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是党在学校中的战斗堡垒,是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决定因素。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按照保证方向、服务中心、参与决策、建设队伍、强化监督的要求,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会同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学校工作。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在本校贯彻执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2、参与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干部选拔任用、基本建设、财务预决算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的决策,保证和监督其决策的实施,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3、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做好学校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监督工作,集体讨论决定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抓好学校干部的梯队建设,做好老干部工作。
4、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5、加强学校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党员和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6、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退管会等群众组织,协调好学校行政与各群众组织之间关系。指导工会按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指导、支持群众组织各自的作用。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学校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7、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支部委员会的分工及职责
1.党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研究安排党支部各项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好学校党、政、工、团关系;抓好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按时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负责对学校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教育工作;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2、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并完成支部分工的某项工作。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3、组织委员负责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安排并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管理,做好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和收缴党费,定期完成党内统计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协助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4、宣传委员负责支部的宣传思想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内外的思想情况,制订党员学习计划;组织学校中心组和全体党员的学习;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宣传鼓动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做好党报党刊的报道发行工作。
5、纪检委员负责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对党员进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维护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认真查处党员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情况;定期向支委会和上级纪委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青年委员负责指导学校团委工作和青年工作。指导团组织加强对团员教师和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他们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发动团员青年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了解青年思想状况,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7、统战委员负责支部的统战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具体落实党的统战政策,执行各项统战工作制度;经常、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指导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党外干部的教育培养工作。
三、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支部和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思想情况,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组织要把党员参加活动和完成任务情况作为党员考核的依据。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要联系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着重解决好三个问题:
1、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提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自觉性,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政策。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
3、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建功立业。
关于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和决策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教卫党委和市教委新修订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以及三个配套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管理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以贯彻执行。根据上级党委和行政机关作出的“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的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杨教委[2003]3号文件(《关于基层单位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的若干意见》)和杨教委[2005]16号文件(《转发区纪委关于开展遵守经济纪律教育活动通知》),特制订本意见。
二、内容范围
学校的重大事项包括办学章程和发展规划,内部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方案和规章的制定。中层干部和重要人事的决定,年度预决算及大额度经费的使用和投资,重大基建项目的计划及合同的签订,涉及教职工的分配、奖惩及其他重大事项等等。
三、形式程序
1、主要形式为校务会议及校长办公会议、行政会议等。由校长主持,会前个别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民主集中,最后校长决策。有些重大问题要交教代会通过后实施,有些重大问题须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在程序上应从实际出发,经与党组织沟通酝酿后,提出设想或方案,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与党组织负责人形成共识后提交正式会议讨论,校长最后决策。
四、原则要求
