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立平通讯员张兴林株洲报道湖南省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包括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许可办理质效、助力企业争资引项、帮扶企业解忧纾困、统筹规范执法检查、实施轻罚免罚制度、推行“三书同达”制度、畅通公众监督渠道、推进清廉环保建设。
在行政审批方面,全面实施“多评合一”,即将同一建设项目环评、辐射环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多项行政许可事项合并受理,提高审批时效。
在规范执法方面,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次数,进一次门办多项事。全面推行“包容式”监管、“分类式”执法,严禁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指导企业纠正失信行为,帮助企业降低因行政处罚带来的失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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