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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INGJIE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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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研发费用占比有关的风险
根据《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根据笔者的了解,持续的研发投入是高企认定及复核的一大障碍,为了符合认定的要求,于是,各种“盘外招”层出不穷,所带来的税务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
(一)口径不明导致的风险
目前,针对研发费用的归集,有三大口径,详见下表:
注:本文暂不分析加计扣除口径。
会计口径:主要目的是为了准确核算研发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一般来说,会计上对于研发活动其实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由企业根据准则及制度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判断,并无过多的限制条件。
高企口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研发活动进行了明确定义。主要目的是为了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达到高企标准,同时也对某些费用(人员费用、其他费用)做了一定的限制。
针对高企,可能会出现会计口径和高企口径的混同,从研发投入的角度来看,会计口径和高企口径应该来说差异不大,但是,高企口径对某些研发支出项目做了特殊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人员人工费用和其他费用等。但是,如果把会计上核算的研发费用全部作为高企的研发费用,这势必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1.人员人工费用
两个口径的差异,表格列示如下:
还有一个问题,会计上计入人员人工费用中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补充保险等人工费用是不是就不能计入高企的研发投入了?也不是,上述人工支出可以计入高企口径的其他费用,只是没有统计到人员人工费用这个具体项目中。
也就是说,其他费用在高企中是有限额的,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外,这里20%的限额是按单个研发项目计算还是全部加总计算,认定文件并没有明确说明,需要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予以确定。
因此,在实务中,在计算研发费用的收入占比时,需要将会计口径调整为高企口径,如果直接用会计口径计算收入占比,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尤其是在用会计口径计算时,收入占比处在临界点附近时,调整为高企口径时,有可能不达标,这样的隐性风险对企业的影响很大,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比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为4000万元,研发费用收入占比应不低于5%,如果会计口径计算的比例为5.1%,如果调整到高企口径,这个比例可能会降至4.9%,一旦遇到高企检查,企业有可能就“前功尽弃”。
再次提醒,在计算研发费用的收入占比时,一定要按高企口径进行计算,切记切记!
(二)虚增研发费用的风险
这方面的风险尽人皆知,如前文所述,实际上在研发投入这方面,很多企业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进行持续且大额的研发投入,很多时候就是“一锤子买卖”。这些企业要想享受高企的各项优惠,只能“剑走偏锋”,这方面的风险之大可想而知。
1.科研项目的立项报告阐述“不明”
(1)科研立项“无中生有”。部分企业没有真正实施科研项目的研发,或没有系统性的科研项目研发计划,为了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不得不“编造”研发项目。
(2)科研立项“移花接木”。部分企业在已申报项目的基础上,“改头换面”起个“高大上”的名称,修改后作为新项目进行备案,至于项目的研究方向及内容,无从得知。
2.费用核算与归集不够“严谨”
当然,上述操作不只涉及负责人,在必要时,其他人员也会成为“科技人员”。
(2)企业与外聘研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时,除约定“劳务费”以外,可能还会约定承担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及其他补贴等,于是企业将“劳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也计入“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可归集的费用范围“模糊”
(2)将研发与生产共用的费用全部计入研发费用,比如:人员人工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等。
(3)共用费用虽然进行分摊,但是分摊依据不真实、不合理,明显向研发倾斜。比如考勤工时造假或篡改。
4.核算凭证“偷梁换柱”
为了能够“符合规定”,将一些日常经营管理发生的费用通过变更开支项目、编造开支事项进行“改头换面”,计入研发费用。比如:将缴纳的年费或会员费,开具为“专家咨询费”;将业务招待费开具为“研讨会议费”;将生产检测设备归类为“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将其折旧费计入研发费用。
实际上,上述操作可谓“一箭双雕”,即增大了高企口径的研发费用,使其符合收入占比,又增加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一笔操作,两次优惠。
另外,针对高新收入占比和研发费用收入占比,在此给大家提个醒:对于高企,尽量不要掺杂一些其他的收入(比如借用资质、挂靠、贸易等),这样会人为的加大收入额,相当于增大了分母,对有些企业来说,可能会导致这两个指标“报警”,如果采取不合规手段进行掩盖的话,势必会给企业带来不小的风险。
最后,笔者根据文中提到的三个风险点,跟大家提供一个防范风险的思路(以工业企业为例):
对于想认定高企的企业来说,如果研发、生产及销售全部在一家企业,预期某些指标有难度的话,可以试试业务剥离(或分拆),将销售板块独立出去,这样操作,起码可以减少生产企业的职工总数,也能降低企业的销售收入,何乐而不为呢。
上述内容,笔者重点对高企研发费用收入占比进行了风险分析,同时提供了一个化解风险的小思路。另外,在分析时难免存在不足或错误,欢迎大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