1、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和决策,应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按照议事程序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2、要维护党政班子的团结,也要严格组织纪律。一经决策后,共同贯彻落实,允许保留意见或向上反映,但行动上必须保持一致。
3、实施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的过程应有相应的文书档案资料保存,以备检查。
4、本制度的实施情况应在年终总结或述职时,向教代会报告。违反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或学校相应制订的规定,视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后果,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为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学校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现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任用范围
新选拔任用的学校正副职中层干部。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
二、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任用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实践经验,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四、选拔任用资格
1、提拔中层干部正职的还应当具有下列资格:
(1)具备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具有下一级职位任职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提拔中层干部副职的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具备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三年及其以上的教龄;
(3)具有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或相当于教研组长一级的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提拔含团队干部的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2)具有一年及其以上的教龄;
(3)党员。
4、提拔人事干部岗位的,还需教育局人事科审查同意为准。
5、提拔总务主任岗位的,具有教师资格的按上述有关条文执行,非教师系列的必须具备五年以上工龄。
6、身体健康。
7、特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破格任用。
五、选拔任用办法
1、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2、学校中层干部任职前要公示,在党支部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3、考察干部职务拟任人选必须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4、实行差额考察制,即确定的考察对象人选应多于拟任职位人选。
六、选拔任用程序
(一)中层正职选拔任用程序
1、由学校考评小组组成领导小组。
2、公布职位,听取群众意见。
3、党支部对提名人选(中层副职)组织考察。
4、领导小组根据支部考察讨论决定。
5、校长宣布正式任命。
(二)中层副职选拔任用程序
采用直接任命方法或公开竞聘方法。
1、直接任命方法
(1)民主推荐
①民主推荐工作由学校党组织负责实施。
②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工参与率应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③由学校党组织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2)校长提名
①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组织意见。
②学校党组织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3)确定考察对象
学校党组织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召开校务会议,确定考察对象。
(4)党组织考察
①由学校党组织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范围为学校中层干部、党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群众代表。
③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组织意见或建议。
(5)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①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②如果校务会议讨论有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讨论。
2、公开竞聘方法
(1)由学校考评小组组成竞聘领导小组。
(2)公布职位,宣布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3)公布一周内报名,审查通过竞聘人员名单。
(4)组织竞聘演说,面试等。
(5)听取群众意见,提出初步人选。
(6)党支部对提名人选组织考察。
(7)竞聘领导小组根据支部考察讨论决定。
(8)校长宣布正式任命。
(二)中层干部正式聘任后,向教育局党委组织科备案。
六、任职
1、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任职的人员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2、实行职务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一~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七、回避
1、学校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2、干部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免职
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2、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
3、因学校工作需要确需调整的。
4、因本人身体不适应继续任职的。
5、因本人工作能力不适应原岗位的。
6、因本人其他原因提出辞职的。
7、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九、纪律和监督
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试行办法。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以及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2、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学校党政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干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有权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如情况属实,视后果轻重,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十、本制度自2012年9月起执行。
中层岗位及部分职位轮岗轮职办法
为加强我校干部梯队建设,着力提高教师的教育和管理能力,丰富干部的管理经验和知识,增长阅历和才干,现就中层岗位及部分职位轮岗轮职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轮岗轮职的目标
通过参与承担学校中层岗位部分工作和学校部分职位进行轮岗轮值锻炼,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艺术,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提升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二、轮岗轮职的对象
1、轮岗对象: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特别优秀的教师也可破格锻炼
2、轮职对象:普通教职员工
1、轮岗部门:政教处、教导处等。
2、轮职职位:艺术总辅导员、科技总辅导员、综合治理及其他职位
四、轮岗轮职的任务
(一)轮岗任务
1、参加学校行政会议。
3、承担学校布置的其他具体工作任务。
(二)轮职任务
2、承担学校布置的其他具体工作任务。
五、轮岗轮职的纪律要求
1、端正学习态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良好的学风,按要求进行岗位锻炼,在实践中锻炼和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与水平。
2、认真完成规定的岗位锻炼任务,岗位锻炼结束后撰写个人轮岗或轮值锻炼的收获体会。
4.岗位锻炼结束,由学校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学校党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1、支部党员大会
