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区总部路3号南宁—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二期9栋401室
联系人:黄老师,唐老师
正常工作日均可受理学历认证申请(法定节假日、地方假日正常休息,不办公)。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受理范围
2.2002年之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以后未在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有需要,可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
三、学历认证申请
1.网上申请
2.现场申请
申请人到现场→递交认证申请材料→认证完成时短信通知→自取或邮寄认证结果。(现场办理可选择自取或邮寄认证结果)
四、认证所需材料
认证窗口现场提交材料时,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档案或学校档案馆中复印的材料均需要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的章。
特别提示:
1.学历证书丢失,需到毕业院校办理《学历证明书》后再申请认证。
2.学历证书信息与身份信息不相符的,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户籍信息变更导致的姓名不符,请提供户口本变更页或户籍信息变更记录原件及复印件;②户籍信息变更导致的出生日期不符,请提供户籍信息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信息不符是由于学校填写信息错误的,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并附“个人情况说明”解释详情。
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统一办理的,需出具单位介绍信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原则上认证报告内容与学历证书内容一致。学历证书有任何涂改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材料者,其学历认证申请不予受理。
6.学历认证报告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如果需要多份认证报告,请在学信网上下载电子版的认证报告。
7.网上提交材料时,学历证书、身份证件以及各类型证明材料,均需要上传原件的高清扫描件。
五、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算起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
六、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报告领取方式:
2.申请邮寄:认证申请人可委托我中心通过EMS寄送认证结果,南宁市内特快专递(EMS)18元/封,南宁市外特快专递(EMS)22元/封,申请人现场办理时自行填好回邮地址,我中心目前仅提供邮政(EMS)快递服务。
七、申请复议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伪造证书”“不属于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3.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需解释前后结论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个人档案中的《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广西区内自考学历需提供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