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向大会报告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下,在最高法院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倾力服务保障世博,切实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
201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1.64万件,审结41.65万件,同比分别上升5.3%和4.6%。其中,受理各类一审案件27.33万件,审结27.27万件。受理各类二审案件2.78万件,审结2.78万件,改判发回率为6.4%。受理申诉案件4004件,审结4120件,申诉改判发回率为3.1%。存案3.71万件,同比下降0.2%。90.6%的案件经一审即息诉,经二审后的息诉率为98.7%。全年收结存案继续保持良性循环。
(一)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98万件,审结1.98万件,同比分别下降5.7%和6.1%。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8147件,同比下降13.9%。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754件,同比上升4.1%。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审结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341件,同比上升14.8%;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职务犯罪案件318件,同比上升10.8%,其中涉及处级干部37人,局级干部5人。以受贿、贪污罪判处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焦自纯有期徒刑十七年。依法审理了胡士泰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罪犯占12.4%。对3名被告人宣告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36件。对6145名罪行较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对6296名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裁定减刑、假释。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共受理一审民事、商事案件25.16万件,审结25.11万件,同比分别上升9.4%和8.5%,涉案标的额557亿元。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4.1%,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审结民事案件19.87万件,同比上升9.9%,其中审结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物业纠纷等涉及民生的案件9.20万件,同比上升21.3%。审结商事案件5.24万件,同比上升3.4%,其中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33万件,同比上升14%;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135件,同比上升44%;审结海事海商案件1511件,同比上升11.6%。审结涉外案件2804件,同比上升16.4%;审结涉港澳台案件1138件,同比下降1.1%。
(三)行政审判工作。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877件,审结1844件,同比分别下降3.5%和5.3%。行政机关败诉率为7.1%,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依法积极推进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34.9%的行政案件经法院依法协调,原告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后撤诉。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案件2919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件并作出赔偿决定。市、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44人次,同比上升26.3%。
(四)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10.16万件,执结10.22万件,同比分别下降0.3%和0.6%。按照最高法院部署,认真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加大执行救助力度,执行标的清偿率为91.7%,同比上升10.2个百分点。制定涉民生案件执行的意见,建立健全快速执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与本市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建立集中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工作机制。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惩治力度,依法对404名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对278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对7名被执行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执结谢晋遗孀徐大雯诉宋祖德侵犯名誉权案,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二、倾力服务保障世博
2010年,全市法院狠抓执法办案和服务保障世博“两不误、两促进”,积极开展“服务保障世博、公正廉洁司法”主题实践活动,为世博会的成功举办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全市各法院均成立服务保障世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调指导。落实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世博会20条意见,明确职责任务。提请最高法院统筹协调世博会期间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及维稳工作。加强与全国法院,特别是与长三角地区法院服务保障世博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作。在上海法院网站开设世博专窗,与世博会事务协调局等单位联合主办第六届世博会与法治化论坛,营造依法办博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改革促进公正
2010年,全市法院加大工作机制改革力度,加强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司法管理,不断促进司法公正。
(一)加强司法公开。将司法公开原则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各个环节,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司法公信力。积极完善申诉审查案件公开听证制度。继续推进裁判文书附录法律条文和上网,现已有25万余篇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增设、整合“材料收转”、“网上立案”、“文书送达”、“联系法官”、“办案进度查询”等在线诉讼服务项目,建成“一站式”在线诉讼公众服务系统。加强庭审装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对所有案件的庭审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实现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全年共对336件案件进行庭审网络直播,网上点击率达1538万余人次。实现公众查阅诉讼档案网络化,累计接待社会公众远程查阅电子诉讼档案1.2万余件次。高院、一中院、二中院和浦东新区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三)深化司法管理。全市法院审判管理机构全面运行,进一步加强对审判事务的综合性管理。健全智能化办案系统,形成了三级法院信息共享的统一平台。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的立案、分案、审理、执行、结案、归档等环节实行实时全程跟踪监督。推进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工作,提升审执质效。制订规范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强化典型案例通报和案例编辑工作,推动类案适法统一和审判质量的提高,全年入选最高法院公报案例6件,占地方法院入选全国公报案例的30%。推行“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共有22.41万件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占一审案件结案总数的82.2%。
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2010年,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的部署,制定了上海法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并认真落实,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加大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诉调对接中心建设为重点,着力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力度。充分利用“立案及诉前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诉前调解工作的管理,推进诉调对接工作。2010年,全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受理案件98262件,调解成功64225件,成功率达65.4%。对全市基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204名人民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向全市人民调解员发放法院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合作编写的《社区常见法律纠纷调处手册》丛书6400余套。结合“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倝、“百万案件评查”、“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专项治理”等专项活动,多措并举,有效推动了社会矛盾化解。
(二)完善人民法庭建设和开展司法救助。着力强化人民法庭职能,在人民法庭开展诉调对接、立案信访、执行等工作,进一步落实诉讼便民措施。全面加强人民法庭与街镇、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组织的协同联动工作,努力使矛盾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共缓、减、免诉讼费1557万元,同比上升14.2%;对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等进行司法救助。
