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尚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能否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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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009:23:0912258次查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曾某与原审被告人黄某、罗某、莫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行为,而不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鉴于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曾某、黄某、罗某、莫某的行为已达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追诉标准,故其行为不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论处。曾某的上诉理由成立。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撤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1)深罗法刑一重字第1号刑事判决;被告人曾某、黄某、罗某、莫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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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案讲法警惕披着“羊皮”的非法传销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最终,被告人王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九千元。 ■ 法条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http://www.legaldaily.com.cn/Village_ruled_by_law/content/2024-12/12/content_9100238.html
2.组织传销活动罪司法解释有哪些专家导读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https://mip.64365.com/zs/129859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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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罗永亮冯德利周松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二审刑事判决书另查明,被告人冯德利、陈建新、周松、罗龙等人明知中君集团是利用“中君健康商城”、“星E淘”、“豪享拼”三个平台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仍然为“中君集团”从事传销https://www.zxfull.com/zxfull/vip_doc/19786568.html
5.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量刑标准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http://www.nj48.cn/open.asp?id=5759&tid=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