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比较及选择LGGROUPsystemofficeroomLGA16H-LGYY-LGUA8Q8-LGA162国际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可分为两种,即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分业经营模式也称专业化业务制度,是一种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分别设立机构地理经营业务的经营模式.其核心在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之间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各行之间有严格的业务界限。其代表首推2000年之前美国的金融制度,中国和日本按照分业管制的程度不同,分业经营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的分业经营是指与非金融业的分离,不能经营非金融业务,也不能对持股。第二层次的分业经营是中
2、银行、证券和保险三个子的分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只能经营各自的、和保险业务,一个子行业中的不能经营其它两个子行业的业务。第三个层次的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各子内部有关业务的进一步分离,比如在银行业内部,经营长、短期银行存贷款业务的的分离,经营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分离;在内部,经营业务、证券交易业务、和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分离;在保险业内部,经营、人身保险业务、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分离等。通常所说的分业经营是指第二个层次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分离,有时特指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分离。实行分业经营的金融制度被称作(fragmentedbanking)或专业银行制度
3、(specializedbanking)。混业经营1、狭义的概念它主要指银行业和证券业之间的经营关系,金融混业经营即银行机构与证券机构可以进入对方领域进行业务交叉经营。2、广义的概念它是指所有行业之间经营关系,混业经营即银行、等都可以进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业务。混业经营具有两个特征第一是业务的混合,也就是说任何一个都可以兼营所有的金融业务,和投资银行之间的业务是不分离的;第二是管理的混乱,这种混乱既包括自身的管理混乱,乂包括监管机构监管的薄弱。自身管理的混乱表现在混业经营格局下严重的利益冲突与金融企业内部的风险传播。世界各国的混业经营模式可以划分为三类:|I彳g!|
4、平分寸J窗2涧做事击混业经营金融控股模式全能银行模式混业经营控股模式全能版式以为代表,还包括它的邻居和、等国。这些国家的可依法从事包括接受和发放、交易各种和、和经济业务、投资管理和在内的广泛的一系列。银行母公司模式银行母公司模式以英国为代表。这类银行允许商业银行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成立子公司,或由其控股公司成立的子公司兼营其他业务。即商业银行要进行投资银行业务,必须以原银行为母公司,另外成立一家子公司。(图1)在此模式下,银行股东要影响证券公司,必须派人员参加该公司的董事会。当证券子公司需要融资时,第一个会找银行母公司帮忙。当子公司因经营不当而亏损时,只影响银行的转投资利益,不会影响银
5、行本业。银行从子公司享受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也是相对的,子公司的收益影响银行业外收入。金融控股模式该模式以为代表。金融服务现代化法从法律上规定不允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如果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应以控股公司形式(BankHoldingCompany,BHC),在同一机构框架内通过相互独立的子公司来从事其他金融业务。美国联邦法律规定本身或有直接投资关系的子公司不得经营,但另设立的,则可在限定范围内经营证券业务。(图2)例如,有一家H公司,它握有某一的25%的,同时投资30%到某投资银行。H公司是这家和投资银行的。但是被这家公司控股的却不能从事业,也不可以另立子公司从事证券业。尽管同属于混业
6、经营体制,但不同模式组织形式的差异决定了各国业务渗透方式的差异和风险防范方式的差异。赋银行的权限不同的权限较大,它在公司客户中拥有控股权,有能力选择。和美国没有类似的权利。对此明文禁止,正式的虽未禁止,但与公司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产生产权和管理上的联系。避免利益冲突的程度不同的母公司模式和美国的控股公司模式均可获得的收益,乂能防范多元化经营产生的道德风险,但美国法律对控股公司获取多元化收益有众多业务和条件限制,对其经营产生的道德风险防范更为严格。而在的全能模式中,银行既可以在银行内部从事其他业务,乂可以子公司的形式从事其他业务,难以避免各业利益的冲突,也不能有效地防范。风险防范方式不
