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关键词】财务报告企业财务
一、利润分析
(一)集团利润额增减变动分析
1.水平分析在对于企业的利润额增减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时,水平的分析方法主要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产品销售的利润、产品销售的毛利润等进行分析。通过不同形式的分析方法将企业的经营状况呈现出来,通过具体的数字得出其经营之后的效果。
2.结构分析将水平分析得出的各项指标作为基准,分析其经营成果并且对于具体的利润比例进行归纳,将盈利能力与产品销售利润、营业利润、补贴收入利润等指标的变动综合一起考虑并且进行研究,综合的探讨利润额的变动状况。
(二)各生产分部利润分析生产本部(分厂)利润增减变动分析
1.生产本部(含分厂)利润增减变动分析:分公司利润增减变动分析:将本部的利润总额与同期近几年的数据进行分析,探讨利润总额变动的具体原因,并且针对营业外收入和补贴收入的变动情况整体分析。结合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类型成本,经营销售过程中的各类费用的变动状况,分析本部的利润构成以及变动。
2.一季度分公司利润增减变动分析:首先将分公司的利润总额与同期相对比,简单地得出利润变动原因,接着对于产品的销售利润与同期近几年相对比得出变动原因分析结果,最后结合销售收入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将产品销售的毛利润涉及到的各类费用综合考虑得出分公司利润变动情况以及相应的原因。
二、收入分析
(一)销售收入结构分析
销售收入的结构进行分析时主要依据销售区域在近几年之内同期的销售情况进行对比,可能涉及企业内部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出口贸易为企业带来的收入情况、国内的总销售额带来的收入等,依据对比得出的结果得出销售收入结构的分析情况。
(二)销售收入的销售数量与销售价格分析
涉及销售收入中的销售数量和价格的问题分析,就应该微观的去研讨分析企业在运转过程的各项收入以及费用成本。
(三)销售收入的赊销情况分析
三、成本费用分析
(一)产品销售成本分析
在对企业的产品销售成本进行分析时,应该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全部销售成本完成情况的分析,主要涉及各地各区和分公司在销售过程中的成本,对其进行分类统计以及汇总;二是单位的产品材料的使用情况对于产品成本的影响;三是销售区域的销售成本对于总成本的影响情况。
(二)各项费用完成情况分析
在企业中对费用进行分析时三项期间费用是必须考虑的,对于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内部涉及到的变动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在销售费用中涉及到运费、工资以及其他项目的变动情况和运输费、包装材料费用等变动的情况通过数字清晰的显示出来。
四、现金流量表分析
(一)现金流量表增减变动分析
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分析时,首先考虑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相比较的变动情况;接着对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给予具体的分析。
(二)现金流量分析
五、有关财务指标分析有关财务指标分析
(一)获利能力分析
(二)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与企业的获利能力分析方法雷同,对经营过程产生的数据综合处理之后再进行分析,涉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例如,流动比率的变动其增长便表示企业的本期由于贷款额的增加用于流动资金的速度加快,企业在短期之内的偿债能力比较强,若为减少则为反之。
(三)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长期偿债能力的分析中主要涉及总的资产负债率,分析其变动情况是否在一定的安全范围内以及是否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对于产权比率一般的企业应该保持在50%左右,若过低则说明企业的财务结构不够合理不能够有效的利用贷款资金,若反之则表示企业的经营环境不够稳定。
六、存在问题及分析
(一)销售成本的增长率大于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率
一般的企业在分析之后都会发现各类问题,例如对于销售成本的增长率大于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成本增长的比率大于销售收入的比率,毛利润以及毛利率的下降等。
(二)借款增加,获利能力降低,偿债风险加大
2、对外(对业主和监理)的工作情况。每月月底向业主和监理提交的施工进度报表以作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及时与投资监理核对工程量,进度产值确定后,及时配合项目经理催促业主支付上月的工程进度款。及时向业主进行工程签证,做好一些索赔工程,特别是一些工程材料的报价,提前向业主和监理报价,以便业主审核后,我施工方材料员能及时采购,使得工程顺利施工。
总之,在经营方针上坚持最高的收入,最低的支出。对内工作及时、准确、实事求是、把握住定额,控制量,有时并且要留有一定的余量;对外工作资料齐全、用足政策、用足机会,时刻处理好业主、监理与施工方的关系,有时遇到一些工作困难,及时与领导联系汇报,以便寻找更好解决问题的办法,争取公司的最大利润。
二、积极做好工程的审计工作。
做好了路的结算送审工作及结清花园的审计扫尾工作等。
三、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做好项目部以外的工作。
四、积极适应和遵守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感。
今年以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改善或进一步的完善,本人总是积极适应这种情况,以公司各项现行的规章制度和预算员的职业道德为准则加强工作责任感,及时做好本人的各项工作,为企业做好本人力所能及的服务工作。