基本程序:①选定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②会议主持人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开始开会。③党员围绕议题进行民主讨论和表决。④宣布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有关规定:①支部党员大会定期召开一次。②正式开会时,必须要有支部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可开会。③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
2、支部委员会
3、党小组会
基本程序:①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②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③根据讨论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④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记录,记录本由党小组长负责保存,党小组长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支部汇报。有关规定:①党小组会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③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
4、党课
中心组政治学习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教育局党委、行政的各项决议、决定和精神,努力提高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决策和管理水平,搞好班子团结,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较好地完成各项既定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教育方针,党和国家在历史上的重大事件;
(二)学校办学方向和教育规律,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基础教育的文件精神和办学要求;
(三)通过政治理论学习,交流学习体会,围绕在学习和工作中碰到或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寻求解决办法和途径开展学习和讨论;
(四)理论联系实际,讨论学校重大事项;及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五)及时学习各方面各门类的新理论、新知识。
第四条参加人员:中层及以上干部、适当需要可扩大至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政教处成员或党员、党派成员。
第五条学习要求
(一)每位与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中心组学习,学习过程中要有记录,学习结束要有总结,重大事件或问题的学习要有心得或体会,每学期要有学习总结;
(二)学习组成员学习态度要认真严谨,讨论问题是要积极发言,联系实际要对事不对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三)注重学习效果,遵守学习纪律,有事要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第六条中心组学习由校办负责召集,支部书记主持。学习情况由校办负责记录。
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
二、学校党支部和行政应对全学期的政治、业务学习制订计划,确定主要内容、步骤、方式。
四、集体学习时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聚精会神,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一般不会客,要备好有关学习的资料,认真讨论,积极发言,做好学习记录。
五、自觉关心时事政治,根据部署完成自学任务,写好学习心得,学校要定期组织交流。
六、教师的业务学习,要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每个教师要在教学改革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每学期要完成一篇或几篇教学专题总结或教研论文。
七、职员与工作的业务学习,要结合工种特点,选择有关的学习材料,每学期要完成一篇业务学习心得。
八、学校行政部门应鼓励和支持教师、职工的业务进修,要视学校具体情况,帮助教职工解决好在职进修的困难,积极为提高教职工业务素质创造条件。
九、对政治、业务学习的成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可组织专门的考核,也可与“岗位考评”一并进行。
加强师德建设和师德规范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市教委党委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规范,以加强师德建设,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教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促进教师自身全面、健康发展,让教师以特有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加强学习,教师要深刻领会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充分认识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贯彻执行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
二、教师要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定理想信念,树立高尚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提升品德修养,努力成为践行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的楷模,不断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三、教师要树立法治观念,坚持依法从教,要紧密联系实际,增强法治意识,树立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意识。
五、加强育德能力培养,教师要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执行者,注重研究和把握学生发展规律,因材施教,发掘每个学生的潜能,不断提高对学生的亲和力、影响力和感染力。
六、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科学规划职业生涯,不断提高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努力提高教学水平,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加强师德建设要统筹规划,把师德教育纳入教师专业发展的全过程,纳入教师职务培训和专项培训的必修课程。开展学科德育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提高师德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育德能力。
学校将以“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要把教师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聘用、教师职务聘任和晋升的重要考核内容,细化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
教师修养规范
一、时刻牢记:学校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师无小节,处处为楷模。
二、以高尚、昂扬、乐观的态度去看待生活,那我们就会生活在高尚、昂扬、乐观的生活之中。
三、在没有更理想的实事可做之前,先潜心做好眼里的、手中的实事。
四、用学习、吸收的观点看待别人、看待学问、看待事物,会使自己变得强大、乐观、胸怀宽广。
五、辩证地分析把握自己,就不会因为自己的不足而苦恼,也不会因为自己的一点成绩而骄傲。
六、和别人在相互尊重的氛围中工作,会使你心情舒畅地走向成功。
七、用商量的口气跟学生谈话,学生会把你当成他的朋友。
八、重要的是发展自己。用七分的力气去埋怨、指责环境,可能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效果,但如果用一分力气中的一份来改变自己,可能就会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九、要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培养学生理解周围世界并能机智地应对周围世界挑战的能力上。
十一、走入学生的心灵世界去,就会发现一个学生就是一个世界。
十二、你希望学生扎扎实实地听课、做作业、自习,那么,首先自己要扎扎实实地备课、批改、辅导。
十三、要在成就学生的同时成就自我。
十四、工作的计划性不仅会使你一天的生活过得很有秩序,而且会使你一生有所作为。
十五、你的衣着要整洁,举止要文雅,因为我们要求学生也这样做。
十六、行动时要做一个有思想的人,思想时要做一个重行动的人。
十七、时刻记住我们面对的学生的年龄,当我们也在这个年龄的时候,我们经常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
十八、要为前进寻找条件,不为后退拼凑理由。
十九、处在什么位置上,就在什么位置上寻找意义。
二十、我们应当首先成为我们所要培养的那种人。
党组织评议制度