(三)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全市法院将司法建议工作作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式之一,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行政机关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规范行政行为情况的报告为契机,大力推进司法建议工作。制定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规定,开展优秀司法建议评选,开发运行网上司法建议库,建立司法建议工作讲评、跟踪反馈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形成全市法院司法建议工作长效机制。2010年,全市法院发出司法建议515份,反馈采纳345份,同比分别上升53.7%和50.6%,成效较为明显,如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根据“世博法庭”发出的司法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完善了世博工程纠纷调处机制。综合梳理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编写行政、金融、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八个领域的审判白皮书,其中行政审判白皮书在全市各区县全面推行。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做好审判延伸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矫正。在全国率先成立少年法庭指导处,加强上海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在刑事诉讼中,与检察机关共同探索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或不宜到场的,由有关部门选派符合一定条件的成年人代表作为诉讼参与人到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职责,以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缓刑、减刑、假释工作机制,探索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和裁定公示工作机制。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2010年,全市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键,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司法能力、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大力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以党建带动队伍建设。制定关于加强上海法院党建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先进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共有3个先进集体、10名先进个人受到全国表彰。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举办长三角地区法院文化建设论坛,营造良好文化氛围,上海二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三)加强司法廉政建设。积极探索符合司法特性的公正廉洁机制,对审执工作、综合管理中的风险环节进行排查梳理,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细则。认真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制定上海法院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50条细化意见。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国率先推出审判、执行岗位法官配偶为律师的一方退出机制,全市法院已全部实现了“一方退出”,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赞同,得到市委和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的基层法院1名书记员违法违纪案件予以严肃处理。
六、认真自觉接受监督
2010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认真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主动汇报法院工作。及时报告法院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全市法院共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汇报33次,认真听取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二)认真办理书面意见和提案。高度重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情况。市人大代表提出的23件书面意见和市政协委员提出的6件提案已全部办结。
(三)加强沟通联络接受各界监督。进一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3500余人次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执行、视察和座谈。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再审抗诉案件100件,其中,维持24件,改判、发回重审51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25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当事人威胁法院、法官和干扰审判执行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法院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如审判监督指导尚不够及时、有力,法律适用问题有待进一步统一;执行难等问题依然存在;有的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够强,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办法不够多;有的法官群众观念比较淡薄,推诿拖拉现象仍然存在;少数法官司法言行不够规范,影响了法院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1年,全市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正确把握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机制创新,践行司法为民,狠抓队伍建设,实现公平正义,为把上海建设成为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推动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为此,着力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
二、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
发挥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示范带动作用,制定并落实上海法院司法公开的意见,向社会公开一切依法应当公开、能够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打造“阳光司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继续加强庭审装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裁判文书上网、附录法律条文、庭审网络直播、诉讼档案查阅等举措。加大申诉审查案件公开听证力度。建立完善司法公开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完善民意沟通机制,推进司法民主,回应群众关切和期待,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
三、坚持群众路线,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
不断巩固、拓展、深化各项诉讼便民举措,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加强诉调对接中心的规范化建设,积极依法探索对人民调解书的司法确认机制,切实推进矛盾纠纷有序有效化解。继续深化立案接待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审查、远程审判等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继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四、创新工作机制,更好地推进司法改革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强化审判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在完善金融审判、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前瞻性研究,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依法稳步推进管辖制度改革,对基层法院受理涉外商事案件实现全覆盖,增加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推进矛盾就近就地解决。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破解“执行难”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努力提高队伍素质,更好地确保公正廉洁
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增强群众观念,强化作风建设,弘扬世博精神。以区县法院班子换届为契机,配强基层法院班子,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继续抓好“四个一百”评选活动,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着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和水平。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惩防腐败体系,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最高法院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的说明
3、社会公众远程查阅电子诉讼档案:2010年4月,全市法院开通“社会公众远程查阅电子诉讼档案”服务平台,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可就近到法院的电子阅卷室,查阅全市法院的电子诉讼档案。上海法院是全国唯一能提供该项服务的法院。
4、量刑规范化:量刑规范化改革旨在规范法官量刑的自由裁量权,在法庭审理程序中增设相对独立的量刑环节,使量刑过程更加透明、公正。上海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于2008年在七家法院试点,2010年初率先在全市法院推开。
5、远程审判:远程审判是指通过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建立的声音、视频图像传输手段,审判人员与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分别在法庭及远程审理点,同步完成审判活动的案件审理方式,为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了便捷途径。全年,通过远程审判审结案件492件。
6、一方退出机制:为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2009年1月,高院党组在《上海法院司法廉洁十条纪律》中规定:“凡法官的配偶是律师的,该法官不能担任本市各级法院的院级领导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也不能担任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领导,并探索建立一方逐步退出机制。”2010年9月,全市法院院、庭领导及审判执行岗位配偶为律师的94名法官已全部实现一方退出。市委、最高法院主要领导对此予以充分肯定。
7、涉外商事案件全覆盖:为更好地服务上海对外开放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经充分调研并报经最高法院批复同意,自2011年起,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由原先仅有的浦东、黄浦两家基层法院扩大至全市所有的基层法院。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