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2020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药品流通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行业销售总额稳中有升,集约化程度继续提高,持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而十四五期间,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将更上一层楼。
近日,国家商务部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共8个方面20条,确立了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以及各项重点任务。
《意见》要求,到2025年,药品流通行业与我国新发展阶段人民健康需要相适应,创新引领、科技赋能、覆盖城乡、布局均衡、协同发展、安全便利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更加完善。
培育形成1-3家超五千亿元、5-10家超千亿元的大型数字化、综合性药品流通企业,5-10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0家左右智能化、特色化、平台化的药品供应链服务企业。
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8%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
今年7月30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对我国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特点进行了分析:
2020年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24149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2.4%,增速同比放慢6.2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5119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1%,增速同比加快0.2个百分点。
截至2020年末,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1万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6298家、下辖门店31.29万家,零售单体药店24.10万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55.39万家。
2020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位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3.7%,同比提高0.4%。
此外,2020年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总额达1778亿元,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4%。其中,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交易额708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39.8%。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悄然改变了人们问诊、购药习惯,互联网医疗在线问诊量猛增,医药电商业务也快速增长,为助力抗疫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医药电商也将走向规范化发展道路。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从报告的数据来看,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药品流通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行业销售总额稳中有升,集约化程度继续提高,持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而十四五期间,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将再上一层楼。
本次的指导意见指出,首先要完善城乡药品流通功能。优化行业布局,鼓励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优化网点布局,并加快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医药物流服务体系。加快农村药品流通网络建设,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继续加快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提高城市药品流通服务能力,支持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结合城市医疗资源调整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结合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新建社区的服务网点建设,鼓励零售企业特色化发展。
还要稳步发展数字化药品流通。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加快5G网络、大数据等技术应用,推动行业进行数字化改造与升级。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融合发展。
更要持续优化流通行业结构。培育壮大流通主体,支持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具有网络优势的中小企业与骨干企业重组,鼓励中小企业品质化、精细化、多元化发展,加强药品零售品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稳妥开展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试点。
同时也要促进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药品流通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和投资合作,推动开放平台在促进药品流通开放合作方面先行先试,借助重要展会加强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合作,强化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加快医药新品种引进。大力发展中医药对外贸易,积极参与国际规划、标准的研究与制定,积极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加强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
最后,意见还提出,要夯实行业发展基础。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构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互配套、相互补充的药品流通标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深入推进各项药品流通标准的宣贯工作。
强化经营管理能力,弘扬社会主义特色商业文化,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药品流通领域法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国内外人才互动。健全统计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完善行业统计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