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天泰天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旧锂电池回收拆解及2万吨废铁锂粉回收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津市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团湖大道天泰天润现有厂区内。本项目主要内容为1万吨废铁锂粉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一条生产线及配套工程。以1万吨废铁锂粉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磷酸铁和碳酸锂,达到5000吨/年磷酸铁、1250吨/年碳酸锂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2月,湖南天泰天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现有生产车间及南侧天泰食品闲置车间进行年处理10万吨废旧锂电池回收拆解及2万吨废铁锂粉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并委托了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1月23日,获得了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天泰天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旧锂电池回收拆解及2万吨废铁锂粉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常环建(8)〔2020〕2号),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8.1万元,环保投资占21.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天泰天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旧锂电池回收拆解及2万吨废铁锂粉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常环建(8)〔2020〕2号)批准的已建1万吨废铁锂粉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一条生产线及配套工程。年处理10万吨废旧锂电池回收拆解目前未建。本次验收项目1#闪蒸干燥设备能够满足生产需要,故2#闪蒸干燥设备未启用。本次验收不包括2#闪蒸干燥设备及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3(DA003)。地理范围为厂界内。
验收工作对废水、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达标排放进行了实测,对环境空气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了实测,检查了项目的环境管理制度。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对反应罐等进行清洗,项目生产期间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产工艺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冷却水、反应废气喷淋塔循环水等。
(1)生活废水
本项目现员工108人,按每人每天平均用水145L计算,则员工生活用水量为15.66m3/d,即4698m3/a,生活废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废水排放量为12.53m3/d,3759m3/a。生活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项目办公生活设施依托湖南天泰食品有限公司办公生活设施,因此员工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湖南天泰食品有限公司生活废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进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津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生产工艺废水
碳酸锂生产过程中对生产的碳酸锂沉淀物进行淋洗以去除其中的Na+、SO42-等,淋洗过程产生洗料废水。目前,项目洗料废水产生量为30000m3/a(100m3/d)。根据项目生产使用的物料,项目洗料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SO42-、TP、Fe、Cu。工艺废水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津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项目生产期间定期对地面进行清洗,每个月清洗两次,清洗用水按2L/㎡算,清洗用水量300m3/a,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80%计,则车间地面冲洗废水量为240m3/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清洗废水进三级化学沉淀处理后,排入津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纯水制备浓水
项目废铁锂粉回收利用生产线需要纯水,生产所需的纯水采用反渗透纯水制备系统自制,纯水制备会产生浓水,一般情况下,浓水产生率约为纯水制备量的30%。项目废铁锂粉回收利用生产线纯水用量为20000m3,则浓水产生量为6000m3/a,主要污染物为SS,纯水制备浓水属于清净下水,可直接外排至青山路雨水管网。
(5)设备冷却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三效蒸发器等设备采用水进行冷却产生冷却水,冷却水产生量为80m3/h。项目采用间接冷却方式对设备进行冷却,产生的冷却水为清洁水,项目设1台200m3/h的冷却塔对间接冷却水进行冷却后循环利用。
(二)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废气包括回转炉烟气、干燥废气和反应废气。
(1)回转炉烟气
本项目回转炉运行过程中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天然气燃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及颗粒物。本项目回转窑产生的烟气直接通过1根15m高烟囱(DA002)排放。
(2)干燥废气
项目干燥废气主要回转炉干燥废气和闪蒸干燥废气,闪蒸干燥采用天然气加热,闪蒸干燥废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来自产品本身,干燥过程产生少量粉尘,另一般分来自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物料直接接触,两部分废气合并排放。
①回转炉干燥废气
本项目回转炉产生干燥废气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烟囱(DA001)排放。
②1#干燥炉产生废气(磷酸铁)
本项目部分闪蒸干燥直接采用干燥机加热,运行过程中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天然气燃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及硫酸雾。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1#闪蒸干燥系统天然气使用量为9000m3/a。本项目1#干燥系统产生的废气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烟囱(DA002)排放。
③2#干燥炉产生废气(磷酸铁)
本项目部分闪蒸干燥直接采用干燥机加热,运行过程中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天然气燃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及硫酸雾。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2#闪蒸干燥系统天然气使用量为9000m3/a。本项目2#干燥系统产生的废气脉冲布袋除尘器通过1根15m高烟囱(DA003)排放。本次验收项目1#闪蒸干燥设备能够满足生产需要,故2#闪蒸干燥设备未启用。本次验收不包括2#闪蒸干燥设备及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3(DA003)。
④碳酸锂干燥废气
项目共设1套红外线干燥系统对碳酸锂进行干燥(在密闭负压系统进行),干燥过程有少量物料以粉尘形式被带出,项目产生量较小,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
(3)反应废气
项目酸雾采用负压集气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塔处理,淋碱洗塔进行脱酸处理,脱酸后的废气,进入碱液喷淋塔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氢氧化钠,使pH保持在8~11左右,保证硫酸雾的去除效果。处理后废气送往1根15m高烟囱(DA004)排放排放。
(三)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包装固废)及危险废物(废石蜡和润滑油、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和实验室废液)。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108人,办公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则产生量为54kg/d,合计16.2t/a。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置。
