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国际规则和评估标准,不一定适合我国国情,也不一定利于我国反洗钱工作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制定我国反洗钱法律法规时,应将国际标准中国化,不仅要符合我国反洗钱工作发展规律,也要考虑金融机构实际执行的困难程度,避免法律法规出现“空心化”“片面化”和“形式化”。我国开展反洗钱监管和管理工作也应坚持以本国面临的洗钱风险为导向,充分与国际组织沟通解释,力争达成相互理解,争取形成更多共识,不断推动我国反洗钱工作迈上新台阶。
新型洗钱高风险领域之所以层出不穷,主要源于两方面原因:一方面,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对评估发现的洗钱风险薄弱环节加大管控力度,使得犯罪分子另寻洗钱渠道或诈骗出路;另一方面,在数字经济不断发展的趋势下,犯罪分子寻觅洗钱数字化通道或数字化载体来开展洗钱,以科技赋能为名,行不法之事。
奖券兑换洗钱风险。还有的犯罪分子精心设计了一种以月饼券、蟹券、粽子券销售兑换的商业模式闭环,从而完成洗钱。例如,假设一盒月饼成本只有50元,犯罪分子假借某厂商名义印制了面额200元的月饼券,并以100元的价格卖给经销商。经销商以80元的价格卖给客户甲,客户甲将其送给了好友乙。但是,乙并不喜欢吃月饼,在路过某商场的时候以60元卖给了黄牛丙。最后,黄牛丙以90元的价格买给了另一位喜欢吃月饼的客户丁。在上述洗钱链条上,犯罪分子“空手套白狼”,获利100元;经销商获利20元;客户甲达到消费目的,未获利但送了人情;客户乙获利60元;黄牛丙获利30元;客户丁也有获利,以90元的价格买回了面额200元的月饼。在上述奖券兑换模式中,犯罪分子隐匿更深,更难被发现。
数字藏品投资骗局高发。近年来,“元宇宙”概念受到追捧,由其衍生的数字藏品(即非同质化通证,以下简称“NFT”)作为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走向大众视野,其通过对特定作品、艺术品生成唯一数字代码,通过网络平台实现数字发行、购买、收藏及出售,因此不法商家一方面借助NFT投资,制造价格短期翻倍的家乡,广泛吸引大众购买,最终“跑路”;一方面通过NFT发行做掩护,实施洗钱资金周转的非法活动,也逐步盛行。例如,陈某成立B平台用于发行通过,以“保本回购、稳定增值”为宣传点,吸引众多用户购买,一个月内,售出3万份藏品,此后陈某开放二级市场交易,并通过操控账户、雇佣水军等方式,虚增交易价格,炒作藏品价格、炒作市场,从而轨迹资金。法院认为陈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借助人民币礼品盒转变资金性质。犯罪分子通过礼品赠送,向商家提出在礼品盒中,放置现金过渡洗钱资金,使商家无意中卷入洗钱犯罪。例如:湖北某花店经营者李女士,收到客户线上订单,要求定制大额花束,并在鲜花礼品盒放置1万元现金,随后客户要求李女士提供银行卡号,将资金转入后,由李女士取现,并将现金放入鲜花礼品盒中,最终李女士因涉嫌为诈骗分子过渡洗钱资金,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犯罪分子借助商家会迎合客户需求心理,借助商家账户过渡其他受害人资金,过渡洗钱资金,行为隐匿,防不胜防。
新型洗钱典型案例的总结反思
从新型洗钱高风险领域成因入手,一方面,监管机构、金融机构需要不断拓展反洗钱管理的边界,及时将新增洗钱路径纳入管控范围;另一方面,监管机构、金融机构还需要不断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特别是数字加密技术、数字追踪技术的应用,有力提升反洗钱管理效能。
二是利用扫码等支付技术快速转账。从上述案例来看,无论第三方缴费、扫码送券,还是信用卡转账,直播打赏,犯罪分子都利用比较成熟高效的现代转账支付体系,特别是第三方支付、第四方支付。很多违法所得或洗钱资金,可以通过众多账户分散转出,并迅速完成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第十次资金转移,有的资金在第二次就已经转到了国外,既让银行难以实施账户管控和资金冻结,也让公安机关难以逐一分头追溯。因此,加强对账户、银行卡源头管理,特别要提前监控和管理涉及犯罪分子自行掌握的大量账户、银行卡,防患于未然,势在必行。
新型洗钱典型案例薄弱环节。一是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亟待加强。当前,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消金等金融机构已经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反洗钱管理体系。但是,一些特定非金融机构在反洗钱管理领域存在真空,容易被不法分子、犯罪分子所利用。从上述案例来看,无论是公共事业缴费、水电燃气缴费、有线电视和物业缴费、暖气费缴费、手机话费充值、汽车加油卡充值等特定场景,还是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等专门情境,都需要综合考虑反洗钱、反欺诈等监管要求,统一纳入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