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24年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下限为200元,缴费标准的上限为上年度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下限不会每年变,上限会每年变。2024年的缴费上限数额计算的结果是11500元。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我省2023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72号)中明确“2023年度我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830元”的规定,2023年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为11592元(=4830元×20%×12个月)。因此,按照100元的整数倍金额进行缴费,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上限为11500元,取整数为11500元。
问: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截止期限是什么时候?
答:2023年5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开始实施。这个文件规定,2025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026年1月1日后,参保人员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继续逐年缴费;逐年缴费5年至6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也可以选择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所以补缴截止的重要时限是2025年12月31日,此前的补缴按参保居民的不同年龄状况处理:
(1)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自愿选择向前补缴保费至满15年或补缴制度实施以来的欠缴年度保费。该补缴政策至2026年1月1日后取消。
(2)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未年满60周岁人员,可补缴年满16周岁(非在校生)且制度实施以来的欠缴年度保费。该补缴政策至2026年1月1日后取消。
问:居民养老金待遇水平是如何逐步提高的?
答: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达到法定待遇年龄并且累计缴费年限满足最低条件,就可以申领养老金。养老金按月发放,直至终身。
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两部分养老金都会按时调整提高。
1.基础养老金——
中央基础养老金由国家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和基金承受能力,适时进行调整增加。地方基础养老金由海南省人社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变化情况,适时提出全省地方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报请省委和省政府确定后实施。如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地方基础养老金月发放标准定额增加7元(调整增加地方基础养老金时,对截至上年度满65周岁参保人员的调增部分加发10%),调整后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地方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121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对上年度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参保人员调整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增长幅度按照近三年基金年平均收益率确定,从每年1月1日起执行。计发月数调整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增长幅度=(1+近三年基金年平均收益率)÷(1+计发月数增长幅度)-1。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增长幅度规定为2.27%,如果个人养老金原来是100元,2024年上调成102.27元。
问:居民养老保险在线上如何缴费?
问:如何查询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成功了没有?
答: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或现场两种方式查询缴费是否成功。
2.现场查询: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税务服务大厅或市县(区)、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现场查询。
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全部纳入个人账户,所以当年个人账户有显示金额即代表已经相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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