(2)一般固废
收集的粉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量570.635t/a,收集后包装作为产品外售。
沉渣:沉渣为沉锂母液制备碳酸锂过程中产生,主要为钙镁离子,属于一般固废,产生量为1044t/a,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交由湖南军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污水处理站污泥: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设施进行三级沉淀处理产生处理污泥,根据废水处理效率,污泥产生量为13.6t/a,污泥主要成分为磷酸钙,还含有少量硫酸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并经压滤机压滤后,交由湖南军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包装固废:项目原辅材料拆封以及产品包装会产生一定的废弃包装材料,成分主要为纸箱、纸袋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包装固废的产生量约为1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建设单位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给资源回收利用单位。
(3)危险废物
金属、塑料的定型和物理机械表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蜡和润滑油年产生量为0.5t/a。废氢氧化钠包装袋产生量为1t/a;实验室废液产生量为0.1t/a。建设单位建设了10㎡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建设,做到了防渗、防雨、防晒、防流失;相应位置张贴了标识标牌,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常德科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具备完整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根据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设计与实际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的处理效率基本达到了设计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设计与实际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的处理效率能够满足排放浓度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工况
现场监测工作由湖南鑫韵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03月29日-30日、04月09日-10日、04月14日-15日完成。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监测取样时段内,各工序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监测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津市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同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3、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DA001(回转炉产生干燥废气)中颗粒物监测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DA002(回转炉烟气+1#闪蒸干燥系统)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VOCs监测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标准限值;DA004(反应废气)中氯化氢和硫酸雾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总悬浮颗粒物、氟化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符合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中标准限值。
4、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昼夜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包装作为产品外售;沉渣,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交由湖南军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并经压滤机压滤后,交由湖南军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包装固废,建设单位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给资源回收利用单位;危险废物(废石蜡和润滑油、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和实验室废液),建设单位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常德科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6、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总量为1.73t/a,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4.93t/a)。氨氮的排放总量为0.276t/a,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0.43t/a)。二氧化硫总的排放总量为0.093t/a,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0.11t/a)。氮氧化物总的排放总量为0.001t/a,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0.39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地下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地下水监测因子浓度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2、环境空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环境空气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监测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TVOC和硫酸雾监测浓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表D.1规定的浓度限值。氟化物监测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3、环境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环境噪声昼夜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六、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合格要求具体如下:
1、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要求,按环境影响报告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了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3、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4、建设过程中没有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的情形;
5、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湖南天泰天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行业类别属于重点管理,于2022年04月19日已经领取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30781MA4L7E106C001V);
6、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7、该项目没有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9、没有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七、后续要求
1、天泰食品闲置车间内未拆除的其他闲置设备由天泰食品公司负责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