7、同和美国模式在组织设计上均注重内部和外部防火墙的建立,以隔离业或其他非业的风险对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影响。但德国全能的组织形式并没有建立。从总体上看,混业性在提供全方位服务方面较有优势,同一机构内的也有利于降低成本,使接受的能从全面的服务与优越的中受益。相比之下,专业性机构由于业务的单一和集中而显得较弱。故混业经营偏向于效率性,而偏向于安全性和稳定性。如果能解决混业经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问题,混业经营将优于。两种经营模式利弊分析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模式各有利弊,没有任何一种模式占有绝对的优势。它们在金融机构体系中占有各自的地位,发挥各自的优挎。分业经营模式的优势在于:降低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
8、避免货币市场的资金直接流入高风险的资本市场,维护一国的金融稳定。客观上起到遏制垄断、维护竞争的作用。专业化分:集中在某一特定领域的产品和服务,专门从事银行业务、证券管理、资产组合管理或为大型公司提供融资服务,资源集中,易创品牌,与客户关系简单.,透明度高,易于监管。弊端:分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其提供的产品品种单一,难以分散风险,综合应对风险的能力较弱,对于外部市场环境的重大变动相当敏感,而临较大的竞争压力。混业经营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为客户提供较全面的金融服务,有利于扩大经营范围,实现规模经济。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降低广小一品种的风险,分散r经营风险c便于通过多样化经营优势互补、分
9、散风险、降低成本、增加利洞,促进银行业务的创新能力,提高银行业的竞争力和金融服务效率。弊端在于:存在者相当大的管理难度,从事的业务种类过多,面临来自各方面的激烈竞争,为r设法巩固本机构在每一领域的地位,管理与风险控制将更加更杂,需要大量的资源,并且同一集团内从事存贷、共同基金、咨询、商业银行与保险等业务部门之间有潜在利益冲突。国际金融业经营模式历史沿革1929年之前世界各国金融业大都实行混业经营。混业经营起源于19世纪中叶,在业化的过程中,德国、美国等国都出现r全能银行,以联邦镌国最为典型,可以提供几乎所有的银行和金融服务如贷款、存款、证券、支付清算、外汇、代理保险、租赁与咨询等业务。
10、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以1933年通过的美国G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为标志,分业经营成为这一时期的主流。20世纪80年代,随着分业限制在英国、日本等国家的先后取消,以及1999年11月4日美国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废除和金融服务现代法案的通过,揭开金融业又一次走向混业经营的新篇章。如今,西方发达国家银行全能化趋势日益增强加快,混业经营已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业的一大发展趋势。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金融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并购浪潮的推动:欧元启动带来新一轮的金融业并购:金融自由化程度的加深和金融产品层出不穷,等等。国际银行业间经营模式的比较(以国家为例)三种典型模式:(-)德国的全能银行模式。德国一
11、直坚持以混业经营为特征的全能银行模式,这是与镌国独特的银企关系分不开的。由于镌国工业化进程较晚,资木市场发展也较英、美落后,工商企业严重缺乏资金。这导致1:商企业不仅在短期资金上,而且在长期资金方面都高度依赖根行,银行与企业之间一开始就建立了密切联系,并在业务范围上采取多样化经营。再加上德国政府对银行提供全国金融业务的鼓励和支持.德国银行业务迅速地从传统的金融业务扩展到包括证券、债券、保险等各种新兴业务上。根据镌国银行业务法,全能银行的经营范围是:存款业务、贷款业务、贴现业务、信托业务、证券业务、投资业务、担保业务、保险业务、汇兑业务、财务代理业务、金融租赁业务等所有的金融业务。德国
13、萧条,当时监管机构认为,商业银行从事高风险的证券业务,有悖于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而且这种行为对股票市场投机、银行倒闭和大前条都负有责任。社会公众和舆论界在对经济危机的绝望中.也对银行的行为表示极度的愤怒和不信任。在这种经济和社会背景下,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得到迅速的通过并立即生效,美国从此开始长达60多年的分业经营体制。1956年立法当局又通过旨在限制银行控股公司跨地区经营或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银行控股公司法o然而,这一立法实施的结果却是鼓励r银行控股公司的发展。1999年,美国顺应历史潮流,通过r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这标忐着分业经营的时代在美国的结束。该法案大大扩展了银行可以从事的业
14、务范围,并创造/“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新的法律概念。金融控股公司是指母公司以金融为主导行业的控股公司,这是银行控股公司概念的延伸C现行美国控股公司模式的特点是:1.不允许银行直接从事其他非银行的金融业务,但允许银行控股公司收购证券、保险等非银行业子公司,允许通过其证券子公司从事证券业务,通过其保险子公司从事保险承销业务:2尽管不允许银行与企业交叉持股,但由于银行可以间接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所以限行实际上可以与企业建立紧密的关系3仍采取分业监管的方式。由美联储监管商业银行业务,由证监会监管银行的证券业务,由保险监管机构监管与银行合并的保险机构:4采取二级法人制。各子公司是完全独立的法人
