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实际,拟对“十四五”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前期谋划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做好“十四五”工作总结
(二)开展“十五五”谋划工作
结合学校发展现状和各自工作实际,提出“十五五”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大任务及主要措施。
二、工作分配
1.“十四五”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总结及“十五五”工作谋划由人事处牵头;
2.“十四五”学科建设工作总结及“十五五”工作谋划由科研处牵头;
3.“十四五”专业建设工作总结及“十五五”工作谋划由教务处牵头;
5.“十四五”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及“十五五”工作谋划由数字教育与装备中心牵头;
6.“十四五”国际教育工作总结及“十五五”工作谋划由国际教育学院牵头;
7.“十四五”产教融合工作总结及“十五五”工作谋划由实践教学中心牵头;
8.“十四五”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工作总结及“十五五”工作谋划由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牵头;
9.“十四五”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总结及“十五五”工作谋划由学生处牵头;
10.“十四五”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总结及“十五五”工作谋划由党委办公室牵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一位中层干部为本单位的联系领导以及一位工作联系人。
(二)报告撰写要求
各牵头单位报送的材料要求语言简练扼要、内容全面。“十四五”工作总结及“十五五”工作谋划提纲和格式按照《“十四五”工作总结及“十五五”工作谋划编写提纲和排版要求》(见附件)撰写,总字数控制在0.7万字为宜。
四、材料报送
2.9月6日前,各牵头单位将《“十四五”工作总结及“十五五”工作谋划》纸质版报送至发展规划处。纸质版(一式一份)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附件:“十四五”工作总结及“十五五”工作谋划编写提纲和排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