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解析保险证劵佣金收入个税预扣预缴及汇算清缴退税

保险企业的个人营销员甲某,2019年9月取得佣金收入103000元,其应纳增值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一、企业代征增值税及附加税:

佣金收入换算为不含增值税佣金收入:103000÷(1+3%)=100000元。

9月份甲某取得的佣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

因此9月份应代征甲某的增值税及附加税为零元。

二、计算9月份应预扣预缴甲某的个人所得税:

(一)9月份的应税佣金收入为103000元

(二)截止9月份个人所得税累计应税收入额为125600元:

1.累计应税佣金收入=50000+4000+103000=157000元

2.累计应税收入额=157000×(1-20%)=125600元

(三)截止9月份个人所得税累计扣除项目合计78200元:

1.累计减除费用5000×9=45000元

2.累计其他扣除合计31400+1800=33200元

(1)累计展业成本=125600×25%=31400元

(2)附加税费0元、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00×9=1800元

(四)9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47400元:

125600-78200=47400元

(五)9月份累计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220元:

47400×10%—2520=2220元

(六)9月份实际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476元:

2220-744=1476元

案例4:

保险企业的个人营销员甲某,2019年11月取得佣金收入154500元,其应纳增值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佣金收入换算为不含增值税佣金收入:154500÷(1+3%)=150000元

(一)增值税

企业代征增值税=150000×3%=4500元

(二)附加税

企业按原规定应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4500×(7%+3%+2%)=540元

甲某可享受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

因此企业实际应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540×50%=270元

二、计算11月份应预扣预缴甲某的个人所得税:

(一)11月份的应税佣金收入=150000元

(二)截止11月份个人所得税累计应税收入额245600元:

1.累计应税佣金收入=50000+4000+103000+150000=307000元

2.累计应税收入额=307000×(1-20%)=245600元

(三)截止11月份个人所得税累计扣除项目合计118870元:

1.累计减除费用5000×11=55000元

2.累计其他扣除合计61400+270+2200=63870元

(1)累计展业成本=245600×25%=61400元

(2)附加税费270元、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00×11=2200元

(四)11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6730元:

245600-118870=126730元

(五)11月份累计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0153元:

126730×10%-2520=10153元

(六)11月份实际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7933元:

10153-744-1476=7933元

案例5:

个人营销员甲某除在该保险企业取得前述佣金收入外,无其他项目的应税所得。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因此甲某2019年取得的佣金收入计入综合所得。

2019年甲某每月自行缴付“三险一金”4000元,还每月自行支付税优商业健康保险费200元,每月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合计3000元。

计算甲某2019年度综合所得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应补(退)个人所得税:

一、全年应税佣金收入307000元:

50000+4000+103000+150000=307000元

二、综合所得应税收入额245600元:

307000×(1-20%)=245600元

三、展业成本61400元:

245600×25%=61400元

四、附加税费270元

五、全年基本减除费用60000元:

5000×12=60000元

六、全年专项扣除48000元:

4000×12=48000元

七、全年专项附加扣除36000元:

3000×12=36000元

八、全年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400元:

200×12=2400元

九、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7530元:

245600-61400-270-60000-48000-36000-2400=37530元

十、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33元:

37530×10%—2520=1233元

十一、全年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0153元:

744+1476+7933=10153元

十二、2019年个人所得税应退税额8920元:

1233-10153=-8920元

综上,甲某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应退个人所得税8920元。

附: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佣金发票具体规定

(一)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保险企业应将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详细信息,作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

(三)主管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四)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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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税务总局对保险营销员收入个税计征方法作出调整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记者 陈二厚、毛晓梅) 记者23日获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对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计征方法进行了调整。 保险营销员是指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或者佣金的个人。自1992年以来,保险营销员在我国发挥了保险销https://www.gov.cn/jrzg/2006-05/23/content_289082.htm
13.劳务报酬预扣个税,三种人群三种算法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实习生劳务报酬可以按累计预扣法预扣个税,这个和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一样,但是实习生劳务报酬没有展业成本一说。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0年7月招聘了一个全日制大学生小A实习,实习工资3000,按劳务报酬代扣个税。 小A的个税是多少呢? http://m.kuaijitoutiao.com/article/225434
14.特殊情形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2019年《税法二》高频考点3.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计入当年综合所得的金额=不含增值税的收入×(1-20%)×(1-25%)-附加税费 4.扣缴义务人支付佣金收入时,按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关于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政策 1.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规定的,不https://www.dongao.com/shuiwushi/sf2/201910151173378.shtml
15.保险营销人员如何计算个税?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人员=不含税收入*60%-附加税费 五、单位如何扣缴个税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时,按照https://www.tax100.com/thread-290174-1-1.html
16.年终奖个税优惠对个人到底有何影响?对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通知认为其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https://mobile.rmzxb.com.cn/tranm/index/url/yule.rmzxb.com.cn/c/2018-12-28/2251094.shtml
17.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全文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http://hz.bendibao.com/news/201914/74419.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