15、机构,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激励。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责任是有限的,只限于它对子公司的资本投入。(三)中国的分业经营模式。在1993年之前,中国实行的是混业经营的模式,商业银行是中国证券市场创立的初始参与者。大多数商业银行都不同程度地通过全资或参股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参与了证券和投资业务。在中国证券市场形成的初期,银行在资金、技术、人员、和组织管理上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1992年下半年开始,社会上出现了房地产热和证券投资热。在银行缺乏自律约束和监管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银行通过其全资或参股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将信贷资金和同业拆借资金挪用,投放到证券市场甚至房地产市场。这
19、的多。并且它们往往是通过收购与兼并的形式发展壮大起来的,这些活动大大减少了金融机构的数量,容易形成大银行垄断的局面。第二,利益冲突。利益冲突主要指当商业银行同时经营银行业务和股票、证券业务时,银行可能会滥用权力,通过牺牲公众的利益来保护银行的自身利益。全能银行可以直接从事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这可能为那种不诚实的行为提供r更多的机会。第三,一般认为混业经营尤其是全能银行模式不限制“集团”内部的金融交易,风险可以在不同金融业务之间迅速传递,会导致古典的经济危机,即“经济状况恶化投资者狂抛股票和债券股市危机银行危机经济危机”。(二)中国的分业经营模式。我国严格分业的祖行经营模式的最
20、大优势在于有利于限行体系的安全和稳定。由于这种模式严格限制不同金融业务之间的交易,在很大程度上切断r金融风险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的传递途径,从而为银行筑起r一道“防火墙”。其次,有利于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混业经营掩盖门内部资金的流向,将增加金融监管的难度,增加人民银行控制货币流通量和实施货币政策的难度。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经验不足,监管能力还比较薄弱,目前还不能达到金融混业经营要求的水平。再次,避免r不同类型业务的利益冲突。在这种模式下,不同的金融机构从事不同的业务,利益上有冲突的金融业务由不同的金融机构完成,从而避免r金融机构陷入更大风险的可能。然而这种分业经营模式的缺点也是
21、显而易见的。我国银行业务比较单调,收益没有多元化,当它们的主要业务(传统商业银行业务)暂时不景气或不断地哀落,就会面临生存问题。我国现在的商业银行就是处于这样的困境中。目前,我国银行()的业务集中在贷款业务上,且&o以上的货款都投向r国有企业。由于我国实体经济不景气,尤其是国有企业亏损比较严重的情况下,业务范围的狭窄不仅使限行的利润无法得到保证,还使银行的呆帐居高不下,经营风险不断增加。(三)美国控股公司模式。美国控股公司模式作为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的中间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兼有全能银行模式和分业经营模式的优势。与全能银行模式相比,控股公司模式也能提供“一条龙”的全套金融服务,并能
22、与企业建立密切的关系,从而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信息优势和规模经济。但在这种模式下,这种模式一般限制信息、人力资源或其他投入要素在集团内的流动,因此降低r规模经济效应,削弱r银行开发和利用信息优势获得协同效应的能力。此外,虽然各子公司获得收入流归各个独立的部门,但在控股公司层次上仍可以达到收入流多元化,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与分业经营模式相比,在控股公司模式下也存在一个类似的“内部防火墙”,这是由银行控股公司的特点决定的。因为在此模式下,由不同的子公司从事不同的金融业务,而且各子公司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责任是有限的,其银行部门受证券部门经营失败的影响不大。而且,控股公司虽然
23、可以同时从事不同的金融业务,但必须间接地通过其下属分支机构分别进行,这也大大减少r利益冲突的可能性。控股公司模式的潜在成本在于:第一,可能降低竞争。与全能银行一样,这种模式使金融机构的数量大大减少,容易形成垄断局面。第二,金融监管而临挑战。在“集团混业、公司分业”模式下,以机构类型确定监管对象和领域和传统分业监管体制已经难以发挥作用,而需要一种更加开放、综合的监管体制。比较而言,全能银行模式着重追求的是银行体系的效率,而我国的分业经营模式着重追求的是银行体系的稳定。而美国的控股公司模式作为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的中间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兼有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优势,还有自己的特殊优势,它