(一)从内部审计的审计目标上看。虽然现在各个企业对于审计目标的定位有着很大的争议,但是从审计的发展历程上看,内部审计的目标管理都是服务于企业的总体目标,为进一步的全面预算管理提供依据,所以说全面预算管理活动为内部审计部门实现审计目标提供基本要求。
(二)从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上看。内部审计部门有对工资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监督的职能,随着企业环境的变化,现在的内部审计的职能正在发生着变化,延伸出了咨询、评价、服务以及控制的职能,通过与企业管理职能的协调,更好的为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做好服务的作用。
二、全面实施具有内部审计部门参与的预算管理阶段
(一)内部审计部门为全面预算管理提供依据。现阶段,企业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存在着多种模式,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公司决策层提出的编制原则、预算管理职能部门下达的编制要求、预算管理责任部门编制的预算以及调整部门的部分预算进行监控和考核,从管理组织的角度看,内部审计部门必须全体系的加入预算管理组织的体系中来,才能在预算管理中真正的发挥作用。通过全国公司决策层的全局性把握和审核,为全面预算管理提供平价、咨询职能,内部审计部门通过预算程序过程中向公司决策层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建设性建议。
三、结束语
(一)财务分析课程的特征
1.理论性强
2.实践性强
财务分析既是一门综合应用型课程,又是一门基本技能课程。要求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财务分析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对不同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情况做出评价,对企业的管理质量、战略实施成效进行判断,对企业的发展前景进行有效预测。
3.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二)财务分析课程的教学目的
层次不同,专业不同,财务分析课程的教学重点和教学目的则不完全相同。对财经类专业的学生,财务分析旨在培养学生的财务分析能力、独立思考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他们需熟悉财务报表的组成内容、掌握财务报表分析的基本原理,系统掌握财务报表分析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具备灵活的思维方式和操作能力。学生应能运用分析的基本方法站在不同的立场对各类型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做出正确的分析、评价与决策。
二、财务分析课程教学和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一)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编选教材案例素材不足
目前教材大抵分为两种,一种以传统的财务报表分析方法为主,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业能力和成长能力,加之杜邦分析法、沃尔评分法等综合分析方法。一种通过项目质量分析法分析评价企业的资产质量、资本结构质量、利润质量及现金流量质量,最终分析财务状况的整体质量。但教材所选案例基本是有针对性的对每一章节的理论、概念的举例说明,选取的案例较为单一,不能同当前的经济环境、市场状况紧密结合进行分析,缺乏时效性、针对性、系统性。
2.教学过程重理论轻实践
财务分析是一门应用型专业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财务分析能力、独立思考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训练其分析技巧。需要教师的讲授与学生的参与,且学生的参与尤为重要。但财务分析这门课程任务重,课时少,既要讲授理论知识,又要介绍财务分析在企业中的实际运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缺乏实践应用的训练,既让学生对口头说教失去耐心,又没有给学生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机会,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维能力,培养其创新意识。
(二)课程考核存在的问题
1.考核方式单一,一考定成败
目前财务分析这门课程课时较少,虽然以期末考试为主,平时成绩为辅,但基本上期末考试一考定成败,平时成绩的考核固定在期中考试和小组案例分析两次。平时鲜有课堂讨论、阶段性测验等考核方式,无法随时、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和掌握情况。
三、改革财务分析课程教学和考核方法的建议
(一)改革财务分析课程教学方法
1.重视案例库的建设,改进教学效果
2.一人一企,边学边分析
(二)改革财务分析课程考核模式
1.丰富考核形式
我们既要考核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更要考核学生在应用性、实践性、技术性等方面能力的提高,有效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在教学过程中采用了一人一企,边学边分析的教学模式。学生每人每次对其独立选择的上市公司的分析情况则是平时成绩考核的依据。老师上到哪里,他们则分析到哪里。比如对一个公司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业能力、成长能力四方面的分析则构成四次平时作业。在学生提交作业后,老师及时反馈,将其分析中的优缺点及时传达给学生。期末考试可采用半开卷的形式。先闭卷考察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再开卷考察学生的学以致用能力,选取某上市公司的年报,给出宏观经济数据、行业数据等基础资料,由学生完成该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不硬性规定报告必须由哪几部分构成,由学生自由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