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税收营商环境制度逐步优化。
一是配套制度不断深化。截至7月底,基层税务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已达到5大类116项,取消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69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得以全面推进落实。
二是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今年4月起,将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3类企业纳入参与纳税信用评价企业范畴,同时,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除D级以外,其他级别的纳税人不同程度地享受激励措施,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
制度落实成效明显,办税环境趋于完善。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让纳税人获得感更加强烈。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税务机关行政许可审批从10项减少到7项;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中57项被取消,23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审批方式全面推行。办税大厅“一次性告知、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模式逐步推行,大部分核准或审批事项已实现“权限下放、直报直批”。
二是办税服厅标准化硬件建设让纳税人更省事。办税服务厅的设施配备、功能区划分、窗口设置更加规范化,原国地税业务实现无缝衔接;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功能已接近实体办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模块不断优化;发票配送和办税社会化服务网点建设也在不断完善,让纳税人办税更省时、省事。
三是纳税服务职能清晰。税务总局于2010年组建纳税服务司,基层税务机关成立了纳税服务股(科),专门负责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投诉处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积极推进纳税服务在税收营商环工作中发挥作用。
四是税收征管方式更加科学。基层税务机关科学管理、“放管”结合,积极营造鼓励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2014年以来已取消29项进户调查检查事项;法定进户检查事项坚持统筹统一不重复、先进系统后进户、无问题不进户的原则,全面还权还责于纳税人。
基层税务机关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税收营商环境指标与实际工作南辕北辙,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缺诚心。为使“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税务机关推出的部分税收环境营商指标存在表象好、内涵差的问题。例如出现为达成考核指标,纳税人到了办税服务厅办税却被告知必须网上申请网上办,领用发票需要选择邮寄等情况。但是很少有人考虑网厅运行是否正常、功能模块是否齐全、发票邮寄是否快速准确、办税人员的文化层次有没有能力在网上办税等实际问题。
网厅建设不统一,后续服务差。如今网上税务局已能办理90%以上的业务,但模块建设和运行平台的各种弊端也使网上办税饱受诟病。一是各省自行开发运行平台不统一,运行很不稳定。二是功能模块欠缺,有不少事项在网上无法完成。三是系统软件对于纳税人操作错误或明细表有误的信息提示过于笼统简单,致使纳税人无法清楚知道办税失败的原因。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对策及建议
合理设置税收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助推纳税人活力释放。考核指标设置要合理,不用不恰当指标来强推;工作推进要适合当地纳税人实际状况,有序稳步推进;注重对纳税人的辅导、引导,让纳税人主动选择适合自己的最优办税方式,最终实现纳税服务事项向电子化和网络化发展。
加快推进网上税务局运行平台建设,有效提升服务效能。坚持把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之举。推进实体办税服务厅与网上办税平台融合,打通与地方部门涉税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之间业务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最大程度做到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腿”。同时,要加强系统平台后继服务工作,操作指南要详细,更新要及时,问题响应要快速。
着力强化为民意识,科学制定税收政策。税收工作的宗旨是“为国聚财,为民收税”,这就决定了一切纳税政策的制定必须以广大纳税人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制定政策时,一是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征求各个层面的纳税人意见和建议,使税收政策更好地体现纳税人的共同意志;二是必须用词准确严谨,并密切跟踪税收政策执行;三是要根据客观情况变化及时补充完善政策,以推动实现公平正义的税收法制。
横向纵向联合,共同推进税收营商环境升级。理顺各部门的关系,共建管理服务团队,使涉税资源实现一方采集、多方使用,减少重复作业。涉税业务办理要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通过整合流程、共享信息,形成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服务组织架构,最终实现办事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