24、是力求保持效率与稳定之间的一种平衡状态。由上述分析,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三点启示:第一,不同国家的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不是任意的,而是由各国特定的历史背景、经济条件决定的,是各国在银行体系的效率与稳定之间抉择的结果。德国之所以一直坚持全能祖行模式,主要原因是镌国在其工业化时期就形成r密切的银企关系,这要求银行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有效率的服务。而且德国也在加强监管方面做r很多努力,把银行的风险限定在一定范围内以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对于美国,在3。年代大危机后,金融业全面崩溃,商业银行体系陷于瘫痪,这时最需要的不是金融业的高效率高收益,而是金融业的安全和稳定,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就应运而生了。
25、即使在1999年取消分业经营制度后,美国也没有仿效德国的全能银行模式,而是确立r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新概念。这是试图在控制风险的同时提高效率,是在全球竞争压力下为提高效率而采取的一个折中模式。第二,银行经营模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国内和国际的经济环境变化r,由其决定的银行经营模式也会相应发生变化。第三,多元化经营已是大势所趋,中国应该借鉴美国控股公司模式的经验探索自己的多元化经营之路,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取向一混业经营模式(一)我国现行金融分业经营模式面临的主要问题我国金融业走过r一个从混业到分业的历程。改革开放以后,实行混业经营,银行可以经营信托、证券等业务。自1992年下半年起,社会上出
26、现r房地产热和证券投资热,大量银行信贷资金通过同业拆借进入证券市场,扰乱/金融秩序。于是从1993年7月开始政府大力整顿金融佚序,并在同年底正式提H;实行分业经营。1995年以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立法形式确立r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格局。1997年底,国务院进一步强调r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近些年来,相继颁布实施的各项金融法规最终从法律框架上确立r我国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的金融发展格局。实践证明,坚持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的原则,对于规范我国的金融秩序,降低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整个金融业持续稳定发展等都发挥r重要作用。但面对不断变化的经济金融形势,分业经营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全球
30、在严格意义上的分业经营。但我国实现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r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为此,目前我国在金融领域推行了一些改革措施,比如允许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回购交易,以及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股市等,这都是向混业经营的方向迈出的步伐。促进金融资本更好的服务于产业资木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服务必须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相应的拓展和创新。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往往是多方面的,出于业务便利和财务经营保密等方面的考虑,一股都优先选择能够提供优质全能服务的金融机构作为其主办银行。混业经营在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发展历史最为悠久,20世纪90年代以来
31、,一向坚持分业经营的美国、日本等国家也纷纷解除禁令,鼓励其大、中银行向混业经营的方向发展,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资产重组的要求。因此,我国金融业为r更好的服务于其他产业,服务于企业兼并重组等,必须朝着混业经营方向发展,混业经营是提高经济效益与降低金融风险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结构较为单一,信贷资产举足轻重,而证券资产和其它资产所占比重很小。与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都存在较大差距,财务状况令人担优,风险防范能力较差。业务范困的狭小限制门肉业银行的发展,实行混业经营,可以使商业银行业务多样化,实现利用内部补偿机制来稳定银行的利润,从而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三)我国实行混业经营模式的可行性尽管我国目前金融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但是已经具备r实行混业经营的条件。1994年以来的金融改革已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的金融制度的框架基本确立并日趋完善,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结构的运行基木体现/市场化原则,这是国有商业银行以盈利为目的、业务综合经营的前提。各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中,已经普遍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