对学校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是从严治党,提高党组织和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党员保持先进性,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办法。为了使民主评议党组织和党员工作纳入党的组织建设的正常轨道,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1、评议工作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由党支部负责进行。
2、评议工作每年结合党员主题教育活动和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评议前支部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讨论,做出具体部署并对本支部党员思想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分析。
3、评议工作的重点是党政班子成员。
二、评议的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是否切实履行党员的岗位职责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是否坚持党性原则,公正廉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自觉地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腐败生活方式的侵蚀。
5、是否认真落实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在廉洁自律中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
6、是否在关键时刻和急难重任务面前,以及在中心工作、重要活动和重要任务中,经受住考验,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议的主要方法
1、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教育要联系实际。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文件为主。学习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但要讲究实效。
2、自我批评。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党员干部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干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解剖自己评议别人。党内评议同时可采取座谈会或民主测评的方法,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参加区教育系统好党员的评选。对评议中揭露的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党员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并上报组织部审批。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要做好思想工作,仍要关心和团结他们,在工作中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关于实施中共支部与各民主党派合作举行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意识,同时针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党内外群众提出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依法办学,以德立校”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种尝试而制定本意见。
二、工作原则和操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意识,把此项制度作为学校党建工作中的统战工作的重要部分。
2、此联席会议制度以不定期形式拟从学校和年级组两个层面操作。
3、学校层面以党支部成员、校级领导干部与民盟支部成员及民革代表组成联席。会议的出席对象,同时吸收部分资深教师参加。会议重点在协商、讨论、征询学校发展和重大教育教学工作的方案或改革措施的意见、建议,校党支部书记与民盟支部书记共同为会议召集人。
4、年级组层面以年级党小组成员与其他各民主党派成员共同作为出席对象,同时吸收部分资深教师参加,以讨论、征询有关年级组工作的意见、建议,党小组长为会议召集人。
5、召开会议前要作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有主要议题,作好会议记录,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学校分管领导责成有关部门研究,加以落实或予以答复。年级组工作涉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帮助的,可通过校务办公室协调解决。
关于试行党员责任区工作的实施条例
党的十六大为上海新世纪新阶段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党支部要组织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六大报告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六大提出的任务上来。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新的思路求发展,以新的突破促改革,以新的局面扩大开放,以新的举措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按照十六大的要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拓宽视野,拓展思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关于试行党员责任区工作的实施条例》。
一、对党员的要求
1、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
2、立足教育改革,坚持创先争优,争做一名与时俱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党员教师。
3、紧紧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知识渊博、品格高尚、精于教书、勤于育人”师资队伍的活动,在党员中营造虚心学先进,努力争先进的氛围。
二、责任区的工作范围
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党员、所在组室和部门的教职员工。
党小组长:本党小组党员、本教研组、年级组的教学骨干、本组室教职员工、联系对象。
党员:本年级组、本教研组、本部门的教职员工、联系对象。
三、责任区的工作内容
每位党员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以身作则,无私奉献。
具体做到:
四责任:
1、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关心积极分子,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3、团结群众,完成学校工作目标。
4、支持和帮助教工团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四带头: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带头争创文明与先进。
2、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带头改革,锐意创新。
3、自觉遵守纪律与法规,带头树榜样、倡新风。
4、处理好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利益关系,带头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四保证:
1、保证政令畅通。
2、保证组内协调团结。
3、保证任务完成,目标实现。
4、保证组内无违纪违法现象。
四必访:
1、教工家中丧事。
2、女教工产假。
3、教工生病。
4、教工有特殊情况。
五必谈:
1、新进教工。
2、积极分子、联系对象。
3、教工有思想情绪。
4、教师教育教学上有问题。
5、有违纪现象的教工。
四、责任区工作的考核
1、党员将所在责任区的工作情况在年终以书面形式进行小结。
2、党小组内互评。
3、群众评议。
4、党支部反馈考评结果。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党支部一方面要抓好自身建设,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以各党小组为依托,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工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一、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书写。
三、培养联系人要经常找入党积极分子谈心,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按规定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提出是否将其列入发展对象的建议。
