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校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
(五)学制:三年
(五)学校代码:1288(天津)
(六)学校简介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是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体育职业院校,位于静海区健康产业园天津团泊体育中心,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天津市第一所集“运动训练、职业教育、体育科研”三位一体的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总占地面积311.5亩,建筑面积68632平方米。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设有教务处(招生办),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和规则、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章?报名条件
第七章?体育考试科目、分值比例及规定
第八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院对退役士兵的招生工作,凡参加2024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的退役士兵一是须履行网上报名手续且资格审查合格;二是完成高中学业的天津籍退役士兵;符合以上条件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天津体育职业学院组织的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学院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不设其他语种,小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九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院根据《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体育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天津市静海区健康产业园天津团泊体育中心)
邮政编码:301636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天津体育职业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概况
学院设有运动训练、体育保健与康复、体能训练、体育运营与管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五个专业和足球、排球、滑冰滑雪轮滑三个专业方向;15个校内实训室和170余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学院以市场多元化人才需求为培养目标,突出“多大纲导教、多课堂施教、多能力执教、多维度评价、多证书就业”的办学特色,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学生就业提供了更为广阔就业渠道。
学院共设5个教学系部,拥有一批长期在国家队、天津市一线运动队从事体能、康复和科研工作、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团队,以及在国际、国内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双师型教师和高素质的文化课教师。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4人,硕士以上学位59人,占80%;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0人,占27%;双师型教师39人,占53%,学院聘请局系统内业务能力较强的专业教练和行业导师等,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能力较强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第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设有教务处(招生办),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和规则、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具体为运动训练、体育保健与康复、体能训练、体育运营与管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五个专业和足球、排球、滑冰滑雪轮滑三个专业方向。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第七条?收费标准:1.学费:5000元/生·年;2.住宿费:4人间1200元/生·年,6人间600元/生·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3.如政府对当年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在体育考试合格的基础上,以考生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职分类文化素质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市级三好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是获得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学院对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的招生工作,凡参加2024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的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一是必须履行网上报名手续且资格审查合格;二是须参加天津体育职业学院组织的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职分类文化素质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学院对享受照顾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天津市的相
关规定执行。体育加分按照运动员等级标准加分(以在国家体育总局官
网查实等级证书为准),一级运动员加50分,二级运动员加30分。
第十六条?已被我校高职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高职分类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高职分类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激励了优秀体育学生的创新发展。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体育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学院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院录取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