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办
按照工作要点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常委会副主任骆华任组长,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部分委员、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办公室全体同志为成员的调研组,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先后深入大足工业园区、经开区等地,对我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举措,作为大足加快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聚焦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市场环境逐步优化
一是市场主体不断壮大。依法保护、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放宽市场准入门槛。今年1—7月,新增市场主体5364户,全区市场主体总数达78714户。二是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逐步缓解。积极落实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45条政策措施。截止7月底,新增各类融资229.1亿元,减免利息357万元。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费率由0.2‰降至0.1‰,转贷金额约2.3亿元,续贷金额2.6亿元。三是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地。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保障了政策全面、及时的惠及市场主体。1—7月新增减免税收1.87亿元,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1.1亿元,阶段性降低水电气成本2216.93万元。
(二)政务服务明显提质
(三)监管执法更加规范
一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条例》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逐步建立。二是逐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法监督和保障不断加强,监管执法更有力度、有温度。
(四)法治服务不断加强
三是涉企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加大。开展律师、会计、税务、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建筑、金融等专业人员的法治学习培训,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增强服务企业的专业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认识不够到位
二是宣传深度不够。对《条例》和市、区两级出台的政策“干货”宣传不够深入,没有全面细致的解读,导致部分企业、金融机构无法准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三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职能部门和干部职工思想上不重视,认为优化营商环境与个人关系不大,个别人员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学习不够、把握不准、领会不透,存在一知半解、误导宣传的情况。
(二)政策兑现不够硬性
一是要素制约问题依然突出。如:风险管控压力增大,金融机构不愿意向中小微企业放贷,惜贷、压贷等情况时有发生;加之企业自身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抵押物,申请贷款的硬性条件不符合,“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土地供应不尽合理、不够及时。水、电、气要素保障不力,有的企业水质、水压不稳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技术人才和高端人才“两头缺”等。
二是监管执法体制机制不健全。“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落实不到位,部门之间监管还存在相互分割、多头执法、标准不一等问题,跨部门联动执法和响应机制还需加强,监管执法方式还需进一步创新。
(三)政务环境改革不够彻底
三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42%的受访者认为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效果不够理想,还没有形成不愿失信、不敢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中介机构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办事不规范、服务不透明、办理时限长、收费高等问题仍然存在。
(四)政企沟通渠道不够畅通
一是沟通制度不健全。目前没有建立起政府与企业的联席会议机制,往往都是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开展单向沟通交流,企业在遇到实际问题时,不能及时与政府沟通。
二是服务理念不强。个别部门还存在“中梗阻”问题,比如,个别工作人员业务不过硬、工作不尽责,对企业申办的事项不一次性精准告知,让企业来回多次跑路;有的单位局长推科长、科长又推给局长,反复扯皮;一些优惠政策,企业不问职能部门就不说,不细问就不细说;企业不主动提,个别业务部门在已掌握政策的情况下,仍继续收费、审批;个别部门基层办事员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有的项目在办理审批手续时不能正常办理,需要通过领导协调或者请客送礼才能解决。在调研中有企业反映,园区的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习惯等企业带着问题找上门,主动到企业察实情、找问题、解难题的情况较少。
三、工作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营商环境好氛围要从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条例》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是建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进企业、“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开设企业“法治大讲堂”,分领域、分层级组织企业开展适用性较高的普法专题培训,推动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
(二)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要以问题和企业、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为基础,进一步在简流程、优服务、强监管方面深化改革。
(三)一是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力度,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编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扩大“互联网+政务服务”
模式运用的广度和深度,增加网上办理事项,推进政务大厅与网上平台深度融合,做到线上线下合一通办、功能互补。积极向市级部门反映信息数据不连通共用的问题,争取早日打通“部门信息孤岛”壁垒,实现数据交换共享,切实让“渝快办”成为一网通办、一门快办、一次办好的“愉快办”。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后续清理处置工作。对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拟废止和拟修改的文件,加强后续跟踪管理,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合理把握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节奏,全面评估政策效果和必要性,司法机关要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
(三)狠抓政策落实,进一步增强营商环境核心竞争力要想高招、出实招,逐步全面兑现招商引资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土地、融资等要素制约问题。一是全面推进金融创新,提升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和引导金融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满足各类中小微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充分利用现有的“政企通”服务平台,开展金融知识培训,帮助引导企业做好信贷投入的基础性工作,完善财务制度,提升信用等级,多方面多渠道帮助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二是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从严配置土地指标,严防圈地占地现象。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力度,及时清理闲置土地,调拨给急需用地的企业。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的用地需求,不设置歧视性门槛。三是继续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协调解决外地来足人才的子女入学、就医等问题,帮助企业留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