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回顾与评价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业供给侧结构的三次重大调整与改革,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农业供给不足的改革;八十年代中期农业供给结构单一的调整;九十年代中后期农业供给过剩的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同时,本文阐述了农业供给侧的基本特点,指出我国农业供给侧问题的实质是农业供给侧制度变迁滞后,当前我国农业供给侧的结构调整重点应推进三个方面的改革:推进农业调控体制改革,优化农业供给侧治理结构;推进农业经营制度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侧经营水平;推进农业要素制度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侧配置效率。
【关键词】农业;供给侧;改革重点;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供给侧结构调整与改革在农业领域的贯彻,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对于供给侧的结构调整与改革问题,目前政府部门比较重视供给侧方面的“去库存、去产能、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这些问题,但相对忽视供给侧方面的制度性改革问题。我们认为,解决好现阶段我国供给侧的种种问题,不仅要重视供给侧的“三去、一降、一补”,而且要重视供给侧的制度性改革,并且要将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以达到对供给侧问题的既治标,又治本。本文以农业供给侧为对象,通过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业供给侧结构的三次重大调整和改革的回顾与评价,对当前我国农业供给侧所存在的问题实质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着重从制度改革的视角,对我国农业供给侧问题的化解提出思路与改革重点。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供给侧的三次重大调整与改革
回顾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与变革,从国家层面看,主要有三次重大的结构调整和改革,这三次重大的结构调整与改革,有的成效明显,有的效果却不很明显。
(一)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农产品供给不足下的农业经营制度和价格改革
(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农产品供给结构单一下的产业结构调整
伴随着农业改革所带来的粮食供给能力和供给量的持续提高,我国农业供给侧的结构出现了问题,表现为农业长期以粮为纲,农产品供给结构过于单一和畸形,粮食供给过量,其他类型农产品却依然供给不足,满足不了城乡居民对食品多样化的需求。基于此,中央1985年的“一号文件”及时作出了“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决策。调整的主要手段是适度放宽粮食政策,减少国家对粮食的计划订购,同时逐步放开其它农副产品价格。这一调整,大大改变了我国农产品的供给格局,据统计,从1984年至1995年这十一年间,尽管我国粮食产量增长速度有所下降,年均仅递增1.2%,但通过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其它农产品在这一时期却得到了迅速发展。1995年,猪牛羊肉、水产品、禽蛋、牛奶和水果产量分别达到4254万吨、2517万吨、1676万吨、562万吨和4211万吨,分别比1984年增长了1.8倍、3.1倍、2.9倍、1.6倍和3.3倍,多样化的农产品供给,总体上满足了城乡居民基本小康生活的食物消费需求。[1]
(三)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农产品供给过剩下的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
然而,值得深思的是,与改革开放以来前两次的农业供给侧结构的重大调整和改革相比,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的围绕农业供给侧问题所提出的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效果并不是很明显,没有达到当时的预期,以至于“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这一农业供给侧的重大结构调整和改革,几年后就逐渐淡出政府和学者的视野。
二、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与改革的启示与问题实质
时至今日,当我们再次面对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和改革这一问题时,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三次重大的调整与改革的实践历程,分析其中的原因与规律,总结经验教训,对现阶段我国农业供给侧的结构调整与改革,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农业供给侧是个多元素和多组合的关联性系统结构
(二)农业供给侧的形成与演进具有内生性和外生性的特点
(三)现阶段我国农业供给侧问题的实质是制度变迁滞后
时至今日,我国的农业供给侧依然面临着供给过剩和国际竞争力不足的问题,并且,随着农业全球化竞争的加剧和消费全球化选择的加快,这一问题还在不断地加重。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从粮食产业看,一方面是政府补贴负担越来越重,另一方面却是粮食库存积压和粮价高于国际市场。从其它农业产业来看,一方面是各地政府大力支持和招商引资发展,另一方面却是产品供给过剩,地区竞争加剧,导致价格下跌,农民利益受损。从产业链的角度看,尽管政府强调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但实践中代表农民的组织化依然滞后,农民依然难以与下游有效和平等的对接;同时,产品质量依然难以追溯,消费者仍然对食品质量安全缺乏信心。而从体制层面看,无论是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是投资农业的工商企业,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从事农业并不是着眼于市场需求,而是着眼于政府政策支持。“只要政府能支持,不愁经营会亏本”的心理已具普遍性。可见,我国目前的农业供给侧体制不是在进步,而是在倒退,已逐渐偏离市场需求导向、市场机制主导的轨道,变成了政府主导和政绩取向的农业供给侧体制。
三、推进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与改革的思路与改革重点
基于上述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三次农业供给侧结构重大调整与改革的回顾、评价与启示,以及对当前我国农业供给侧问题与实质的判析,本文认为,当前我国农业供给侧的结构调整与改革,要重点突出改革推动和战略性结构调整;不仅要将政府行政推动和改革推动有机结合,而且要将现行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的“三去、一降、一补”策略与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有机结合;着重处理好政府干预与市场主导的关系,着眼于建立政府干预、市场主导、行业协调、农民(企业、合作社)主体的“四位一体”农业供给侧的治理架构,使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与制度尽快适应全球化、市场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就当前我国农业供给侧的改革而言,重点应推进以下三个方面的改革。
(一)推进农业调控体制改革,优化农业供给侧治理结构
要通过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换和政绩考核体系的改革,遏制地方政府各自为战,盲目发展和区域过度竞争,制约政府对农业进行偏离市场需求,扭曲市场价格和经营者行为的干预,以有效发挥市场调节供求关系,主导经营者行为的基础性作用。并且在政府职能转换的同时,通过赋权扩能,加快跨区域农业行业组织的发展,真正发挥行业组织在产能控制、供给调整、有序竞争、质量监控、品牌打造、信息服务、价格协调、贸易促进等方面的作用,建立政府、市场、行业与产业经营主体“四位一体”,职责明确、功能互补的农业供给侧治理结构。
(二)推进农业经营制度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侧经营水平
农业全产业链大多环节多、形态多,并且跨域一产、二产和三产,往往难以用一种经营制度或一种组织模式来驾驭。因此,必须通过农业经营制度的改革和组织制度的优化,充分发挥农户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经营、企业公司经营和行业自我协调的各自功能和制度优势,在此基础上,还应促进这些经营制度及其组织的有机结合和集成创新,形成家庭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行业协调“四位一体”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以推进农业的多类型适度规模经营和多元化、专业化服务,提高农业供给侧的产业融合度、产业化经营水平和纵向一体化效率。
(三)推进农业要素制度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侧配置效率
我国农产品市场的价格扭曲,既与政府过度干预有关,也与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滞后有关。首先是农村土地和生态资源产权制度不完善,导致土地和生态资源的市场交易和市场配置能力不足。其次是农民社保和财产权益不完整,导致农业农村劳动力流动不畅,劳动力价格形成存在扭曲现象。再次是金融市场化滞后和农民财产权益不完整,又导致农民农业信贷难、抵押难和保险难。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滞后,致使要素在空间,在产业链的配置效率降低,为此,必须加快生产要素的市场化取向的改革,重点是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农民住房制度和社保制度、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和要素经营权,提高市场对农业供给侧生产要素的配置能力和配置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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