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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5-13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的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9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5月19日以后出生。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4年5月19日。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注意事项:
聘用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技术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四)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5月1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2.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在报名网站进行。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委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关于递补
原则上每个岗位只递补一个环节,即在资格复审环节出现递补情况的岗位,到体检、考察环节再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以此类推。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五、注意事项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原标题: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