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地点:怀化中医医院考试方式:笔试+结构化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信息科工程师
35周岁
高级职称,有3年以上医院信息化管理经验。
财务科科员
会计学及财务管理
3年以上在三级医院或500人以上企业从事会计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熟练掌握EXCEL等办公及财务软件使用
检验科医师
临床医学、医学技术
硕士研究生
怀化市2022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结合“智汇潇湘”怀化招才引才高校行活动,经研究,我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2名。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1,其中:
1.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3月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并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4.凡有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凭学校盖章的规培证明报名,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规培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专业(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集中招聘计划17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专业见附件1。专业名称主要参考《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市直中小学岗位仅接受现场报名。
其他招聘岗位采取网上报名,同时接受应聘人员于3月12日—13日在湖南师范大学、中南大学举办的“智汇潇湘”怀化招才引才高校行活动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2022年3月3日9:00-3月12日12:00
网上资格审查:2022年3月3日9:00-3月13日17:00
现场报名:2022年3月12日9:00-3月13日16:00
(二)报名地址
现场报名: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三)网上报名程序
需要(准备)上传的材料如下: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需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含最高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或学历认证报告;
(6)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3月3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及时查询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再更改个人资料。
(四)最低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65分(含65)合格分数线。
五、考试
笔试范围:综合知识(政治、经济、法律、管理、文史、科技等基本知识)或写作或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首场考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即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资格。
成绩合成比例见附件1。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首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首场考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要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八、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公示
十、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2、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