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被忽视的“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的增值税处理税额纳税征收率不动产

全面营改增后,销售无形资产也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

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实务中很多小伙伴对无形资产的理解较为狭隘,多数仅局限于土地使用权和软件,导致出现一些特殊无形资产业务时,不知道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今天小晟就跟大家讲一讲

餐饮行业几种特殊业务(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的增值税该如何处理。

法条解析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规定: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可见,

比如转让配额、名称权经营权等。对应的增值税税率为6%,征收率为3%,区别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的9%或3%(注:若符合简易计税条件,差额征收率为5%)。

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可知,将“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从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的无形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范围中剔除,即:

一般纳税人购进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是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还是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案例分析

案例一

Q

A门店为一般纳税人公司,因经营不善,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拟转让门店剩余的合同租赁期以及其他设备资产,新的承租人除定期支付租金和支付设备转让款外,还需支付A公司一次性的“店面转让费“20万元。店面转让费如何纳税?

A

案例二

B品牌公司向加盟商收取的加盟费收入,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

根据上述法条解析,加盟费收入实质属于转让B品牌的特许经营权,应按照转让”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进行增值税处理。

案例三

C品牌公司的经营模式为:只有购买本公司的会员,成为正式会员后,才能到旗下门店消费,顾客消费时需单独支付费用,会员费不能抵减餐费,也不会退还。C公司销售会员费的收入应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

根据上述法条解析,会员费收入实质属于转让C品牌的会员权,应按照转让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进行增值税处理。

THE END
1.「增值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是什么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 https://www.dongao.com/wdzt/shuiwushi_zengzhishui_1128901/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7条解读第二十八条 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https://www.wenshubang.com/banfa/373151.html
3.委托代销业务的会计及税务处理在视同买断代销方式下,企业应当按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在视同买断代销方式下,如果受托方没有退货的权利,则会计处理与普通销售没有区别,应当在发出商品、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如果受托方拥有无条件退货的权利,则在发出商品时,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所以不能确认https://www.360wenmi.com/f/filesz56bet6.html
4.涨知识什么是加计抵减,有哪些具体优惠?澎湃号·政务1.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3.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3223560
5.税务总局最新发布:2022年施行的减税降费措施(全部政策文件/享受【优惠内容】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http://www.gdpas.cn/dynamic-information-detail.aspx?id=2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