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青岛市教育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详见附件《2024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2月20日以前取得。
二、报名工作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2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4年2月22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2月22日16:00以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
4.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为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布。
5.公布岗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
三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常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时政方针、省情省况等)和教育基础理论及教育实践素养两部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信。
6.2024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应聘岗位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面试安排
面试地点: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成绩及公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环节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公布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由招聘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九、有关说明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后”“少于”“多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