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直播带货”的火热带动了全民消费。从几块钱的快销零售到几百的口红,再到几十万、上百万的汽车,甚至是4000万元的运载火箭发射、冠名服务,“直播带货”感觉是只要能卖的都能带。从商超素人到网络红人、影视明星,再到企业老板,日成交从几千飙升到上亿,带货已成为消费市场一个巨大推手。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推动消费回升”的几条举措:通过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支持餐饮、商场、文化、旅游、家政等生活服务业恢复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养老、托幼服务。改造提升步行街。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拓展农村消费。要多措并举扩消费,适应群众多元化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岳国君提交《关于加强直播带货销售模式管理的建议》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岳国君提交了《关于加强直播带货销售模式管理的建议》,建议有关部门细化对“直播带货”的监管措施,将“直播带货”纳入市场监管正轨。
为此,他提出4点建议:一是厘清不同主体的责任边界,加强对主播的管理;二是强化平台的监督管理责任;三是强化监管责任划分与协同;四是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及诚信评价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李君:视频带货要以产品的品质作为前提
有记者向李君提问,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农产品的销售和流通带来了不少影响,最近许多基层干部都在视频“直播带货”,推销地方特色产品,您怎么看?另外,我注意到,您其实一直在用短视频宣传家乡,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您觉得要帮助乡村特产走出去,加快乡村振兴,在“互联网+”方面还需要做哪些事情?
李君表示,要让视频带货持续火爆,首先还是以产品的品质作为前提。
他介绍道:“在山区农村,组织形式的现代化和营销方式的现代化很重要。在岫云村有一个贫困户,2015年,我们把他家饲养的肥猪拍卖了7600元,当时的市场价最多3000块钱,从那以后,他有了精气神,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打扫卫生,养鸡养鸭养猪,每年收入2万元。”
▍全国人大代表张学武:“主播意见”让产品对接消费者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学武表示,“直播带货”对于提升零售企业的品牌、新品的推广、工业柔性链的布局以及企业与客户端对端的沟通都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刺激了企业对产品品质、服务的升级;但要想消费市场长久繁荣,还需落到产品端,只有产品有好的品质和创新,才能实现线下线上的高度融合。
▍全国人大代表成新湘:非遗“直播”,拓宽文化传播形式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湘绣研究所新蕾刺绣部主任成新湘表示,在5G时代,除了商品,文化同样可以通过直播带货等网络形式进行传播。
在疫情期间,成新湘就变身主播进行“直播带货”,除了增加了湘绣的销售量,更主要的是让更多的市民通过网络认识了湘绣,学习到湘绣文化。
她建议,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给予传统文化、非遗传播的网络平台更多具体政策支持,激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保护非遗和传播优秀文化,鼓励各大短视频、流量平台以自觉主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引导提升全民向上向善向美,让优秀传统文化在互联网浸润人心。
▍全国人大代表鄢福初:“信息化营销”促消费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主席鄢福初认为,现在是信息爆炸时代,以直播带货、短视频等新形式的线上平台已经改变了信息传播的营销方式,促进了消费,政府部门应更重视对新传播方式的规范引导和培育。
▍全国政协委员陈伟忠:以“直播带货”形式推动农产品“进城”
今年,潮州进入春茶采摘期。由于疫情影响,不少茶农担心雇不到采茶工,耽误采摘生产。对此,潮州市产茶区各村党支部、驻村干部纷纷想办法帮扶茶农,发动党员志愿者义务帮助贫困户采摘春茶,减少疫情带来的损失。
他认为,目前,农产品尤其是水果等进城问题仍面临诸多制约,“农产品生产、品牌打造、销售、物流全产业链亟需打通。”
▍全国人大代表于旭波:直播带货成食品监管盲区,建议纳入诚信记录
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全国人大代表、中粮总裁于旭波提交了关于完善《食品安全法》配套规范、加强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保障的建议。
于旭波在建议中指出,抖音、快手等新兴网络食品销售模式,使个人经营食品的门槛再度降低。他建议细化个人准入要求、纳入其诚信记录,建立快捷便利的举报平台,加大直播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责任。
■“直播带货”成食品销售监管盲区
面对网络零售逐渐为广大消费者接受的现实,于旭波表示,新兴网络食品经营模式下的食品安全问题值得重视。目前,立法层面只有一部规章具体针对网络食品交易行为,即2016年7月14号发布、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于旭波认为,目前,“直播带货”销售食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是网络食品销售平台供应商和投诉管理目前仍不完善。“除少数大型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外,越来越多的自媒体公众号加入网络食品销售行列。这类渠道往往较难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和专业人员,供应商准入以文件审核为主,现场审核难以开展或流于形式,对经营者违法行为制止和报告、违规经营者黑名单退出和公示、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要求执行不力。”
■建议细化“直播带货”个人准入要求
对此,于旭波建议:加强网络食品经营平台和个人的准入审核、备案;强化网络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增加对网上食品经营者的网络巡查力度与产品抽检频率;促进传统食品经营与网络食品经营整合协调发展。
“2015年8月,《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后,一直未正式下发。而抖音、快手等新兴网络食品销售模式,使个人经营食品的门槛再度降低,可以非常便捷地销售各种自种、自产、自销的食品或农产品。建议针对网络食品的销售,细化个人准入要求,纳入其诚信记录,建立快捷便利的举报平台,加大直播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责任,减少消费者因网络食品销售者信息举证复杂导致的举报、索赔困难,确保网络食品处于监管视线之内。”
■建议全渠道多模式经营
此外,于旭波在建议中还指出,近期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食品经营模式加速转变和整合,“以生鲜市场为例,2019年底农贸市场、商超便利店和纯线上电商的销售量占比约为73:22:5;2020年第一季度由于疫情的影响,社区零售、无人售货、线上配送平台市场需求加速释放。”
对此,于旭波建议,鼓励引导具有一定食品安全管控能力的传统食品经营企业发展“线下门店+社区便利店+线上配送+无人售货”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经营服务模式。
“一方面,企业加强供应链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确保为消费者持续提供经济、便捷、安全的食品;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进一步延伸监管触角,加强对社区便利、无人售货、线上配送的抽查监督,确保监管全覆盖,不断加强对仓储物流配送信息化、智能化的引导和政策支持,增强整个食品行业的‘免疫力’。”于旭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