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其他业务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该科目的借方表示收入的减少,贷方表示收入的增加。在会计上,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用来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即是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
损益类科目本期净额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用以计算当期损益,结转后科目无余额。
其他业务收入定义
其他业务收入是偶然出售或提供不在企业营业范围内的货物和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其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对应,其他业务收入的业务性质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同,但业务范围却不同。
譬如棉纺织厂其主营业务是出售棉纱和棉布,但另一家棉纺织厂急需一批纺织机械的机配件,一时去外地采购来不及,求助该企业转让一些急需的的机配件。该企业转让的这批及配件的收入就属于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会计分录
1、销售原材料时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年应确认的收入=总收入×完工百分比-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
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区别:
财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等要素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转移性收入就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增值税不征税收入包括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值税不征税收入;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等。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两种,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以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的不同,增值税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收入的确认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个人收入,是指一个国家一年内个人年得到的全部收入。个人从各种途径所获得的收入的总和,包括工资、租金收入、股利股息及社会福利等所收取得来的收入。该指标是预测个人的消费能力,未来消费者的购买动向及评估经济情况的好坏的一个有效的指标。
1、工资: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2、租金收入:
租赁收入又称租金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租金收入,是指租赁经营国有资产的承担人按租赁合同规定向国家缴纳的租金。租金是承担人在有偿使用和支配国有资产过程中创造的利润的一部分。
3、股利股息:
股利,是指依股份支付给持股人的公司盈余。股息,是指股份公司按股票分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股票持有者的收入。
4、社会福利:
会计报表以日常核算资料为依据,根据会计账户记录编制的,总括反映会计主体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理财过程的报表文件。我国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编报要求,均由统一的会计制度作出规定,要求企业定期编报。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附表和附注。
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据。
所谓红字更正法,即先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冲销原有的错误记录;同时再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年×月×号凭证”,据以登记入账,这样就把原来的差错更正过来。应用红字更正法是为了正确反映账簿中的发生额和科目对应关系。
会计做账流程: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法律职业资格,拥有多年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法务经验。2007年起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2009年起开始从事会计职称考试和税务师考试培训。
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开始从事《经济法》考试辅导,1998年开始编著“轻松过关”系列图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税务师协会会员,就职于天津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理论基础殷实,实务经验及考试辅导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