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2021年的某天,有位客户找到我,说他们医院的医疗责任险到期了,问我有没有更好的。
简单介绍下,这个保险承担的风险,主要就是:
医生在行医过程中,如果因为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或死亡,患者或其家属发起索赔,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责任。
我以为很容易,毕竟保险责任简单,而我们合作伙伴多,产品库丰富。
但我错了,询遍合作的各大保司,竟然无一家愿意出。
那我能忍吗?
我偏偏不信这个邪。
我走出门去,翻山越岭、跋山涉水,一家一家问去。
问了我们当地的人保、平安、太平洋、中华、大地……等财险公司,回复竟惊人一致:
有这个保险,但是不卖。
也不是针对谁,这个产品谁来也不卖。
事出蹊跷,我连夜咨询了一位做财险的同行朋友。
他说,这个保险风险太大啦,之前人民医院想买,发了招标,都无人投标,最后流标。
我恍然大悟:杀头的买卖有人做,赔本的生意没人做。原来如此。
此时,我想知难而退。于是劝客户,还是按照去年的条件续保吧。
客户说,不行,他们把保费涨了250%。
嚯!
我看了以往的理赔情况,时有时无,最多也没超过保费啊?
我抓破头皮也想不通,索性不想了。
想这些也没用啊,解决问题才是第一位的。
后来,阅尽千帆,我终于找到了一款类似产品,换了一个字——医师责任险。
简单点说,医疗责任险,被保人是医院;医师责任险,被保人是医生。
如果出险,99.99%是医生的原因,但100%是医院承担责任。
从结果来看,两种保险的责任其实是一样的,区别就在于,后者若医生换人,需要重新投保。但是,后者便宜啊。
在沟通的过程中,我也遇到了几个问题。
1.关于特别约定保额
本来都要投保了,突然发现之前承保的案例中,执业类型为临床和中医的,特约保额降低为2万(原为10万/7万)。
而客户这边要投保的医生,其执业类型绝大多数为临床。
这样一来,杠杆就太低了。
那怎么办?真是令人头疼啊……
还好,后来产品更新了,取消了这个特约,并支持了在线投保。
2.关于理赔效率及依据
客户之前投保的某财险公司的产品,理赔时经常找不到人,找到人了也经常以各种理由,说客户提供的资料不能理赔,推卸责任。
其实现在关于医患纠纷,一般的方法就是医院和患者到医调委(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具备官方性,受司法局的业务指导,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保险机构和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接受调解,最后签一份协议,各自签名盖章。
在该产品的条款中,明确写了可以提供“被保险人与受害人所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或和解书”,而关于我个人的人品和能力,客户非常信任。
3.关于被保险人是医生
客户疑问:现在投保人是医院,由医院支付保费。而被保险人是医生,那么如果出险,保险公司将保险金给了被保险人医生,如何保证医生能把这笔钱再给患者?
其实,这个产品类似于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
在条款中:“被保险人给患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患者或其代理人赔偿的,保险人不负责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在投保须知中:“……理赔金将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名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那么,如果出险理赔,只有两种情况:
要么医生(被保险人)先赔给患者或其家属(受益人),保险公司(保险人)再赔给医生;要么保险公司(保险人)直接赔给患者或其家属(受益人)。
实际情况中,应该是后者。不会存在客户担忧的情况。
至此,客户再无疑问,欣然投保。
其实客户真正想要的还是医疗责任险,只不过求之不得,只好曲线救国。
还好,基本功能都达到预期了,而且便宜了很多。
我再一次为客户既解决了问题,又省了钱。无愧于保险经纪人的slogan:省力,省心,省钱。
其实这款产品还有个优势,就是支持多点执业的医生投保。
医者仁心,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不妨配置一个。
毕竟,医患纠纷屡见不鲜,而一份小小的保险,也许就能拯救一个医生于水火。