四、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以下条件:承认党纲党章,信仰共产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有明确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积极要求入党;在工作、学习上表现突出,作风正派,无违规违纪行为;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五、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需要进行定期考察,党小组、党支部每季度应考察一次,并将考察意见写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支部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形成总结性材料,作为决定是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之一。
六、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征求团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凡未列入发展对象的,原则上不能发展入党。
七、凡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履行入党讨论程序之前,必须参加由区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原则上不能发展入党。
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制度
1、联系人每月至少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一次,要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他们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联系人要经常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并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
3、联系人要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察的机会,有意识地给他们分配任务,压担子,提要求,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提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5、填写好联系手册,每学期上交一次。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是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解决从思想上真正入党的重要途径。党支部应按党章的要求,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预备党员同正式党员一样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预备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其他权利同正式党员一样。
二、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应当自觉地经常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地接受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三、党支部要将所有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听取预备党员的汇报、个别谈心、严格组织生活、定期分配一定的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考察的结果作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依据。
四、对预备党员日常的教育考察由党小组和入党介绍人负责,并填写预备党员登记表,定期向党小组和党支部汇报预备党员的情况。
五、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必须按规定的手续和程序办理转为正式党员。(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2)党小组提出意见;(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4)支委会审查;(5)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6)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思想、作风建设,使党内民主生活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党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现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列入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评议一次。
二、评议一般采取个人自评、教代会代表评议、意见汇总、反馈谈心等有关程序。
三、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要求党员之间:
1、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化解矛盾,总结经验教训。
2、针对评议结果,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努力提高党员党性,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积极营造民主、和谐、团结向上的党风。
助学结对实施意见
自2005年教育局党委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提出了在基层中小学开展助学结对的工作布置,我校党支部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已形成一套常规的工作机制和办法,为了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以巩固多年来的工作成果。
一、参加校内助学结对的人员为学校党团组织和民主党派全体成员,参加活动的每个成员都以个人名义与学校在校的学生结为一对一的互帮互学的对子。同时学校党组织以组织名义也与一名学生结为帮困对子。
四、结对教师要经常与自己的结对学生谈心,了解情况给予多方面的帮助,要每半年填写一份助学结对的情况表。学校要在每年的九月或十月举行新学年双结对启动的结对仪式,小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推动新一轮助学结对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共党员每年交纳一次帮困助学的特殊党费作为党支部以组织的名义对与组织结对的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的费用。
“三区融合,共同育人”关心下一代工作制度
我支部在局关工委的帮助指导下,从2008年开始尝试与我区的社区及高校、新四军历史研究会等单位,以双结对的模式,开展了共同关心下一代成长的学校育人工作的实践,在共建几方的共同努力下,大家在资源共享、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模式运作上达成共识,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为进一步适应未成年人教育要求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整合资源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形成党建特色,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模式
概括为“四个一”项目建设,即:同济大学一个专业团队的学生、同济中学一个教学班的学生、五角场镇社区一个居委会及配备一名离退休老干部所组成的联合体。在此联合体中,大中学生是受教育对象,社区是学校学生社会实践的平台,离退休老干部是发挥余热老有所为的资源,最终实现关心教育下一代的目标。除此之外,四方多边或双边形成资源共享互助共赢的合作关系。
第二条原则
合作互利、不断完善,专人负责,以点带面。
第三条运作
1、分上下级两个层面,按各自的工作内容与要求,进行上级层面的搭建助推和下级层面的确认运行。上级层面完成搭建助推的具体操作合作团队由同济大学航天学院关工委、同济中学关工小组、五角场镇的市光片长海片社区关工小组组成,任务是在各自党组织的帮助指导下完成对下级层面即“四个一”项目联合体组成组建及日常工作运行的指导和检查。下级层面就是“四个一”项目内涵的地方,实现项目的确认和运行。
2、自每年3月建立,运行至第二年的暑期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即建立联合体制度活动计划阶段、正常运行开展阶段及完成工作总结阶段。
3、联合体运行活动分为必选工作和自选活动两部分,必选工作共有三项,即暑期采访老干部;暑期见习居委干部实践和3月5日前后的进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自选活动可采取多边或双边的形式,例如:学校与社区的社会实践活动;学校与学校的、班级与班级的互帮互助活动等等。各种活动应制定计划做好准备,按照计划开展若干项,每次活动应留有材料作好记录。
第四条保障
无论是上级层面还是联合体各团队都要有专人负责。上级层面的各单位派出制定人员组成工作联络小组,初步设想在每年的开春由牵头单位负责联络,确定组建新一届的夏季层面的各方团队及工作程序并确保完成。夏季层面的各团队在组建的同时就形成活动计划,有专人负责,保持联络畅通,以确保计划的制定、活动的开展和经验的总结都能顺利进行。
要加强领导。大学、中学和社区的单位党组织对实施“四个一”项目建设要给予大力支持和热情指导,从可行性研讨到实施推进乃至进一步总结完善,都能给予关心和帮助,在深化“三区融合、共同育人”的关心下一代工作上有新的突破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