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创新驱动供给侧,使经济发展方式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与效率。
2、以“破”“立”“降”为重点,推进经济结构优化,促进供需动态平衡。
3、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保护企业家的创新权益、财产权和经营权,让“有恒产者有恒心”。
4、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不同类型的人才,特别是科技人才,鼓励其在创业创新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重构新型政商关系,激发干部的担当精神和敬业精神,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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