色、环保、新能源产业,是近年才迅速发展起来的高新技术产业。太阳能发电是可再生的替代能源,作为一种新能源被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并网发电、居发用电、汽车、游艇、高速公路等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其独特优势已远远超过风能、水能、地热能、核能等各类能源,有望成为未来电力供应的主要支柱。光伏产业是朝阳产业,各国都处于发展初期,并且发展前景巨大,发展机遇十分难得。
(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我市的工业经济是以石化为支柱产业的经济结构格局。进入21世纪后,随着石油资源的枯竭,石化行业已变成夕阳产业,世界石油储备只够开采40年50年,发展空间十分有限,我市的经济结构性矛盾将越来越突出。目前锦州的光伏产业已异军突起,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国际经济正处于工业化时代向后工业化时代转型时期,光伏产业是后工业化时代的主要能源产业,最有可能成为锦州未来的支柱产业之一。
(三)光伏产业具有巨大的带动作用
二、发展光伏产业的可行性
(一)区位优势
锦州处于京津冀经济圈与东北经济圈结合部,是东北西部、内蒙东部、河北东北部广大腹地最便捷的出海口,是辽宁省三大物流基地之一,是东北三大通讯枢纽之一,是东北地区输变电中心之一,是辽西科技教育文化和区域性金融中心。
(二)太阳能资源优势
(三)工业基础与技术优势
我市光伏产业已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特别是低成本、高转换效率多晶硅生产技术的突破,必将引起世界范围的多晶硅产业的重新布局,极大地促进光伏产业进入无需政府补贴的真正市场化阶段。我市目前正在积极开展的硅片切割技术、硅太阳能电池制造技术、硅薄膜太阳能电池制造技术、软基纳米半导体敏化薄膜太阳能电池制造技术、电子级多晶硅制造技术等研发工作,说明光伏产业是我市最具自主研发能力的产业,必将占领光伏产业的战略制高点,引领锦州工业走向辉煌。
三、发展光伏产业的战略定位、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战略定位
中国最主要的光伏产业生产基地之一、中国最大的硅材料生产基地,锦州市未来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指导思想
以建设辽西沿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为引导,坚持前瞻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着力推进“一园区三基地”建设,扩大多晶硅、单晶硅和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等光伏主导产品生产规模,逐步把光伏产业培育成我市新的支柱产业,成为东北地区最大的光伏产业基地。
(三)发展目标
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发展,把锦州建设成光伏产业国家重点研发中心、全国最大多晶硅和单晶硅生产基地之一、东北最大太阳能电池生产基地、国家级光伏产业特色基地,后续和外延产业初步得到发展。
1.产业规模。到“十一五”末期,我市光伏产业主导产品生产规模将达到:多晶硅3000吨、单晶硅2000吨、硅片5000万片、太阳能电池及组件200兆瓦,产值达到100亿元人民币,为光伏产业进一步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技术研发和竞争能力。通过技术引进、自主创新、产学研结合等多种方式,重点建设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国家级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产品检测中心,实施品牌战略,推进产业化进程,不断提高产业竞争能力,抢占光伏产业制高点。通过引进改良西门子法多晶硅生产技术,2007年实现太阳能级低成本高转换效率多晶硅生产技术、180微米超薄硅片制造技术、单晶硅与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制造技术、太阳能电池封装技术等核心技术的突破。重点开展提高太阳能电池转换效率技术、硅薄膜太阳能电池制造技术、软基纳米半导体敏化薄膜太阳能电池制造技术、电子级多晶硅制造技术等尖端技术的研发工作,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取得重大突破。同时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建筑集成(BIPV)技术及配套产品、光伏系统基础电器技术开发和应用、储能电池及储能元件的技术开发、太阳能照明技术、太阳能空调生产技术、太阳能水泵生产技术等光伏产业后续和外延产业的研发工作。
3.基地建设。建设成“一园区三基地”的光伏产业格局,即形成以开发区的光伏产业工业园区为核心,铁合金四氯化硅、三氯氢硅,凌海市多晶硅和凌南新区单晶硅三个生产基地为外围,相互依托,相互配套的产业布局。立足基础,积极创造条件,开发区的光伏产业工业园区要建设成集教育、研发、商务办公、孵化基地、示范基地、产业化基地一体化的高标准工业园区,充分体现21世纪朝阳产业的绿色、环保、现代化特色。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长刘志强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伟,市委常委、秘书长李东,副市长孙东克任副组长的光伏产业指导小组,下设光伏产业办公室,主任韩世乘,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经济委员会。光伏产业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制定光伏产业总体发展规划和工作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为企业发展光伏产业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制定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计划、项目建设计划、资金扶持计划,并组织落实。
加快发展光伏产业是我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及部门都要加大对光伏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力度,帮助光伏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指导,协调配合,优质服务,举全市之力,打造我市光伏产业,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定期检查实际工作和服务情况,实行严格考核,并与奖惩挂钩。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增加政绩考核附加分,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个人给予优先提拔和物质奖励,对发展我市光伏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和企业家给予重奖。
(二)成立光伏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光伏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要为光伏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主要工作是:
1.开展光伏产业的战略性研究。不断跟踪国际光伏产业发展动态,深入研究和把握光伏产业发展趋势,编制锦州市“十一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长期发展战略,协助重点企业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公司战略、品牌战略、人才战略、技术开发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等。
2.拓展光伏产业链。充分发挥专家顾问的作用,研究光伏产业上游产业、外延产业、后续产业,特别要针对光伏产业应用产品寻求技术和资金支撑,拓展我市光伏产业链。
3.搭建技术服务和研发平台。充分发挥专家顾问的作用,为我市企业发展光伏产业搭建技术服务和研发平台,促进企业和科研单位进行合作。制定重点光伏产业产品开发计划,参与企业和科研单位的光伏产业技术转化。
5.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光伏产业链框图,选择重点产品,开展市场和技术调研,编制重点项目招商材料。利用多种渠道,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外部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来锦发展光伏产业,加快我市国家级光伏产业基地建设进程。
(三)建设高标准光伏产业工业园区
在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集教育、研发、商务办公、孵化基地、示范基地、产业化基地为一体的高标准光伏产业工业园区,争取建设成国家专业化工业园区示范工程。建设主体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光伏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共同承担,聘请高水平的专业机构编制光伏产业工业园区建设方案和初步设计,争取列入辽宁省“五点一线”整体开发总体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积极争取软贷款和其它资金的支持。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锦州市人民政府加快发展光伏产业基地优惠扶持政策的若干规定》,加大对我市发展光伏产业的扶持力度。同时,也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优惠政策支持。
(五)建立光伏产业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六)积极开展推广太阳能利用工作
充分利用国家关于可再生能源的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开展推广太阳能发电和光伏产品利用工作。我市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积极研究和制定推广光伏发电和光伏产品的应用办法和实施意见,争取得到省政府的支持,作为辽宁省的试点城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推广太阳能利用工作,为我市光伏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起到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